屍體被裝在一個很大很厚的黑色皮包裏, 雙腿被扭到了胸前,雙臂緊緊地貼在了身體兩側,四肢都被牢牢地跟軀幹捆綁在了一起, 因此才能被塞進皮包裏。
被害人是一名青年女性,30歲上下, 燙著時下頗為流行的卷發, 臉上的妝容頗為精致,她的衣著完整, 穿著長款的駝色風衣, 微喇的牛仔褲, 中筒皮靴, 衣著未見髒汙淩亂, 看樣子, 似乎沒有被侵犯過的痕跡,不過, 也並不能排除, 凶手先奸汙了被害人又給她補了妝並且穿戴完整的可能性。
被害人的左手無名指上帶著金戒子,兩隻手腕上,左手帶著梅花牌手表,右手帶著玉鐲子, 脖子上還帶著項鏈, 項鏈上有一個玉佛吊墜, 這些飾品,每一件應該都值不少錢, 但凶手卻把這些東西都留在了被害人的身上, 因此,能夠排除謀財害命的可能性。
在被害人的身上, 並沒有發現任何能夠證明被害人身份的東西,不過,被害人的麵容並沒有遭到破壞,並且她的衣著和飾品都能夠幫助確定被害人的身份。
因此,凶手應該是並沒有想過要掩蓋被害人的身份,那他為什麽還要利用公共汽車來拋屍呢?
一般,利用公共汽車來拋屍,都是為了讓屍體不在本地被發現,從而增加警方判斷被害人身份的難度,如果,被害人的身份都不能確定,便很難展開進一步的調查。
所以,以往利用火車、貨車、汽車等交通工具來拋屍的,屍體多是麵目全非,甚至是被肢解的,如此一來,在第一步,確定被害人的身份上,便十分艱難了。
如今這個案子,似乎就有些反常了。
許豔梅趕來之後,進行了初步屍檢,得出結論,被害人是被一根細長的凶器勒死的,因為屍體已經出現軟化,推測死亡時間大約在30個小時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