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輝知道手表好賣,但是沒想到這麽好賣,20塊手表不到2天就被兄弟們賣光了。
兄弟們將賣手表的錢全部交給蕭輝,又在蕭輝這裏領取了獎勵。
一個兩個笑嘻嘻的數著自己賺到的錢,臉上的幸福之意清晰可見。
胖子捂著自己的口袋笑的見牙不見眼,他這兩天一共賣了三塊手表。
其中兩塊以135的價格賣出去的,還有一塊賣了140元,加上每賣出一塊手表獎勵的10塊錢,這兩天他就賺了50塊錢,這都快抵得上工人兩個月的工資了。饒是他們跟著輝哥賺的一直不算少,但也沒有哪裏能有這次賺的多。
如果這種好事能再來幾次就好了,想到這裏胖子殷勤的湊到蕭輝身邊道:“輝哥,這手表實在是太好賣了,還能不能多弄一點啊?我這邊還有好幾個人都想要呢”。
蕭輝正埋頭記賬呢,聽到他的話抬頭看了他一眼,淡聲道:“我也知道好賣啊,問題是這東西不好弄”。
如果不是夏清清主動找上來,他想一次性弄到20塊手表也是很難的,就算能弄到這麽多手表也不可能是這個價格,打點關係就得花出去一大筆。
可這次的手表扣除手下分走的獎勵外,光蕭輝自己就賺了300塊錢。
這是什麽概念,一個工人將近一年的工資啊,被他兩天就賺到了。
有句話是這樣說的,當利潤達到百分之五十時,就有人敢於鋌而走險,當利潤達到百分之百時,就有人會踐踏人間的一切法律,當利潤達到百分之三百時,就有人敢於冒絞刑的危險。
利益迷人眼,蕭輝也想繼續賣手表啊,問題是能不能再次弄到貨。
沉思片刻後,蕭輝沉吟道:“我再想想辦法,看能不能弄到”。
他上次看夏清清那個意思,這或許不是她能拿出來的最後一批。
剛認識夏清清的時候,蕭輝以為對方是個有錢人家的傻閨女,花錢大手大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