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亂終棄怪物以後

第56章

字體:16+-

謝知歸無法接受, 明匪玉居然不是屬狗的。

但他堅定認為,明匪玉的所作所為跟狗沒什麽區別!

——首先,饞嘴, 見肉就咬, 見骨頭就啃。

其次, 貪心,一旦被咬住了,不讓他吃飽了,絕對不鬆嘴。

還有,粘人,喜歡帶著一嘴的血蹭他的臉,不把他蹭的麵紅耳赤絕不會心滿意足地離開。

他以前養過一隻流浪狗,雖說物種不同, 他們兩個的德性幾乎一模一樣!

白天纏著他還勉強能應付, 畢竟他還要去給他做飯洗碗, 他最怕的是晚上。

晚上簡直是噩夢連連,就沒消停過。

他又困又不舒服,明匪玉卻精神抖擻, 邊輕聲喊著他的名字,在他臉上這邊親一下, 那邊蹭一下,被子裏的手也不安分,到處**, 腿也要勾著他,半個身體附在他身上。

耳朵被熱氣吹的整夜整夜的滴血, 連額頭上凸出的血管裏都流淌著另一個人的氣息, 那種讓人頭昏的香味。

他病全好了之後, 明匪玉就更加沒有忌憚了。

他一開始會反抗,基本沒用。

實在受不了,也想過再去吹點風把自己搞病,不過沒幾天還是妥協了。

明匪玉生長於萬頃大山中,有些事情他做起來毫不避諱,甚至是大膽,熱情的讓人臉上辣辣的,給他戴枚戒指就能興奮成這樣,等成了親,還不知道要怎麽瘋。

正常的人類社會裏,隻要沒正式結婚領證,害羞的小情侶接個吻都要避著人,但在大山裏,在活死人族裏,隻要兩個人看對眼了,彼此都願意,可以直接做到最後一步,他們並不覺得有什麽羞恥。

他覺得目前和明匪玉還在試著談戀愛的階段,要矜持含蓄點,牽個小手已經很足夠了,但明匪玉不這麽覺得。

他的腦回路非常直白卻又很有道理。

他想,你既然給我戴上了戒指,又答應和我過下去,那就是接納了我,願意和我在一起,我要抱你親你不都是正常不過的求愛嗎?我喜歡你,也想讓你同樣程度的愛我,所以黏著你,親吻你,增進感情,有什麽錯嗎?誰家濃情蜜意的小情人還要分被窩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