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羽的律師看了一眼自己可憐的當事人,對劉律師道,“劉律師,你如何能證明,那300萬是屬於蕭小姐的婚前財產呢?”
劉律師看向身旁專門打離婚官司的李律師,李律師拿出蕭遙當年的銀行流水,拿出蕭遙那時的工資條,輕輕地推到喬羽和張律師兩人跟前,
“張律師,我們既然敢說,自然是有證據的。這是我當事人婚前的存款,這是婚後的支出,這是她的工資條。從結婚到借錢這一段時間,工資有幾萬塊,我的當事人願意扣除這幾萬塊。”
張律師拿過銀行流水和工資條,低下頭認真細看,越看眉頭皺得越緊,很快提出要和喬羽私下溝通。
喬羽的臉色有點不好,但是經過這麽些時間,差不多恢複了,勉強維持住了自己的人設,隻是眉頭還是緊皺著的,“張律師,那些銀行流水有問題嗎?”
張律師遺憾地搖了搖頭,“沒有問題。”看了看喬羽,“那筆錢都是整筆匯出,要查很容易,最關鍵是,時間都間隔不長。”
這事辦得太粗糙了,一點都不像這個學曆的人會幹的事。
喬羽垂下眼瞼遮住眼裏的陰沉,腮邊的肌肉卻還是控製不住緊緊地抽搐幾下,“那,我在利民公司投資的錢都得還給我的妻子嗎?”
張律師道,“我可以幫你爭取一半,但是想要全部拿回來,是不可能的了。他們有完整的銀行流水,而且具有法律效力。”
喬羽沒有說話,呼吸急促起來。
即使人生閱曆多如他,麵對這筆財產也沒有辦法以平常心對待,更不要說他從前是完全沒有想過會曝光被人分走一半的,毫無準備的情況下分出去一半,比挖他的心髒還疼。
蕭遙,蕭遙,你怎麽可以這樣做?!
張律師知道利民公司很賺錢,自然也知道喬羽為什麽這麽難決斷,因此沒有催促。
其實,即使喬羽難以決斷,也是不得不決斷的,誰叫他當初辦事的時候,不谘詢律師再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