馴妖記:大聖養成指南

第022章 西市買火銃,東市買長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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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有座山,住著金角銀角大王,山中最為張狂,這一點也不誇張……”

沈浪頂著快中午的大日頭,一邊在街上閑晃,一邊哼唱著一首穿越前的歌。【注:歌名《金銀》】

“……肆無忌憚,去為禍平民百姓……把你們收進瓶中,封住你的嘴……有位孫行者,仿佛要將他們掀翻……金箍棒正劈開黑暗,向他們逼近,火眼金睛仔細觀察,誰曾互相蒞臨……

“都是誤會!太上老君堆著笑出場……別忘了,你陷入法寶時,他可沒來叫停。

“他眼中,金銀是他童子,你潑猴才是妖精……”

雖然心裏膈應,但有些事情,畢竟隻是耳聞。

連張圖片都沒有,也沒親眼見著受害者的慘狀,沈浪的不爽不適,其實來得快,去得也快。

哼了一陣子歌,感覺心情就好多了。

仔細想想,浪哥我今天才是第一天上班,還不是正職捕快,隻是個臨時衙役、捕快跟班,就跟協警差不多,有什麽資格自視為執法者?

浪哥我當衙役,不就是為了混口飯吃麽?辣麽認真做什麽?

再說了,我又不是這個世界的人,大楚朝廷都不心疼自家百姓,放縱權貴草菅人命,我一個舉世無親的異界人,有什麽必要在這裏義憤填膺?

我已是二十多歲的社畜了,雖然逆生長變成了十七歲的少年,但不至於心性也像個真正的少年郎一樣,被少年人爆棚的荷爾蒙影響控製了吧?

我小時候是有想過當大俠,可那不是年紀還小嗎?

大了不就知道了,大俠什麽的,根本不存在麽?

小時候也是很喜歡孫悟空,可強如孫悟空,麵對那些如來的小舅、菩薩的坐騎、觀音的金魚、彌勒的弟子、老君的童兒、甚至南極仙翁家養的鹿,不一樣是無可奈何,最後隻能是麵上嬉皮笑臉,苦水都往肚裏咽,最後幹脆也擠進體製,大家一起以和為貴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