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母不喜歡常席一, 這是毋庸置疑的。呂萍跟江大海沒有結婚的話,那麽江母還會對常席一好一點,別人家的孩子嘛,當然就是得做做樣子, 自家的孩子, 那就沒有必要做樣子了。
“媽, 我把他從何美麗的家裏接出來了。”呂萍道, “我都回來了,哪裏能讓他一直住在何美麗的家裏, 不知道的人還以為席一是何美麗的兒子, 而不是我的兒子呢。常席一是我辛辛苦苦懷胎十月生下來的孩子, 不是何美麗的!”
呂萍不想別人都站在何美麗那邊, 搞得何美麗對常席一很好,自己對常席一不好的樣子。
“你帶著他回來, 不是還得在家吃喝嗎?”江母道, “在何美麗那邊, 她幫你養孩子, 不好嗎?你又不要給她錢!”
“我的兒子, 不是她的兒子。”呂萍強調這一點,這些人都覺得自己不懂事, 覺得自己就應該讓常席一待在何美麗那邊。她不能, 她就這麽一個親生兒子,不能讓兒子遠離自己, “席一就是周末回來吃飯,他……”
“我在學校吃飯。”常席一道, “就跟以前一樣,你們沒有叫我回來, 我不回來。”
“這裏是你家,你怎麽能不回來呢?”呂萍道,“你想回來的時候就回來,想吃肉,媽就給你做。”
常席一想到他和他媽來城裏的時候,他媽還沒有懷孕的時候,他媽還會給他夾菜,會讓他多吃一點。等他媽懷孕了,他媽就變了一副嘴臉,她媽就是覺得她能生下江大海的兒子。現在好了,沒有兒子,隻有女兒,他媽又變得一副為他好的模樣、太惡心了,常席一看到他媽這樣,他都想吐,可他得忍著。
“可以啊,那你們就給我炒肉吃。”常席一道,“不是竹筍燉粉條,是真正的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