霄壤之別

第52章 這不是我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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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洲記》開機之前,鄭斯瀾終於決定搬出原來的老巷出租房。助理特地開車過來幫他收拾東西,兩人打包衣服、書籍和其他雜物,然後對整個屋子進行簡單的清掃,花了大半天的工夫。

“小舟,你先載著東西去那邊吧,”鄭斯瀾說話間,將代言商贈送的頭盔套到腦袋上,說道:“我要把電動車騎過去。”

雖然簽了工作室之後,工作室給他的助理弄了一輛車,負責短程接送,但小電驢才買一年多,還新新的,鄭斯瀾不舍得賤價賣掉,反正留著以後說不定還有用處。畢竟前不久,助理有事告假回老家,他為了抄小道省時間,騎著它去參加劇組的劇本圍讀,一騎好幾天。

“行,鄭哥,我在那等你。”

新公寓位於影視城的另一個方向,離工作室很近,有好幾個同事租住在那個小區裏,由於各項條件設施不錯,且室內空間寬敞許多,租金也貴多了整整兩千塊。倘若不是工作室願意報銷全部房租的一半,鄭斯瀾並不想搬,即便隋和用藝人隱私保護的理由一再勸說。

對於經紀人危言聳聽的說法,他其實不太以為然。他又不是什麽大明星,名氣有限,加上平日深居簡出,盡管偶爾會在街上遇到一兩個認識他而請求簽名合影的觀眾,對他的生活倒沒有造成很大的幹擾,他暫時體會不到那種被裏三層外三層圍得水泄不通的感覺,便不覺得有換房子的必要。

他也從來沒有想著要樹立人設,端起架子,遠離群眾。演員於他而言,隻是一份職業,跟天底下其他職業沒什麽區別。鏡頭之下,他是戲中人物,抑或皇子,抑或將軍,抑或少爺,而鏡頭之外,他是芸芸眾生中的一名普通人。即便觀眾看他持有角色濾鏡,戲一旦拍完,他始終得出戲,不讓角色的光環套住,回歸最真實而簡單的自己,這樣才能更好地迎接下一個新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