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然終於是成功幫助孟陽與天祥解約了。
嘉華有的是時間和簽約經驗,便與天祥一點點摳起了解約細節。
他們提出了多個要求。
比如,孟陽參與的那部天祥劇番位至少是二番及以上。嘉華堅持,就憑現在孟陽的熱度,女主是必須保證的。
比如,孟陽的薪酬不能少,至少得按照二線女星的市場價。
比如,孟陽新劇的人設,故事,妝造,劇本細節等必須用合同規範,且需要孟陽本人和嘉華的書麵認可,嚴格按照合同拍攝,嚴禁隨意魔改劇本,刪除或增加戲份,否則孟陽有權罷演。
比如,三個月內天祥必須開拍。九十天後如果沒能開機,便算是天祥違約,孟陽無需再履行這次拍攝。另外,這次拍攝總時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比如,嘉華可以不參與這部劇,但嘉華必須全程保障孟陽的個人安全,利益和基本權益。包括但不限於組織團隊保護和支持……
這些,基本解了陶然的後顧之憂。
而天祥被拿捏著,為了速戰速決,趕緊了結這事,在這些細節上多有退步,基本都依了嘉華的意思……
那邊還在摳合同,被控製在了車裏的張蘭卻越想越不對。
憑什麽她雞飛蛋打,到手的巨額違約金飛了?孟陽的合同是自己的!應該自己去談才是!
她非常清楚,就現在她的處境,一旦合同簽下,自己和孟陽解綁,嘉華那裏為了撇清和她的關係,一定會一腳將她踢出天祥的同時,還將所有責任都推在她身上,讓她一人承受千夫指。
到那時,她沒有工作,沒有錢,還沒有名聲。
而口碑毀了,她將很難再在這個圈子施展抱負。那她的前途豈不是也毀了?
那就全完了!
意識到這一點後,張蘭必須做點什麽。
她假意要去衛生間。
兩個保安沒收了她的手機,侯在了外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