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那些東西,王翠芬很是過意不去。
自從蘇晚晚懷孕之後,王明豔來這邊的時間很多,每次過來,都會在這邊吃飯,每次過來,也會拎著很多的東西來。
基本,她來一次,那些東西都可以夠他們吃上三四天的。
這樣,王翠芬一個月下來,一半的夥食費都用不完。
她把錢給王明豔,王明豔怎麽都不肯要,她又把夥食費給晚晚,晚晚也讓她自己收起來。
這等於是,王明豔在給她就減輕負擔,那生活費最後都進了她口袋,她哪裏好意思。
盡管她知道以王明豔的身家來說,她肯定是不在乎這些錢,但不能說人家不在乎,她就心安理得的占便宜。
所以,她過年這段時間買了很多東西,打算做些臘肉,臘腸,臘魚,豆腐丸子,到時候給王明豔送去。
她指著王明豔帶來的那一堆東西,無奈的說道,“親家母,你看你這麽客氣做什麽,你每次來吃飯,都要帶一堆的東西來。”
“你來吃飯隨時來就行,多個人多雙筷子的事情,幹啥每次都買這麽多好東西,這麽多夠我們這麽多人吃三天的了,我的生活費都花不完,你們都不要,我這……”
王明豔笑起來,拍跑著王翠芬的胳膊說,“沒事,反正家裏也買了,我在這邊吃飯,家裏的沒吃,不吃也糟蹋了。”
王明豔之所以可以到現在這個地位,除了對後邊的事情有了解之外,再就是她很會做人。
她知道自己不會幹活,也沒有耐心幹活,就是照顧蘇晚晚的活都是王翠芬在幹,既然不能出力,那出點錢是應該的。
她每次塞錢給王翠芬,王翠芬不肯要,她是故意用這種方式讓王翠芬多拿些錢的。
實際上,她私底下和晚晚也說了的。
顧北辰在一邊看著王明豔和王翠芬的相處,眼裏也都是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