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好人說過,做好事不讓別人知道,那就不是做好事。
孔子也教訓過他的弟子,做好事,一定要留名。
孔子教訓弟子的這個故事,發生在春秋時期。
當時,魯國製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魯國人在其他國家看見自己的同胞被賣為奴婢(多半是戰俘),隻要他們肯出錢把人贖回來,國家會給他們賠償和獎勵。
這道法律執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鄉的魯國人,也因此得以重返故國。
然而孔子有個弟子叫子貢,很有錢,他贖回那些魯國的奴婢後,拒絕了國家給的獎勵。
因為他覺得,為國分憂是應該的,何況自己也不需要這筆錢。
按說,做好事不求回報,是一種極為優秀的品質,值得稱讚。
但是,孔子在知道這件事後,不僅沒有誇子貢,反而罵他傷天害理。
為什麽?
孔子教訓子貢說:“世上萬事,不過義、利二字,魯國的法律,既照顧到人們心中的‘義’字,救贖落難的同胞,同時又照顧到‘利’字。事後國家給予獎勵,讓這個做好事的人沒有損失。這樣,願意做善事的人就會越來越多,所以這條法律是善法。現在你這麽做,的確為你自己贏得了聲譽,但同時也拔高了大家對‘義’的要求。以後,那些贖人之後去向國家要回報的人,可能就會被人嘲笑,國人就會問他們,為什麽不能像子貢一樣為國分憂呢?你這麽做,是把‘義’和‘利’對立起來了,所以不是好事,而是可惡的行為。”
果然,自那之後,很多人就對落難的同胞視而不見了。
因為他們沒子貢那麽有錢,如果贖人後回去向國家要補償,又會被人罵,於是,很多魯國人不能返回故土。
楊帆覺得自己跟子貢有得一比,一下收服三個禍國殃民的美人,他也不想向外人炫耀自己做的好事和豐功偉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