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婉婉懵懵懂懂:“這說明什麽?”
白越解釋道:“這說明,第一個是目標受害者,第二個是用來湊數的。”
邱婉婉想想:“對,有道理。那第一個本鄉人,第二個外鄉人,又有什麽說法。”
簡禹道:“本村人統一的特征是沒錢,每天來往討生活,一來不會帶多少錢在身上,二來,就算是帶了錢,也不好隱瞞,一問就問出來了。”
邱婉婉點點頭。
這倒是。
比如江誌虎,要不是因為他們正好在追,誰知道他身上到底有多少錢。
不知道多少錢,就不知道丟沒丟錢,無法確定動機。
邱婉婉在這方麵確實要遲鈍一點,畢竟她的精力不會用在這上麵。
“那……為什麽兩個本鄉人之間一定要隔七天,本鄉人有什麽說法?”
“本鄉人沒什麽說法,但既然是圖財,當然盡量找肥羊。隻有實在找不到的情況下,七日限期又要到了,這才會不得已,把目標改成本鄉人。”
不得已而為之。
畢竟三丈溝這地方,也不是時時刻刻都有人路過的。
邱婉婉恍然。
“這裏確實不熱鬧。”邱婉婉道:“我們在這裏也待了幾天了,路過的人真不多。”
這句話點醒了簡禹和白越。
路過的人不多,那怎麽辦?
不要緊,不路過的,可以想辦法讓他路過。
但如此說來,這一次他們可能白在這裏守七天了。
因為江誌虎是被謀財的船夫殺的,不是之前的凶手。那麽這次事件真的隻是一個意外,凶手會不會那麽執著,在明知道官府搜查的情況下,頂風作案呢。
簡禹將卷宗一放:“三十年罷了,三十年的時間也不是很長,當年的凶手,現在還有力氣做凶手,可見當年年輕,現在年紀也不大。梁蒙。”
梁蒙現在學會了敲門。
簡禹道:“去把三十年前,和被沉塘的寡婦關係好的人,全部找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