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黃校長拖著孩子們回來時,她就已經確定孩子們傷得不重了。
揉好藥油,又盯著小偉吃了一碗雲南白藥化的水,就讓小花提著東西,她領著孩子,浩浩****往涼山村去了。
黃校長實在不想去,總覺得桑纓這樣過於較真,完全沒有必要。
孩子嘛,誰小時候沒打過架,沒罵過人?
正是淘氣又不懂事的年齡,那麽做為老師和家長,適當的教育教育就行,何必這麽興師動眾,還找上門去以道歉為由的討公道呢?
但他身為校長,不去又不行,好不後悔的罵自己,早知道就不來了。
完全是給自己找事幹嘛。
去的路上,桑纓又問了些細節,知道黃俊峰和周冰兩個,不是罵了一天兩天,而是從開學起就在欺負人,並且還是以黃俊峰為首,周冰為幫凶。
同時,這兩孩子還是三年級裏最討人厭的。
桑纓也不聽一麵之詞,回頭問黃校長,黃校長就支支吾吾,十分頭疼道:“那兩孩子是有些不太好管,主要是他們媽媽就比較潑辣,這個……這個我已經教育過他們了,要不還是算了吧。”
桑纓看得出來,黃校長不是怕見人家媽媽,是不想再繼續麻煩。
換句話說,黃校長屬於那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人,再加上他是校長,沒少處理這種小事,就覺得她很激進。
可她激進嗎?
她不覺得。
她隻是堅定的認為,要教孩子們遇到事情就要去解決,而不是和稀泥,又或者給人懦弱,並下次再欺負的機會。
做為五小隻的媽媽,該雄起就要雄起,該護短也要護短,沒有什麽商量可言。
這叫言傳身教。
更何況這種事情,越退就越隻會助長歪風邪氣。
做她的孩子,那就必須得————堂堂正正。
“怎麽能算了呢?打架本來就是不對的,既然他們知道錯,就應該承擔起因自己衝動而需要負的責任,難道不對嗎?”桑纓義正言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