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戈自小便需要與狼、與人爭鬥,才能吃上飯。所以對他來說,打架是活命必須的手段和本能。
在烏沙鎮時打架,他靠得是敏銳的直覺、速度和不要命的拚勁。出了烏沙鎮遇到一波又一波的高手,沈戈認識到自己的不足,這半年抓緊機會,在鄒順等人的指點下勤學苦練,進步神速。
若是在半年前遇上今天這個大塊頭,沈戈在他麵前肯定過不了五招,但今天他跟對方對打了三十多招還沒受傷。對這樣的進步,沈戈很滿意。
滿意了,拚硬功夫還拚不過,沒必要再打了。
沈戈假裝腳下一滑,身體失去平衡栽倒,靳秋的大環刀掛著風聲砍向他的肋骨。
“啊……”
鄒順驚呼一聲就想衝過去,卻被莊明和肖林同時伸手拽住。
沈戈測滾躲過大環刀,手腳同時發力,蹭地一下轉到了靳秋的身後。若仔細看便能發現,他這一招酷似狼步。這是沈戈將莊明教的步法和狼步的發力特征相結合,琢磨出來的,快速移動的身法。
難看是難看了些,但速度極快。
靳秋來不及收招回身,便使出一招虎尾腿,向後猛踹。沈戈不退反進,左手鋒利匕首猛地一按,直接砍破靳秋的靴子,斷了他的腳筋。
一擊,便讓他失了戰力。
“啊——”
靳秋疼得大叫,大環刀向後猛揮,恨不得一刀將沈戈的腦袋劈做兩半。
沈戈仰倒的同時,猛踢靳秋的支撐腿,將他踹到了肖五麵前。肖五的長刀向下一壓,抵住了靳秋的脖子,“你輸了。”
鮮血散發出的強烈氣味,令群狼進攻欲望高漲。
見沈戈戰勝,頭狼跳下山石撲向人群裏的宋秋。頭狼很聰明,早就判斷出宋秋是站著的敵人中,最強的一個。
群狼也選定了幾個目標,伏身準備攻擊。
眼見局勢即將失控,莊明連忙喊道,“東家,咱要留活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