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沒有素質,你有素質?
人家是公安,是按章辦事,按照法律做事。
你呢?
你算是一個有素質的人,動不動張嘴你是書香門第,閉嘴你是高幹家庭!
動不動就看不起別人,覺得這是鄉下地方偏僻,所有人都是泥腿子。
高幹家庭就幹這種事情啊?
趁著我們不在家,隨隨便便把傅淮安的存折拿出來,這事情你跟我說過嗎?
你跟傅淮安商量過嗎?
不問自取叫做什麽?叫做偷。
這種行為你還好意思說,人家警察同誌看你的眼神怎麽不好啦?
要是我,我也把你當成小偷。”
陳安安真的沒有想到陳母會是這樣的人。
如果說前幾天作妖,她可以理解,畢竟自己不是她的親生女兒。
這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情。
對不是親生的女兒,可能沒有付出那麽多的心力,也不會有那麽疼愛。
但是陳母現在的行為絕對觸犯到了她的底線。
這是打破她和傅淮安生活的平靜,打破他們之間的平衡,也打破他們之間的涇渭分明。
最重要的是這個行為太丟人了,陳安安兩輩子加在一塊兒,也沒有遇到過這種事情。
“你這是怎麽說話呢?什麽叫做偷?
我是你媽,我拿你們點兒錢花怎麽了?這還能叫偷嗎?
自家親戚最多隻不過叫做借。”
“媽,你怎麽好意思說這個話?你也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動不動張嘴說自己是文化人。
文化人能說出這番無恥的話嗎?您這臉皮可比城牆都厚。”
“就算你是我媽,你是傅淮安的丈母娘,在法律上我們也是單獨的人。
你不經過我們的允許,隨便拿傅淮安存折出來,你什麽意思?
我已經很明確的告訴了你,我不會借錢給徐文明,怎麽你現在準備偷錢給徐文明啊?
徐文明是不是你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