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兩個條件,第一院子裏吃的水都得你打,第二就是咱這裏每天燒的柴火得你撿。”
陳安安一聽這兩樣自己還真沒有幹過。
不由得有點發愁,可是劉炳華一聽,這是啥事兒啊?但凡是個人長著手腳都能幹。
“小陳,你快答應。”
陳安安拉著生產隊長來到一邊說道,
“隊長,實不相瞞,這些活兒我都沒幹過,這活兒我真幹不了。”
劉炳華一聽愣了,他還真沒見過有年輕人不會幹這活兒的,他們村裏人七八歲就開始小小的年紀,為家裏幹家務,誰家會不會砍柴,不會打水啊?
這可咋辦呀?
“劉隊長,我聽說您家三個兒子,要不然這樣,我跟您商量點兒事兒。
您是劉敏華的哥哥,你也知道小劉兒和我哥哥那是過命的交情,要不然他也不能托付您照顧我。
您就當是照顧照顧我。
每個月我給您兩塊錢。您看能不能讓您家小子每天能幫我把打水和撿柴的這個活兒幹了?”
陳安安也知道事情進行到這一步,這個活兒自己躲不過。
哪怕就是自己一個人住,這個活兒也是麵臨的。
可是她真幹不了,這也是事實,既然幹不了,就幹脆一點兒找別人幹。
“這不合適吧,你是我弟弟的朋友。
你說他托付我照顧你,我哪能收你錢呀?”
劉炳華一聽這話急忙搖頭,他們村裏人哪能幹這種喪良心的事兒?
況且就打水撿柴火,收人家一個月兩塊錢,這肯定不合適。
“劉隊長,你要是不收我錢,天長地久的,我也不好意思啊。
您就當幫幫我,我一個城裏人啥也不會幹,您幫我幹活兒,我給您支付一定的報酬,這是應該的。”
劉炳華還是搖搖頭,這事兒要是被村裏人知道,還不得給自己腦袋上扣一個投機倒把的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