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真掃興,如果不是被罰站,那一定會是很快樂的一節課。"
"就是啊,籃球挺有意思的。"
"得了吧,你們那也叫打籃球啊?明天我教你們。"
"用你教?也別明天,今天放學就較量較量。"
"行啊,我下午問老師借球去。"
"哎!我也去!"
"算我一個,這次咱們好好打。"
聽著其他同學的爭論,原來他們也對籃球產生了興趣,太好了,這下我就不會再被排斥,不會再孤獨了,因為我將會和其他人在“體”上有共同的話題,那就是籃球。
終於到了放學的時候,一部分男同學沒有回家,而是聚集到了籃球場上。而一些女生為了看熱鬧,也跟著來到場邊準備觀戰。
"來了不少人嘛,那我就挑十個人,你一隊我一隊,認認真真地進行一次比賽,你看行不?"李楠率先向吳誌海發出了挑戰。
"當然沒問題,除去咱們倆再選八個人,五人一隊,咱們打全場。"
"沒問題,那我開始選人了啊。王旭,李超,張聰,劉文斌......"
我覺得如果李楠上午看到了我的搶籃板球的表現一定會對我刮目相看,就會選我參加這次比賽的。但一直叫到第七個人他也沒有往我這兒看一眼。
"加我一個唄!"這句話從我口中不自覺地衝了出來。我是一個從來不知道為自己去爭取的人,但這次我知道是因為自己太享受上午搶球的那種感覺,那種從來沒有過在“體”上越打越順越打越好的感覺,所以我決定為自己去爭取一個機會。我知道我拿不住球,但我相信我的搶籃板技術一定會征服他們,得到他們的認可。我渴望在“體”上得到認可。
"宋佳譽,你來。"
李楠報出了他心目中最後那個名字。他是沒聽到我說話嗎?我的聲音不小了,而且我離他很近。更可怕的是,不僅僅是他沒有理會我的要求,在場的所有同學似乎都沒有理會我說了什麽,仿佛我是不存在的一樣。不,還是有一個人發現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