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生命里最多的东西,其实就是回忆。回忆有微笑、有泪水,有很美很美的曾经。回忆里总有一些人和事连结成一个个故事,我们慢慢筛选,留下来都是刻骨铭心的感动和温暖。
她叫金灿灿,人如其名,是一个耀眼的女子。
金灿灿是个特立独行的人,她说她不会循规蹈矩地走路,她喜欢在马路上跳来跳去,抑或是一阵疯跑,如此,心脏跳动的频率比时钟的秒针还快,她喜欢心脏砰砰乱跳的感觉。金灿灿喜欢把光洁的额头全亮出来,决不留一丝刘海。她把马尾巴辫子扎得高高的,她在马路上蹦跳的时候,马尾会合着步伐一耸一耸地上下摆动。
金灿灿偶尔会失踪一天,去郊外的铁轨上坐上半天,她说她能听见远处火车的轰鸣。郊外的铁路,早已荒废,那里基本上没有人烟,一个女孩子独自在那里,的确是一件让人担忧的事儿,为此,她的爸妈还有戴眼镜的班主任暴跳如雷。
金灿灿的理想是做一个舞蹈家,因为她喜欢街角咖啡厅里那个弹钢琴的男人。她说,他想在他乐声响起的时候,能够翩翩起舞。
彼时,金灿灿是众人眼中的怪物,很多人避之唯恐不及。我喜欢金灿灿,因为她是我所不能成为的那种人。我不喜欢学习,可是我很努力地把成绩弄成前三名;我不喜欢学数学,我总是努力偶尔把数学考个第一,这是一种惯性运动,这都预示了我的前程,一边讨厌教育制度,一边努力考上大学,读让爸妈骄傲的学位。而金灿灿却可以对学习不屑一顾,说一切都极其没劲。
说也奇怪,我是学校里金灿灿唯一不讨厌的人。她说从第一次见到我,就觉得我们迟早是一路人。第一次见到金灿灿,天空下着豆子似的大雨,我撑着伞走在回家的路上,金灿灿被雨淋得很狼狈,然后慌慌张张地跑到了我的伞下。她说她轻易地就感觉到了将来的样子,我会是她唯一的朋友。这些话,我们只说过一次,便不再提起它。
事实也的确如此,我们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挚友。我们在夏天的午后一起去镇上的书店买那种过期杂志。我喜欢一个叫做“民国春秋”的栏目。远一点的时代。哪怕琐碎的东西都带着光芒。金灿灿什么杂志都不喜欢,除了租各种小说就喜欢和卖书的老板起腻。
偶尔会说到未来。她说我从来没有想过考上大学,如果我将来很穷就没意思了,她说到未来的穷困生活就叹一口长长的气。我说我是一定要考上大学的,我赚了钱,一定保证你衣食无忧。我把读大学与赚很多钱划上等号,对于多年以后的事我没有什么预见能力。
二
那年夏天,金灿灿把她的藏书分了几本给我,还带我去了一趟郊外——那段被废弃的铁轨:枕木、碎石、生锈的铁轨,还有蔓延的荒草。我们躺在铁轨的中间,看着天上的蓝天白云。金灿灿问我是否听到了火车的声音。我说我听到了,还感受到了火车迎面而来时携带的风。金灿听完,就笑了,那个笑容,比夏日的阳光还要灿烂。
我和金灿灿的友谊在漫长的夏季里经历了彼此的验证,我们彼此熟悉得就像面对自己。这个时刻,聊天大部分内容是在重复,一次次地去明确第一次表达不到位的意思,我们喜欢说点关于唯一的话题,比如说,朋友中,你是唯一知道我秘密的人。
在有的年纪,希望有一种秘密与别人分享,那些看起来不成为秘密的秘密,在黑暗中吹口哨的男生是谁,那些传说中的人与事,用这些秘密丈量着友谊或者其他东西。
金灿灿的秘密就是,她希望能和那个谈钢琴的男人交谈几句。那个男人总是不怎么关注外部事物,他很少抬起头看任何人,他每天都只是低着头弹着钢琴,仿佛那才是他的情人。
金灿灿喜欢与我讨论那个男人。我觉得那是个没有什么魅力的人,像黑白相片里下来的人,瘦长的身体,瘦长的手指,瘦长的脸,而且我看不出他的年纪:20岁,30岁,抑或是40岁。我一点都不明白金灿灿为什么会喜欢这个男人,大部分时间,我怀疑这只是一个青春期里朦胧的崇拜。
而我的秘密就是,喜欢校篮球队那个球鞋刷得很白的男孩。每日午后,我都拉着金灿灿到操场边上,等他来打球。我静静地看着他在球场上挥汗如雨,中场休息的时候大口大口的喝水。而金灿灿则蹦蹦跳跳地,大喊大叫地给他们加油。金灿灿同样不理解我为什么会喜欢那个愣头青。
此时的我们并不知道,我们的友谊,就如风雨飘摇的蜘蛛网,稍有不慎就会破碎。
三
金灿灿离开学校,是在一个冬天的晚上。许多人都觉得她是惹了麻烦被迫退学的,我不这么想,我一直觉得她迟早会离开学校的。那天,她靠在走廊的窗口,身子斜斜地倚在上边,手里在把玩一个挂着机器猫的钥匙扣,上翻下翻,我走过去,觉得她应该是在等我。
“有事找我?”
“我要走了。”
“去哪里?”
“先去开一家咖啡店,我爸爸说随便我了。”
我知道她喜欢那个钢琴师,她从前说过曾经梦想开一家咖啡店,然后用重金聘请那个一直未说上话的钢琴师。
“以后来找我,无论我在哪里,你都要来找我。”她很郑重地讲了这句话。我很羡慕金灿灿,哪怕是出于少不更事的虚荣,我还是羡慕她。我爸爸对金灿灿却并没有什么好感,他说下次不要带她来我们家,我妈妈好像与他意见一致,她习惯沉默不语。
我爸爸自从武警部队退伍以后就邋遢得不成样子,我经常拿着影集在别人面前炫耀他年轻时代挺拔的身姿和俊秀的面庞。在他成了配件厂的保安主任十年后,啤酒肚已经限制了他看到自己脚的视线,夏天他就光着上身在家属院路灯下和人下棋,他的脾气和工资保持同样的起伏。
他生气的时候就摔任何随身携带的东西,有时候是杯子,有时候是热水瓶或者凳子,他对我口头禅是,你这个死丫头。偶尔他也打我的妈妈,但是,凭良心讲,他不是经常打,我记得的只有两次,因为打架之后长期的冷战,让我觉得有许多次。而第二次的时候,我决定离开家。彼时,金灿灿已经开好了一家咖啡店,我决定去找她。
我按着金灿灿给我的地址找到那家咖啡店的时候,店里的人说她今天不在这儿,她住在城北。那天一切都像刚洗了个热水澡,我打了一辆车从城南一直向北,到了那个地方,有一个工业园一样的铁门,进门之后就是面目相似的一排一排的两层的小楼房,那是新扩增进城市来的郊区。
我先看见的金灿灿,她做了新发型,剪去了走路时跳动的马尾巴,短得过分,打了耳洞,好像不止两个,踩着十厘米以上的高跟鞋,从第一条街的便利店走出来。
然后她看见了我。
“投奔你来了。”我有点腼腆地看着自己的拉杆箱,晚上,房间里热得像澡堂,我们就出去散步。坐在郊区的过街天桥上,下边是一辆辆白天禁止通行的巨型货车,手攀着栏杆,我说:“真想跳上一辆车去远方。”
她说:“无论你到了哪里,我都会找到你。”
在街边的小店买罐装的啤酒,喝干了就把罐扔在呼啸而过的车上,有时是哐一声,有时易拉罐就直接掉在柏油马路上被碾成纸一样的薄片。这时,金灿灿已经有了男朋友,我不知道是谁。我不太关心,也没有问过。每个周五她都不回来,我一个人在房子里转来转去,风扇呼啦呼啦地响个不停,趿拉着拖鞋到楼下的小店里买东西,店门前的灯箱发出水银样的白色,老板光着脊梁躺在竹椅上摇扇子。街灯下边有搓麻将的一堆人,看的人每个人都摇着扇子,我买了一把扇子,站在那里,我觉得房间里又热又冷清。
小店一直不打烊,我就一直坐在那里,看那些围观的人一一散去,搓麻将的人清理桌子,光脊梁的店老板加上一件背心,夜色开始微凉,像冰镇啤酒。夜色宝蓝宝蓝的,我就在房间里看外边寂静的世界,这个夏天我就想这么安静而焦躁地混过去,作为对我爸爸的惩罚,或者还是其他,我并不是那么清楚。
我一早就起来,那天,天气是最热的,广播里说,有很多老人热得发病住进医院,有些流浪狗驻守在自来水管前不走。我自制了柠檬汁,加了冰块,无聊地搅着吸管。冰块叮叮当当地碰着玻璃,猛一抬头就看见金灿灿已经回来了。她穿着紫色的吊带衫,手腕上有红色划痕,在这个时间遇到她,我有一种卡壳的感觉。她把我的柠檬汁拿过去一饮而尽,然后坐在那里咬自己手上的肉刺,我看见鲜血冒出来。我的喉头升起一股咸腥。
“你还要不要上学?”
“不知道。”
“那就是还想上的意思,想继续上学的人才说不知道。”
“那又怎么样?”
“你迟早要离开我的。”
我沉默,我没有说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这是一句废话。
“我们说点别的吧——有意思的事。今天天气这么热,我们说这些干嘛?”良久我打破沉默。
而此时金灿灿却不说话了。
那一天,金灿灿一定有什么事,可是我知道她不会跟我讲。
暑假还没有结束,爸爸就找到了我。他带着我的妈妈蹲守在门口,看见我的时候,两个人都哭得像天塌了一样。爸爸说:“宝贝女儿,你瘦了。”其实是他自己好像瘦了,这话我没有说。他们拉着我就走,我说还要和金灿灿告别。爸爸说他已经跟她讲过了,不用去告别了。
原来,爸爸见过金灿灿了,也或者是金灿灿去通知了我爸妈。
四
后来,我还是乖乖地回去上学了,然后不负所望地考上了一所北方的大学。在这之后,我却再也没有见过金灿灿了。
在我刚进大学的秋天,我收到一封信,是通过一个朋友传递过来的,没有地址,没有电话。我知道那是金灿灿写的,她只说她很好,勿念。之后我们竟然再也没有联系过,我一直在懵懂中期望着,在一个地方我们还会偶然相遇。她说过,无论我在哪里,她都会找到我。我就站在原地,不动,等待。
那些年,我在好事者口中听到过金灿灿的消息,迅速滤过其他的一切杂质,我知道她过得很好,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她的那件咖啡店很快就关闭了,但是她却成功地开了多家服装连锁店。
毕业之后,我在这个北方城市找到了工作,许久都不曾回家。
一天,我收到一条短信:凌晨2点23分,我经过你所在的城市。金灿灿。一直以来睡觉都很死的我,第一次在凌晨被滴滴的短信声唤醒,第一次没有懒得翻过身再蒙头大睡,我打开短信,便看到了金灿灿的短信。但是,电话回过去,却是无人接听。
我感到有一些**从我的眼睛里滴出来,落下去。我极其不满意自己这种婆婆妈妈的态度,金灿灿不见我,总有她的理由。
五
我常揣想当暮色已降
走过街角的你
会不会忽然停步
忽然之间把我想起
而在那拥挤的人群中
有谁会注意
你突然阴暗的面容
有谁能知道
你心中刹那的疼痛
啊我亲爱的朋友
有谁能告诉你
我今日的歉疚和忧伤
距离那样遥远的两个城市里
灯火一样辉煌
现在,一个人的街道、一个人的地铁、一个人的公交……那个叫金灿灿的女孩,我再也没有遇见过。偏偏某些时候,看见熟悉的脸庞、听见曾经听过的歌曲、遇见巧合我们当时情景,突然会想起她,那个和比阳光都耀眼的女孩。
我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用现在流行的话说,他可以称得上是我的男闺蜜。上大学的时候,这个帅气而又才气的中文系男生走在哪里都能被无数个目光包围。我记得自己曾经帮他收过情书,不止一次。不过,他每次的反应都是淡淡的,一副哥志不在此的模样。可是,我知道并不是这些女孩不优秀,配不上他的骄傲,而是有些事在他心中太刻骨铭心,虽然他没有跟我正面而隆重地谈起那个女孩,但是以我敏锐的第六感是能够看穿他的心思和忧伤,尽管他习惯用明亮的笑容去伪装。多年以后,他终于低低地说:我想把我和她的故事讲给你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