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学

104

字体:16+-

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薛艳玲跟我闹了一段,想尽办法想挽回,我们宿舍的几个人都被他拉拢了,一个劲儿说好话。

但是,游戏若有输也就有赢,除了力气当然也讲命。可能她命不好,等了我两年多,不到半年就分了。

我跟杨眉在一起,很快就烦了。她确实可爱,但是小孩子脾气,处处得哄着。

我开始怀念起薛艳玲的好来。下五子棋的时候她故意输给我,给我洗衣服。她还曾经去华苑买小宝栗子,一颗颗剥好了给我。她还经常看着我,无缘无故地傻笑。

见杨眉一面比较难,还得倒公交,但是薛艳玲却是天天看见的。

还有就是,我跟薛艳玲已经有了夫妻之实,而杨眉,却怎么也不肯跟我出去开房。

杨眉说,上帝给每一个女孩儿的礼物都是明码标价的,现在不还,迟早要还。

我开始后悔自己的选择,杨眉可能也察觉到了,然后我俩还不到一个月,就轻而易举地分手了。

我再去找薛艳玲,她却不肯理我。

那天我下了决心,在她宿舍楼下等她。等了整整一天,不吃不喝,就在楼下站着,累了就坐一会儿。晚上,我饿的快薄成一张纸了。三少不知怎么听说这个消息了,从家里赶过来,在南门买了一些烧烤何一瓶二锅头,又回宿舍把我床单拿了过去,我们俩在楼下喝了起来。

他说,你明天还站吗?我说,一天就够了,表明我的心思。

他说,这事儿不能替,要能替我帮你站一会儿。

三少很仗义,对兄弟没说的,就是有一点我不大满意,他拿的是我的床单。我们俩就在那儿吃喝,丝毫不顾及周围楼上的眼光。

这是我大学时期最傻逼的一天,也是最值得怀念的一天,关乎兄弟,关乎爱。

等到晚上十点,宿舍锁门,薛艳玲还是没出来。

爱能成魔能成疯,此时迷恋彼时恨,怨不得人。当一个人对你说,你怎么就不明白呢,我已经不再爱你了!然后你说什么都没用了。

在楼下等薛艳玲的时候,我碰到了田禾。她说,第一,以前薛艳玲对你多好,你不知道珍惜,现在都是活该。第二,我不明白她当初为什么喜欢你,现在也不明白你现在为什么喜欢她。

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我对于薛艳玲真的不是一见钟情,而是实实在在的日久生情。我承认我多情,很容易喜欢上一个人。但是对于爱,是很迟钝的。当我已经习惯她的爱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的生命中离不开这个傻孩子了。

田禾或者其它什么人,可能觉得我俩不合适。《大话西游》有这么一段对白,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不需要吗?我跟你研究一下嘛,干嘛那么认真呢,需要吗?

我觉得需要。我爱她是因为我叫裴梁之,因为我在二十岁的时候还顽劣的像个孩子,然后遇上了一个叫薛艳玲的女孩儿,她才十八岁呢,喜欢笑,笑起来很傻。我爱她是因为她等了我两年,是因为她也爱我,我们俩共同坚守一份爱。跟这个世界无关。

爱的理由就是命。我遇上了她,然后爱上了她,这一切都是注定了的。可能有人会说,没有什么是注定了的。但是,我相信,这些人都没有真正爱过。

关于薛艳玲,我仍然相信她是爱我的,就像我爱她一样。我觉得真心相爱的两个人,能够穿透一切谎言和幻想,看到彼此,看到爱。

所有人都在劝我放手,他们觉得是我想不开,我脑子出问题了。但是,爱是一种感觉,是两个人的事儿,我无法跟外人说清楚。

我觉得自己快成哥白尼了。哥白尼还有个布鲁诺支持他呢,我什么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