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弦上的朱丽叶

41.江森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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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岁那年的春天,妈妈把秦然带回家的时候告诉我:“阿森,这是你的表哥,以后,你们要好好相处。”

早在趴在爸爸肩上看到秦然跪在舅妈灵堂里的时候,我就对他很好奇了。

他的肩膀瘦弱,穿了件黑色的小西装,披麻戴孝,跪着,脊背挺得跟山一样直。只那么一眼,我就知道他跟平时和我一起玩的小朋友不一样,而那时候的我,还无法分辨究竟是哪里不一样。

起初我很听妈妈的话,对秦然很好奇,也客气,但很快,我发现秦然不会说话。可如果只是不会说话那还好,他根本就是个傻子!

秦然可以独自坐在院子里一坐就是一个下午,睁着眼睛,一动不动,看云彩在蓝蓝的天上慢慢幻化成各种形状,然后再慢慢飘远,等到太阳西下云彩被火烤红的时候,还能看到院子里的蝴蝶落在他瘦小的肩膀上。

那时候的我,是个相当顽劣的孩童,秦然这不说话的大活人虽然很无趣,却总要比我摆放在床头的变形金刚有趣。

于是我便开始以欺负他为乐。

刚开始我只是捏他几下踢他几脚,他不会挣扎,不会反抗,更不会告诉大人。后来因为秦然的不反抗,我下手便没了分寸,把秦然当成现成的沙包来对待。记得当时很迷奥特曼,每次看到电视里放奥特曼打败了怪兽的时候,我总会跑去找秦然,拿自己当成英雄,拿他当成怪兽来对待一番。

于是这样时间长了,力气大了,就开始在秦然身上留下明显的淤青。终于有一天,秦然在被我一脚踢到地上后嘴吐出了血,我吓了一大跳,以为他像电视里的武侠片中的人物受了什么巨毒,赶紧把妈妈找来。结果当然是我被狠狠揍了一顿。

接着秦然就被送去了医院。给他换病号服的时候,我一直都站在角落里,妈妈将他的衣服脱下来的时候,我看见了他白皙的皮肤上一块青一块紫的淤伤!那些伤痕异常骇然,当时我完全懵了,我以为这些都是被我留下来的!直到后来,妈妈发现我一度萎靡不震,才发了善心告诉我,那不全是被我制造出来的,还有旧伤!

秦然一直都自己睡觉自己洗澡自己穿衣服,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秦然的身体,再难忘记。即便是今天,现在,秦然身上的伤疤已经恢复得几乎看不出来的时候,我依然能回忆出来当时看到那些伤痕时的情景。

那青青肿肿的痕迹布满了他的身体,只是看着,我就觉得疼,钻到心底的疼!

那次,我那雷厉风行的女强人妈妈抱着秦然哭了。之前我从没见过妈妈哭,那是第一次。

那次之后,秦然继续沉默,仿佛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但是我却没有再欺负他了,甚至到九月开学送读幼儿园的时候,别的小朋友欺负秦然,我还会去帮。妈妈说,秦然不是傻子,只是生了病。而我是他的兄弟,对待自己的兄弟就应该像手足一样。

而秦然一直没有开口说过话,那种情况一直持续了一年零三个月。一直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抑郁症。可一个四岁的孩子,究竟是看到了什么,经历了什么,才会变成那个样子!

那是五岁那年初夏。

那个时候,我爸妈一直在做进出口贸易,当时因为有一单生意出了问题,情况很急,要去国外处理,恰缝又刚放了暑假,所以便将我和秦然送去苏州的外婆家看管。

很多年以后,我都在想,到底什么叫做命运。遇见她,是必然的结局,还是老天跟我开的一个玩笑?

那一年,我第一次遇见了小如。不,这样说不准确。应该是,秦然遇见了小如。

我,在秦然之后。

那是一个午后,天有些阴,气压很低,仿佛要下雨,又迟迟未下。外婆和外公去参加了一个朋友的葬礼,因为我们还小,便没有带着我们去。我睡午觉醒来后,找不到秦然,就抱了半个西瓜坐在外婆家院外的大树上吃。树下的石桌上还有另外半个西瓜,那是我留给秦然的。

一直到夕阳快要落山,我把外婆家附近的猫猫狗狗都欺负了个遍的时候,秦然才回来。回来的时候,他的衣服湿了,却奇迹般地,笑了。

当时我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秦然的脸上出现了正常人的表情!

第二天,有一个女孩子跑上门来找秦然玩,她扎着两条小辫,嘴很甜,把家中两老逗得非常开心。她很有活力,总是拉着秦然到处跑,还经常会耍些小手段欺负秦然,而秦然甘之如饴。她很喜欢吃甜食,她总是笑得那么没心没肺,她记性不好,她打人的时候力气很大……

从那天起,她成了秦然的全部。

正因为愕然于秦然的变化,所以我特别注意她。

她真的比我所遇到的任何人,任何的猫猫狗狗都要有趣。她没有一般女孩子的娇气,又比男生来得细致漂亮。不说话的时候她就像一个洋娃娃,让人忍不住想去欺负,而真要欺负她呢,她又一点都不示弱,懂得以彼之道还彼之身。

每当她和我打闹的时候,秦然都会在一旁温柔地看着我们,而我总会一阵脸红脑热。

我会心虚,就像是我抢了他的玩具一般。

唯一的玩具。

虽然他不说,虽然他笑得很开心,可是我还是心虚。

很多年以后,我忽然明白过来我为什么会心虚。

不是因为秦然介意,而是,我是真的想把她抢过来。就算拿我所有的玩具来换,我也愿意!

一个礼拜后,小如说她不能经常过来玩了,她妈妈要带她去学小提琴。于是回去后我和秦然都对奶奶说我们也要去学。

小如没常性,每次拉了一会儿就开始和我胡闹,而秦然总是柔柔地看着我们,自己继续练习。小如很喜欢一首曲子,每次听到老师在录音机里放出来,都会入迷。那兽曲子叫做“G弦上的咏叹调”。

于是秦然就学这一首,一学,就是十年。

这曲子对一个孩子来说,很难掌握,把位高,还有长音,揉弦。开始的时候秦然拉得就像锯木头,慢慢地,越来越娴熟。这一个缓慢的过程,维持了十年。

而我,听了十年。

我可以背得出来它的每一个音符,我可以知道每一个细节上该转换的手肘幅度,可是我却不敢试。甚至那把小提琴,我都不敢去碰。

妈妈曾问过秦然喜不喜欢音乐,以后要不要去音乐学院。秦然却微笑着说:不喜欢。

妈妈很惊讶,她不能理解为何秦然能够那么执着于一件他不喜欢的事情。

而我知道,这是秦然想念的方式。

正因为他想着,所以,我才不敢想。

我从小学就开始交女朋友,我想,世界上那么多女孩,总能遇到比她更好的吧。

我甚至还想,那么多漂亮的女孩,秦然说不定会遇到一个喜欢的,就把小如忘了。

可是这多年来未中断的琴声告诉我,秦然对她,就像曾经他不肯开口说话一样坚定。

于是我对自己说,我和秦然刚好相反,我特别喜新厌旧,让我不开口说话,一天都不可能!所以对那个人,我或许只是因为不能得到而心怀不甘。

一个五岁孩子的爱情,谁会相信?那是荒谬的,特别放在我这么个正常人身上。

真的,那个时候,我对她的感情很复杂,其中有一种,叫做:不屑。

初三那年,秦然对家里的人说,他高中要去苏州读。当时外公外婆都被接到了大连,大家自然不同意。

于是他又说,如果他中考考了全市第一,他就要去苏州。

这话不是疑问句,是肯定句。

我知道,秦然只要想做的,一定都能做到。他就是这样的人,一个变态。

于是他如愿去了她身边。

高中三年,我看到了他的很多照片,还有她的。

而每年暑假寒假他会乖乖回来陪老人,我有时候会让他晚回来几天,跑到他那里去玩。也有几次,我远远地看到了她,笑语如嫣,没心没肺。

漂亮,但只是一般的漂亮,没什么特别。我有时候会很恶地想,如果这丫头长成了个丑八怪,秦然还会喜欢么?

可惜,世界上没有如果。

那时候我已经有过很多女朋友了,每一个我都喜欢,但仅限于此。我觉得每个女孩都有她们各自的美,一一赏来,那是多么美好的事!只有秦然这样的傻瓜才会变态地执着于一个人。

可到了大学,意外地和她分到了同一个班里,我才知道我错了,错得离谱。

当一个人进入了你的心里,那么无论她说什么话,做什么事,她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将是你用来衡量美丑的标准。

并不是因为她符合你的审美所以你喜欢她,而是无论她是什么样的,你都会喜欢,这种喜欢没有理由,也不需要在她身上寻找喜欢的根基,就像被人一刀捅进了心脏,已经捅了,那么除了承受,没有别的办法。

很多次我都想,如果大学我没有来这个城市,没有再一次地遇见她,或许一切都会好吧。

年少时的喜欢我可以用懵懂无知为理由来搪塞过去,那么现在呢?就像被逼到了一个没有窗户没有门的房间里,眼睁睁地看着天花板塌陷,无处可逃。

还要微笑,还要装做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这真是一个有趣的玩笑。

……

“很有趣,是不是?”我问洪浩。

“是啊是啊,那家伙太逗了。”洪浩喝了很多酒,指着台上的表演者哈哈大笑。

明天就是平安夜了,尽管外面风雪很大,酒吧里气氛却异常活跃。

我想我也喝多了,否则怎么会忽然把这些已经烂在心底的事又翻了出来?

好吧,今天就纵容自己一回吧,以后……以后,绝对不能再想。

“嘿,阿森,看那妞,好辣!”洪浩忽然拍拍我的肩,指着坐在对面的一个红衣女子。那女子像是发现了我们的注视,回过头来眨了眨眼睛。

很浓的彩妆,可是很漂亮,红唇像是春日里最艳丽的樱桃。

我吹了声口哨,“不错,合我的口味。”

这时一个男人走到红衣女子的旁边,挽起了她的手,两人亲密地走开了。

“什么啊,有男朋友了。”洪浩失望地摇头。

“哈哈,是啊,迟了。”我只觉得自己笑得快要哭出来了。

迟了。

迟了一步认识她,迟了一步爱上她。

所以到如今,便是一点点的念想都不可以有了……

“来来,喝喝,女人么,迟早会有的。”洪浩给我倒酒。

我握着酒杯的手有点抖,心中仿佛压着块石头,连气都要喘不过来了。

“嗯,迟早,会有的。”

迟早,可以忘了的。

反正已经十四年了。

大不了,再来个十四年……

最多,最多也就一辈子而已。

真的,没什么大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