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不哭(全2册)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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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我还是害了他。

两个月后,也就是2013年4月1号的深夜,我接到谭志的电话——我曾经特意拜托过谭志,如果越泽有什么麻烦一定要第一个告诉我。电话里他很紧张,同时又一头雾水。我让他直接说结果,他告诉我:“越泽受伤了,正在医院救治,没有生命危险。”

我当时人在北京出差,第二天,我把所有工作挤在一天完成,当晚凌晨坐飞机赶往星城。清晨谭志来机场接我,他已经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一部分是自己的推测,一部分是从艾七喜口中得知。

愚人节那场火灾,烧死了一个高中生——后来我才知道就是王继成的儿子苏小晨,重伤了一个叫阮修杰的人,相比之下,越泽算是幸运的,只有背部和小腿的小面积烧伤,但是眼角膜被大火的高温中剥离,双目失明。

谭志干律师这行,口才算是顶好的,可是关于越泽、苏小晨、阮修杰、越森南(越泽五年前死去的弟弟)、艾七喜这些人的恩怨情仇,我听了好久才理清楚了关系。

震惊之余,我更多的还是失落,原来越泽竟然背负这么深的仇恨,并且不动声色的隐藏了那么多年。我曾经跟他朝夕相处,可他一点也没有让我知道,是不想把我卷进来,还是说,我不是那个可以走进他内心的人?

那天上午,我跟谭志去了医院。

通往越泽病房的走廊上,我与一个披头散发捂脸哭泣的女孩不小心上撞上,她脸色苍白,神情痛苦而悲痛,含糊不清地说了声对不起便跑走了。我后来才知道,那个女孩就是艾七喜,她刚从越泽的病房逃脱,她觉得自己没有脸面对他。

推开病房门后,我被眼前的一幕吓坏了。

越泽的双眼缠着沾血的绷带,手臂插着针管,肩膀和小腿因为烧伤留下一片溃烂的腐烂的鲜红色,他大喊大叫,情绪失控地从**滚落在地,就像一只离开水面的雨那样艰难地挣扎着。

谭志去叫医生,我冲上去想要扶起来,他什么都看不见,感觉到身后有人后立刻转身抱住了我,而我终于听清楚了他的话,“七喜,别怕,我会保护你,不会让你受伤害……”

“我不是艾七喜,我是沈碧。”

我想这样回答他,可话到嘴又吞回去。我的身体像是掉进冰窟一样迅速寒冷、僵硬,我就那样任由他抱着喊着,像一个木偶。

突然,他认出了我,惊愕地将我推开,“不!你不是七喜,你是谁?!七喜呢?她在哪……”

这时护士和医生冲进来,他们把越泽扶上床,一边安抚一边给他打镇定剂,十分钟后,他终于安静了下来。

整个过程我一言不发的静静看着,从没有哪一刻,我像想现在那样地痛恨那个叫艾七喜的女人。我只想立刻把她抓来这,给她一耳光,让她好好看看,她把我心爱的男人给毁成什么样了?但转念我又想:不!她连赎罪的机会也不配有!

当晚,越泽的父母从美国赶过来了。

两个老人悲痛异常,守着还在昏睡的越泽,安静地抹着泪。而我就在这时出现了,我说我是越泽的女朋友,没能照看好他,请求他们的原谅。越泽的父母显然知道这件事的真相,只说不怪我。

我立刻向他们提议,应该尽快把越泽接回美国治疗,在那边更容易等到眼角膜的捐赠,并且我在西雅图的医院有个外科手术医生的朋友,也可以多关照。

越泽的父母没有犹豫便同意了,对于这座城市,他们怀有太大的偏见、恐惧甚至是仇恨,一刻也不想多待,越泽强烈反对,但没用,最终父母还是替他决定了。

越泽转院去美国的半个月后,我成功争取到去美国分公司开拓市场同时锻炼学习的机会,为时四个月。

分公司在温哥华,离西雅图只有几小时的路程。

我在温哥华稳定下来后,每个星期都会见越泽两三次。那段时间,他的身体在好转,可精神萎靡不振,加之又一直等不到匹配的眼角膜,负面情绪很严重,有时候会自闭几天不说一句话,有时候会暴躁得像一头狮子。

我常常会推着轮椅上的越泽,在西雅图的海滩上散步,跟他说说话,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情,绝口不提那些会刺痛他的事情,大部分时候,他都是沉默的。

越泽取下了纱布,失明的眼睛里一片死灰,除此之外其实没有什么区别,他还是那个英俊帅气的男人。他总是平静地望向海面,吹着海风,仿佛自己能看见苍翠的奥林匹克山山脉和湛蓝如戏的天空。

我记得有一天,他的情绪很稳定,我带着他在海边散步,他突然开口问我,“如果我一直看不见,有一天,会不会忘记了自己的样子?”

我不知道如何回答,我无法想象永远生活在黑暗中是什么感觉,我只能安慰他,“不会的,你很快就能看见了。”

我说对了。

三个月后,幸运女神眷顾了他,他等到了匹配的眼角膜。手术很成功,一星期的恢复期后,在一个昏暗的如同冲洗照片的小房间,我亲自为拆开绷带。他的双眼闪烁着灵敏的光泽,他睁开,又闭上,睁开,再闭上。

终于,他渐渐看清楚了我的脸。

“沈碧。”他说。并非需要我,只是在确认自己看到的事物。可我还是迫切地回答,“是我,我在这。”

随后,他便不再说话了。

在他的脸上,我找不到盲人复明后的喜悦,反而透着让人陌生的落寞。

直到那天离开医院,他才开口对我说了第二句话。他说:“我也以为眼睛好了,一切都过去了,可我错了。”

三天后,越泽离开了。

只留下了一封很简短的信,信的大致内容是,很感谢这些天父母和我对他的悉心照顾,他都铭记在心。但现在他想一个人去外面走走,因为有些事情他还没想明白,有些问题他还没找到答案。在信中的结尾,他这样说:其实我并不担心失明会忘记自己的模样,相反,我怕自己一直记得。

我把这句话反反复复看了十几遍,在这里面,我读到了惭愧、自责、无法释怀、和深深的不快乐。

放下信的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自己为何会那么地爱着越泽。他是童话中那个哪怕游遍全宇宙也不开心的小王子,而我,是金色麦田里那个极尽一切逗他开心的小狐狸。可惜那时的我并不明白,小王子的不开心跟是否游遍宇宙没有任何关系,他只是在思念B612星球上的那朵玫瑰花。

一个月后,我顺利结束在分公司的工作任务,写了一份两万多字的工作报告,回到了上海。

之后的半年里,我没有越泽的消息,所有人都没有。

直到2013年的春天,我终于等到了一通陌生电话。不知道为什么,看到那串陌生号码时,我的心微微颤了一下,一个声音告诉我,他回来了。

电话果然是越泽打过来的,没有半句寒暄,他直奔主题,“我想开一家公司,主打手机交友APP的开发。需要两个合伙人,一个是谭志,一个是你。”

“你在发什么疯?”我声音冷静,嘴角却是笑的。

“对,要不要一起疯?”

“考虑下。”

“好好考虑,公司开在星城。”

有什么好考虑,当他打来电话表明想法的第一时间,我已经在脑子里思考要如何辞职信的内容要如何写了。

半个月内,我迅速交接完工作,正式离职。

我带着自己所有的存款和资源去了星城,三个合伙人约在谭志的家里见面,一边吃着大嫂烤的曲奇饼干一边对着整桌的文件和市场调查资料展开讨论。

那个下午,我发现越泽真的变了,仿佛重获新生一样,他深邃的眼里不再是忧郁冷漠的暗流,取而代之的是饱满的希望和信念。

有些事我是从谭志那才得知的,这半年,越泽一直在东南亚徒步旅行,像个痛苦而迷茫的苦行僧。直到有一天,他发现自己还有一个女儿——原来艾七喜瞒着越泽把孩子偷偷生下来,想要自己独自抚养大。

这个女儿,成为了越泽人生的新希望。

公司成立后,我渐渐发现,原来越泽爱的不单是自己的女儿,也仍然爱着那个几乎毁掉自己的艾七喜。

他会在钱夹里放艾七喜的照片;会在选择公司楼层时会不惜多花一倍无意义的冤枉钱,只为了让公司的地址在大厦的7楼C部——谐音7C;会在公司同事开我跟他的玩笑时义正辞严地解释自己是有家室的男人。

以上所有这些,并没有让我感到挫败,反而是振奋。因为相比几年前我对越泽的无力可使无可奈何,如今,我至少清楚地知道,情敌是谁。

而我要做的,就是赢她。

我跟艾七喜的第一次正面交锋,是在公司正式运营一个月左右的某个夜晚。公司大部分人都还在加班开会,我上洗手间时经过待客厅,一个背影文静的长发女孩正盯着职员表里的照片看。

“你好,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我在背后叫她。

她转身,看到我的时候脸上闪过一丝心虚,我猜她之前是在打量我的工作照。

我几乎立刻,就认出了她就是艾七喜,跟越泽钱夹里那张照片差不多。谈不上多么漂亮,但给人的舒服自然。不过这会,她给人感觉有些怯弱,像一只闯入陌生领地的不安的麋鹿。

“啊,我找越……总。不急的,我在这等就行了。”

“那好。”我微微颔首,假装半天才认出来,“我说怎么有些眼熟,你就是艾七喜,对吧?”

“啊?!你认识我?”

“当然。全公司恐怕没人不认识你。”

“为什么?”她十分吃惊。

之后我不慌不忙地举出越泽有多爱她的事实,如何在短短一个月,就把她这个老板娘弄得人尽皆知。艾七喜的城府不深,脸上是藏不住喜悦。我继续夸着她,心里却很庆幸:谢天谢地,自己的“情敌”不过如此。

我一直以为,爱情和事业没什么不同,都是现实而残酷的。想要爱情天长地久,不光要有一颗赤子之心,更需要经营和维护,需要时刻地新鲜感来充电,还需要有共同的努力方向来共勉。

为此,我一直在努力。为了保持身材,我每天都有慢跑和做睡前瑜伽的习惯。为了保持皮肤活力有光泽,我吃一百多块钱一粒的胶囊补充胶原蛋白。我还保证每星期看两本书和三部电影,保证自己的思想不至于在快节奏的生活中变得麻木。我一直让自己更加优秀,就是为了能配得上越泽,无论哪方面。

再看看眼前的艾七喜,不过是一个没什么质感的年轻女孩,一眼就能看到底。她真的太普通了,甚至都不认为自己的普通有什么不对。这样的女孩,是留不住越泽的,她失去他只是时间问题。

不过我真的没想到,这个时间比我以为的还要短。

当晚,艾七喜就跟越泽吵架了,越泽开完会时,艾七喜已经闹脾气跑走了。我是后来才知道,貌似她上洗手间时,无意听到公司员工在八卦她跟越泽之间的事,话讲的非常难听,好像还把我拿来做比较,她一气之下就走了。

艾七喜的沉不住气在我的意料之中。

但我没想到的是,越泽也因此发了疯,他跟谭志大吵一架,仅仅因为他当时撞见七喜要离开却没有留住她。之后他更是工作也不管了,直接开车去大街上盲目找人。我只好临时打电话叫技术部的员工回公司加班来收拾烂摊子。

一直折腾到天亮才算是把情况稳下来,至此大家已经焦头烂额。我疲倦万分,本应该回家睡上一觉,可一转念,我还是从谭志那问到了艾七喜的手机号码。

有意思的是,她一整夜不接越泽的电话,我才发了两条短信,她就立刻回复了。看来她还不算蠢,知道自己的“敌人”是谁了。

我天早上,我们见面了。

她窝了一肚子火,就等着来跟我宣誓自己爱情的主权,可惜她段数太低,轻易就被我教训得毫无还嘴之力。

“感情里没有一劳永逸,今天说爱你的男人,明天可能已经爱上另一个女人。别仗着越泽现在喜欢你,就撒泼胡闹任性妄为,这只会加快你失去他的速度。”

“听过一句话没?女人是衣服,谁有本事谁穿上;男人是狗,谁有本事谁牵走。话糙理不糙。衣服不行就要换,狗管不住就会走。”

我搁下几句狠话便走了。

我知道这话会激怒她,还会伤害到她。这正是我想要的,像她这样一个普通的女孩,爱越泽一定爱得很辛苦,除了那一点儿可怜的自尊心,还能剩下什么呢?现在,我就把这点儿自尊也彻底给她碾碎。

我赌她会放弃越泽。

我赌对了。

当天中午,越泽回来了,脸色十分难看。后来我才知道他去火车站等艾七喜,他等到了,可是没能留住他,还亲眼看着她上了另一个男人的车。

下午,整夜没睡得越泽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窝在沙发上。我轻轻推开门,给他盖上一层薄毛毯。他睡着了,可眉头一直紧锁着。

我多想伸手替他抚平,可我忍住了。

我告诉自己,再等等,我现在需要的,仅仅是时间和耐心。而这两样,我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