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不要想起我

[11] 在劫難逃的混亂,被絕望的汪洋淹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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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一個閃電,照得四周清亮如白晝。

我看到發黃的照片上,十六歲的謝容華甜蜜地笑著。她幸福地偎依在一個男人身邊,這麽嬌嗔可人的謝容華是我不曾見過的,要不是親眼看到,我不會知道,老是裝神弄鬼的大神棍會這麽天真地靠著另一人。

她是怎麽樣跟我說的?歡喜妹,你要記住,男人呀,就是個背信棄義的東西。這世界什麽都靠不住,除了錢。我們什麽都需要,就是可以不要男人,當然,金子銀子雕的,可以考慮一下……

她還說,愛情,就是個生活的點綴品,有了它,美過幾天,就視覺疲勞了,再晾上幾天,就多餘了。可照片上的容華姐不是這樣的,她的眼神、她的神情告訴我,這個男人是她的全部。她愛上了,所以義無反顧地跟他走,然後一個人被扔在小旅館裏,茫然走在陌生城市的大街上,暈倒後,有人告訴她,她懷孕了。

這就是她的一生,她的十六歲。我笑,控製不住地大笑,笑得眼淚都出來了。

容華姐,你為之拋棄一切的男人,我也遇上了。他叫王墨,他很幸福,有自己的家庭,有一個端莊秀雅的妻子,有一個乖巧懂事的女兒。他們很富有,有一套海景別墅,很體麵。不像咱們總要搬家,擔心房東突然又漲房租了,要趕緊找新房子,不然要被趕出去。他們的女兒很乖巧,什麽都不用煩惱,是學校的公主,有很多人追,不像我,沒人跟我玩,到學校還要被人笑是巫婆的女兒。

是不是很不公平?為什麽我們活得這麽艱辛,他們卻可以這樣無恥地幸福下去?隻因為十六歲,青春期,你太叛逆,你不懂事,愛上一個不該愛的男人嗎?然後,上天懲罰你,讓你二十七歲就死去,讓你十一歲的女兒流落到街上行乞,毫無尊嚴嗎?

不公平,太不公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