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懿留下了一只野鸡,剩下都给程胜送去了。
至于程胜是自己吃,还是收买人心,温懿才不去管。
“哥哥是不是很机智,烤鸡的手艺也很棒?”温懿一边啃着鸡翅,一边自夸道。
花萝手里抱着鸡脯肉,吃的满嘴流油,含糊不清地答道:“我就说嘛,懿哥买那么多调料,肯定是有用的。”
“主人,为啥花萝啃那么大一块鸡脯肉,我和悦姐姐啃鸡腿?”
温懿白了花音一眼,笑骂道:“吃着东西还堵不住你的嘴!鸡就两条腿,我能有啥办法!”
“主人,是不是缺什么补什么……”
“花音,你找打!”花萝用胳膊肘顶了一下旁边的花音。
“你们两个多学学夫人,食不语!”
乐悦小心地舔了舔手里的鸡腿骨,吧嗒吧嗒嘴,说道:“我还急着回去忙公务呢。诶,你吃鸡脖子就行了,鸡翅留着,等下我带回去给程将军尝尝!”
温懿悻悻地放下手里的第二个鸡翅,去拽鸡脖子,不甘地说道:“你这可是行贿哦!”
“行贿你个头!吃你个鸡翅,是照顾你的面子!”说着,乐悦的嘴唇在温懿的额头蹭了一下。
然后,快步朝营地跑去。
“夫人是不是在向我们示威……”
“一定是的,你看主人都被定身了……”
“……”
今晚吃鸡,大吉大利!
温懿早早地拥着二女便睡了。明天还要看戏,不,观摩军阵呢!
鸡叫一遍过后,便有人陆续离开营地,执行军令。
一夜无事。
天微微亮,温懿的马车就到了水神山的山脚下,先头部队已经登上半山腰,与斥候会合。
当旗官扬起手中的红色三角小旗,三路步阵,同时急速登山!
不过三刻钟的时间,已经包围在山坡顶上。
看着另一边山脚下盘桓的几匹马,杨大洋便知后路已经被断了。
在这一带,老子带着弟兄们呼风唤雨七八年,今天算是栽到这帮兵蛋子手里。
“呸,要杀要剐,尽管上!老子皱一下眉头,都不姓杨!”
呼应他的,只有“嗖”的一支利箭。
“要么降!要么死!”程胜沉声吼道,像一只环视的猛虎。
当第一个人放下手里的刀,便哗啦啦地响成一片。
自己这山头上,区区不到百人,而围着的兵卒,乌压压一片,只能降了。
看着眼前跪倒一片,程胜吩咐道:“把这个姓杨的脑袋砍下来,传首汴州城,其他人一律……”
“小的已经降了,将军为何说话不算数!”
“早知这样,不如放手一搏!”
“哼,比我们还无耻!”
“……”
叫嚷声此起彼伏,场面甚是混乱。
“其他人一律充军!再有哗乱者,立斩!”
猛虎咆哮,震慑宵小!
此战前后不过一个时辰,斩匪十八,俘虏六十四,全部充入步卒。
经过大棒加甜枣,程胜终于得到了杨大洋的藏银之处,得到金银粮食约莫值三千五百两。
这一役,让程胜晚上睡觉都笑醒了。
真没想到啊,打了这么小一个土坡,居然收获这么多!
我以前怎么没想到呢!
最重要的,听说杨大洋还有两条船!这东西可是值不少钱。而且不是想买就能买的,造船程序复杂,会的工匠还不多。
日后一个转手,程胜又得了三百两。本来是挺惊喜的,谁知道那两条船实在鸡肋!
聊胜于无,反正不亏。
程胜拿出一百两银子,买来肉食和不多的酒,犒劳军队!
在这个小小的水神山山头,温懿第一次感受到程胜的统兵之法,有功当赏。
虽然这次大家没费多大劲儿,就收拾了一波土匪,但是对这未来一个月的奔波,起了稳定军心的作用。
任谁也不想大冷天的往外跑。可若是有酒有肉,在场的皆是勇夫!
刚刚编入步阵的六十多个土匪,更是惊讶,这参军就能吃肉喝酒,早知道这样,谁特么还去当土匪!
这一晚,温懿又烤了一只兔子,四条腿,刚好一人一个,完美。
好巧不巧,雁六也跟来了,于是,温懿只得嗦起了兔头……
同一时间的烧酒坊,白有福连干了三大碗烧刀子!
程家军就是不一样,自己那四百两也没有白贴回去。这才不过一旬,坑了自己多年的水神山土匪,就被一锅端了!
舒服!解气!
老子还得再干三大碗!
不行,明天我得给程府亲自送去两坛十年陈酿。
汴州城有这样的驻军,真乃大幸;大黎王朝有程家军,真乃大幸!
……
安排两个女孩子睡下,温懿三两步跨入军营。
晚上睡觉,温懿便把马车拴在了营门不远处,这样就可以白蹭护卫了。
守门的都是老熟人了,简单通报之后,就让温懿进入了主账。
程胜抬头一看,打趣道:“这么晚了,不应该去悦姑娘的帐篷吗?”
“哟,原来是我摸错了,那就将错就错吧。”
“说吧,这么晚了,来找我有什么事?”程胜不跟他再扯,直白地问道。
“能有什么事,来问问你接下来的计划。”
程胜低头盯着眼前的地图,皱着眉头说道:“我想往东去。”
温懿好像早知道会是这个答案。胳膊支在她的肩头,问道:“确定了?”
“嗯。”
眼前这个位置,再往东去,便是曹州。
汴州与曹州相交的地方,有座山,叫六里安山。这座山,一面缓坡,一面峭壁,远非之前这两座能比的。
最主要的是,这个地方是两不管,也就是两州都不愿派兵的地方。
这就导致了六里安山的土匪,势力很大,据行商的消息,大约有三百人。
单论人数,确实不到程胜带兵的一半,但是人家是防守方,天然有优势。
“想好了,那我便陪你去。”
“你不担心?毕竟锦姨不在……”程胜失去了往日的犀利。
“你是我的大兄弟,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