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在教坊司求长生,妖精求放过

第四十六章 再入教坊司

字体:16+-

西厢房内,矗立着一座等人高的黄铜炼丹炉。

丹炉内,盛着半炉清水,冒着袅袅热气。

丹炉下,炭火赤红,热浪滚滚,朱逸群正卖力拉着风箱。

“前辈,炼丹一道,工艺庞杂繁多,每个步骤,都需竭力做到完美。”

“一旦某个工序稍微出了点差错,则前功尽弃。”

“好似万丈高空走钢丝,每一步都要平稳,乃至每一口呼吸都需小心翼翼。”

朱逸群抹了一把额上豆大汗珠,继续道:“火势的大小,材料的先后,甚至于丹炉内水量的多少,都要精确到丝毫之间。”

不一会,炉水沸腾,气泡密集。

朱逸群赶忙抱起搁在一旁的陶罐,站起身来。

首先,将一株百年份的血首乌扔进丹炉内。

“前辈,进行这一步骤时,时间乃重中之重。”

“时间短了,药材内部的精华无法被熬煮出来。时间长了,则精华溢散。”

足足等了半个时辰,眼见丹炉内的清水化作猩红,朱逸群立刻扔进第二株药材。

旋即便是第三、第四、第五株。

前后整整九株药材,熬煮了五六个时辰。

从旭日东升一直熬煮到日薄西山。

期间,朱逸群注意力高度集中,不时添水、加炭,莫说用膳,连一口水也不曾饮过。

夜幕降临之际。

朱逸群从陶罐里,抓出那条像极了蛇的噬血虫。

直接扔进药香味滚滚的丹炉内。

……

盛夏的夜晚。

天鹅绒幕布上绣满了璀璨星辰。

宅院梨树下,忙碌一整天的朱逸群正狂炫西瓜。

李乘风则是把玩一颗龙眼大小的丹药。

正是延年益寿丹。

丹药通体漆黑如墨,看似其貌不扬,实则药香味浓郁。

只稍轻嗅一口,立觉神清气爽。

思量了一会,李乘风用指甲盖扣下一点点。

旋即将剩余全部扔给朱逸群。

“前辈,您不吞服吗?”

扔掉西瓜皮,朱逸群用衣袖擦了擦嘴,疑惑问道。

“那条噬血虫,吞噬了你十年寿元。”

“三年才成丹一颗,我又岂能厚着脸皮据为己有,还是你吞服吧。”

李乘风笑盈盈道。

朱逸群眼底划过一丝黯然,捡起丹药,径直塞进嘴里。

“前辈,其实在皇宫里,我已经偷摸吞服过很多颗了。”

“继续吞服,也只能增加一两天寿元,委实暴殄天物。”

李乘风将那一点点塞进嘴里,闭眼回味。

入口即化,能明显感觉到一股淡淡热流滑入腹中,滋润着血肉。

就这么一点点,至少为李乘风增加数月寿元。

不愧是丹药。

“逸群。”

“前辈您说。”

李乘风微微一笑,道:“我想知道,你那瓷瓶里的噬血虫用完以后,该怎样培养新的?”

朱逸群跑进西厢房,将药箱抱了出来。

旋即从药箱里拿出两个瓷瓶。

一个白瓷,一个青瓷。

指了指白瓷瓶,朱逸群道:“这个瓷瓶,前辈已经看过了,瓶内装着七十余条幼年期噬血虫。”

“至于这个青瓷瓶,瓶内只装着一条,乃噬血虫虫母。”

“虫母以血为生,没有吞噬活人寿元的特性,却可以孕育噬血虫。”

“而且只要喂养高品质鲜血,虫母几乎不死。”

“师父赐予我这条虫母,已经活了七百余年。”

李乘风眼神一亮,“原来如此。”

“前辈。”

朱逸群将白瓷瓶与青瓷瓶,推到李乘风面前。

“当年若不是前辈,逸群早被武阁那群武夫乱刀砍死。”

“这是晚辈孝敬您老的,请一定要收下。”

李乘风推辞道:“不行,太贵重了,赶快拿回去。”

“我堂堂先天宗师,岂能觊觎后辈宝物?那不道德败坏吗?”

半个时辰后。

正屋。

李乘风一手白瓷瓶,一手青瓷瓶。

真香。

拔下青瓷瓶瓶塞,凑近瓶口往内里看。

却见粘稠鲜血中,一条极细、极长的白线,上下翻飞。

仿佛一条白蛟龙,于血海中掀起波涛。

“这就是虫母吗?”

“比幼年期的噬血虫粗一些、长一些,而且颜色呈白。”

将瓶塞塞好,李乘风又打开白瓷瓶。

取来一个大白碗,一双筷子。

从白瓷瓶内夹出三十条噬血虫。

按照朱逸群的方法,李乘风用左手食指指甲盖,轻轻划破右手掌背。

将流血掌背放进碗中。

三十条剧烈扭动,犹如黑线的噬血虫,立刻顺着伤口钻进血肉。

李乘风聚精会神看去。

皮肤下,清晰可见一条条细长异物,于血肉内快速游弋。

最后也不知钻向了身体哪处。

强行压下头皮发麻的感觉,李乘风掏出手帕,擦去掌背鲜血。

“一条噬血虫,三年时间,吞噬我十年寿元,即可长至成熟期。”

“三十条,便是三百年寿元。”

“足够秦爽吞服。”

用自己三百年寿元,换得秦爽二十年寿元。

“这笔买卖,很值!”

李乘风喃喃道。

……

文景三年,春。

年仅十二岁的文景帝赵瑾,初显暴君气质。

于宫内豢养恶犬十数条。

恶犬不食五谷,亦不食六畜,只食人。

每日都有三四位宫女、太监,命丧恶犬之口。

只需半个时辰,尸体便被十数恶犬啃食至骨架森森。

皇宫内,一时人心惶惶。

这一年,夏。

凉州、幽州、渝州、宝瓶州等七州之地,半年滴雨未降。

一时赤地千里,五谷颗粒未收。

然历经先皇太安帝,前后三十余年太平盛世,如今大乾底蕴深厚。

千万灾民在朝廷安置下,轻易渡过此劫。

文景四年,夏。

大旱从凉州、幽州等七州,往南蔓延至兖州等五州。

大乾三十七州之地,有十二州遭逢旱灾。

灾民何止千万。

这一年,太安帝呕心沥血数十年积攒的家底,短短几月,便消耗殆尽。

这一年,十三岁的文景帝赵瑾初尝人事,食髓知味,纳妃三十六。

被其宠幸过的宫女,又何止三十六?

这一年,文景帝白日不理朝,而夜夜笙歌。

为了不被满朝文武桎梏,文景帝选择创立司礼监。

任命贴身太监魏一贤,担任司礼监掌印太监,兼秉笔太监。

皇帝处理天下大小事务的方式,便是通过批阅奏章。

所谓司礼监秉笔太监,可代圣在奏章上批红。

掌印太监负责盖章。

除此之外,魏一贤又是东厂与西厂两大宦官集团督公。

东西厂,监察百官。

司礼监,掌印秉笔。

魏一贤一跃成为大乾王朝,建朝九百余年历史上,最具权力之人。

相当于伏灵皇时代,监察司楚怀沙与龙麟龙相的结合体。

朝堂上,也不知几多官员倒向魏一贤。

也是这一年。

李乘风体内三十条噬血虫,共吞噬三百余年寿元后,长至成熟期。

这一日,

李乘风用匕首,在手腕处划开一条长长口子。

将三十条大蛇一样的噬血虫,从血肉深处一一拽出。

此一幕,令朱逸群瞠目结舌。

“前辈,您被三十条噬血虫,吞噬三百年寿元,竟然无事?!”

要知道,先天宗师也才堪堪二百年寿元。

“我说我是天上白玉京内的谪仙人转世,你信吗?”

李乘风淡然一笑道。

“晚辈信!”

朱逸群神情肃穆道。

翌日。

在朱逸群愕然目光中,李乘风轻而易举,将三十条噬血虫,炼成三十颗延年益寿丹。

“前辈,您真是炼丹一道的天才!”

朱逸群由衷钦佩道。

“小菜一碟,毕竟我乃仙人转世。”

李乘风云淡风轻道。

一个月后,

李乘风将延年益寿丹,通过虎威镖局,邮寄给身处庐州的秦爽。

文景五年,大乾九州遭逢旱灾。

太安年间,占山为王的山匪,一州之地也不过寥寥二三。

而文景年间,山匪、盗贼等,却如雨后野草,一茬又一茬。

文景七年,七州旱灾。

后世史书记载,‘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文景十年,夏。

凉州爆发农民起义。

李乘风准备再入教坊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