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白衣沉浮梦

第77章:江一和剑知秋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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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孤生油盐不进,这番话奚落意味十足,让安达尔失了面子,嘴角**,目光闪过一丝杀意,但被他收敛,笑里藏刀:“公子,这里是苗疆,不是你的大凉,更不是你家爵位所在的藩地,大凉有一句古话叫‘识时务者为俊杰’,公子莫不是这半月苦头没吃够?”

“呵呵,吃够了,吃饱了,这不,才迫不得已婉拒圣子的好意邀请。”林孤生冷笑回之。

他不知道安达尔的意图,但也能猜测出一二,无非是猜测自己是有什么身份,料想是千毒苗寨是想从中利用一番捞什么好处,这不比直接把林孤生杀了解恨来的划算?众人嚷嚷,皆为利往,没有永远的朋友,亦没有永远的敌人。可惜,要让千毒苗寨失望了,眼下的林孤生只是一个落魄少爷。但林孤生却可以利用这一层身份,本可以借机逃出去,但现在经历了这些事,且不说身体里被种下了虫卵,逃出去也无济于事,他也不打算走了,从长城到苗疆,一直在逃,一直在躲,他必须要把苗疆的事情查个水落石出,若有可能,势必要把这种害人的虫卵铲除干净,否则就像是一记毒瘤,慢慢馋食大凉社稷。苗疆还不知在酝酿什么阴谋,若是放任它成长,终有一日要闹得生灵涂炭,一发不可收拾。他林孤生是人,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年轻人,是绝对不可能容忍这种事情发生,王淳以及那个村落的男人那一幅幅绝望呆滞的脸庞犹在眼前,林孤生的心太冰,太凉了。

安达尔选了一古色古香的凉亭,安排了好酒好肉款待林孤生。

……

乌江流域支流繁多,四通八达,纵横十万大山。

山林中,一逍遥身影快速掠过,惊走无数飞鸟,此人正是斩杀恶蛟的东。

春暖的时候。

剑魔,剑知秋,在北漠羽化了。

值得庆幸的是,剑魔在仙逝前,早把一身剑道倾囊相授给了东,并且在东的身上融会贯通,极致升华,他才能心满意足的离开这人世间。他虽死,却无憾。

临终前夕,那个夜晚,那日北漠的冬意还没褪去,晚上冷,剑知秋似有所感,料到自己时日不多,把东叫到跟前。那晚,冬雪消融,东恭恭敬敬跪在地上,聆听师父教诲。

“孩子,你已继承了我的衣钵,明日就走吧。”

“去哪?”

东的性格冷漠,不懂人情世故,也许归咎在永无觞的天性孤寒。

“天下之大,哪里去不得?”剑知秋一改往日的严苛,忽然逍遥大笑,摘下自己的斗笠,露出那满头银丝,怅然若失:“当年我和那人一战,败于天下城,自此我立下誓言,此生再也不踏足大凉一寸土地,如今兜兜转转几十年,在大漠和大荒斩杀妖物无数,却也做到了。年轻的时候,我师父,也就是你的师祖,常告诫我们师兄弟,这辈子很长,也很短,我那时总是自傲,总是觉得飘渺,岁月终究是不饶人,但既然见到了你,我还有什么憾事?”

“那人是谁?”东迷茫。

“哈哈哈哈。”剑知秋大笑:“他是你的……嗯,师叔,是名动天下的剑神,江一。”

“江一吗?”

东轻声喃喃,握紧了怀中的双剑。

剑知秋眼一敛,似乎想起什么,故意撇开话题,沉沉道:“东,我在你的影子里封印着一个东西,如果有朝一日,你迫不得已……迷失了自己,也罢,也罢,造化弄人,都是命……当年你师祖说的话,果然应验了,既是缘,便是劫。”

东不解,却没追问。

“当年我和江一争了一辈子,听说他收了个徒弟,哈哈哈,被世人称为‘年轻剑圣’,真是狂傲,当年你师祖都不敢摘下这个名号。东,你此番南下,我希望你恪守本心,继续除魔卫道,看看究竟是那江一的徒弟天姿勃发,还是我的徒儿更胜一筹。”

东点头,平淡道:“知道了。”

剑知秋说完,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心里叹息不已。

命运真是这般巧妙,这般让人捉摸不透。谁又能想到,剑神的徒弟永无觞和剑魔的徒弟东,都是一个人?

且看这乱世的磨砺,到底是永无觞的人格强大还是东的意志坚韧吧。

这是江一和剑知秋的博弈。

也是在这乱世陷入血与火的灾难中两方阵营至关重要的砝码,且看天平往那边倾斜吧。

……

安达尔和林孤生聊了三句话不投机,大意是想和他进行合作,一来放他自由,二来,可以用更高级的虫卵作为代价,想让林孤生回去利用他家族的爵位动用能量,源源不断的引入新的百姓进苗疆。

这是长生的**。

说白了,这种虫卵的作用,就相当于一种储存寿元的媒介,用无数人的生死来换取一个人的长生。

对于凡人而言,“长生”二字具有某种特有的魔力。

可惜林孤生是何人?出生武宗世家的人,有大见识,其实哪怕是皇室,也都明白一个道理。

人类的寿元桎梏,是无法逾越的鸿沟,天下间的一切事,命里没的,如果执意去做,只会打破平衡,会失去的更多。

自姬无涯开创帝国以来,历代君王,都是薄命,在位最久的,太安帝算一个,难道是皇宫没有高深的长生秘术吗?要知道,皇帝可是能直接面见仙尊的人,因为有顾虑,既有得,便有失,其他的,不过是旁门左道。

“公子,我希望你认真考虑一二,我始终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不想活得久的。”安达尔起身,慵懒地打了一个哈欠,笑吟吟道:“对了,十日后,参加我的婚礼,我相信那个时候公子心里会有答案,因为我的耐心也只有十天。”

这番话威胁意味很浓了。

林孤生被安排到了一个寨子。

千毒有十八寨的说法,这里不过是最外围,像这种神权复杂的民族,内部等级森严,每一寨居住的人都各有阶级,而这最外围,也杜绝了接触千毒最核心的秘密。这就像养蛊,千毒饲养的那些凉人,用其寿命饲养最低级的虫卵,然后到了这里,把虫子‘移花接木’给这里的苗人使用,培养成第二个阶段,如此往复循环,等到了千毒最核心的统治阶级手里,虫卵的等级就非常高,具有非常重大的延年益寿的功效。

“人是在痛苦和烦恼中生存和逝去的,没有经历痛苦的人生是肤浅和简单的,真正的痛苦可以使人深邃,使人清明,使人受益无穷。”

林孤生莫名想到这句话,这是当年在问天学宫陪同姬子衿读书的时候,她的师尊,帝姬天璇亲口所说。

林孤生苦笑,人生苦短,何尝不是一种磨砺和修行?

其实他随时可以走,甚至不需要顾及体内的虫卵,因为……他摸了摸怀里的一份古朴的仙术卷轴,是那日在黔地,偶遇药王天权获赠的,药王泄露天机曾推算他这辈子最重要的某个人之一会遇到大麻烦,可以焚毁此卷轴激发仙术,即达到千里传送的功效,直接抵达天权的仙府。

他当然不会用!

既然是药王的推算,那必定是有所讲究,现在绝对不是绝境,一定还有转机。

“公子……请洗脚歇息。”

林孤生豁然抬头,这些天的颠沛,只听到这些苗人叽里呱啦交谈,亦或者哪些失了精气的西南人嚷嚷,还是头一次听到如此淳正的中州话。

“你是中州人?”

他忽然生起一股他乡遇故人的欣喜。

朴花也会中州话,可她毕竟是圣女,博爱多学,所谓想要战胜敌人就得了解敌人,那个阶层的人肯定会熟知一点大凉文化。

眼前的丫鬟,莫约豆冠年华,粉红扑扑的脸,似谦卑,像羞涩,糯糯地低下头。仅看侧颜,倒是不好分辨是苗人还是凉人。

“是土生土长的苗人……”

林孤生微微失望,木讷地点了点头,就要脱鞋,但这丫鬟许是逆来顺受惯了,三两下上前就替林孤生把鞋子脱了,仔细地擦拭。

“你一个小小的婢女,怎会中州话?”

丫鬟没有回答,而是默默的任劳任怨的为他清洗脚上的污泥,自言自语道:“也不是什么稀奇的,公子自中州而来,该说你艺高人胆大呢还是别有用心呢?”

她的口吻逐渐变得有些嘲弄。

“你什么意思?”

林孤生隐约隐约觉得这女孩不简单,也是,掌握如此娴熟的中州话,不可能是一个丫鬟这样简单。

“我说,公子不远数万里横渡半个大凉,从中州到苗疆,有什么目的?”她的话虽是冷漠追问,却带有一丝希冀。

栏杆扶手觉察到了什么,收回脚,警惕道:“你什么意思?”

“咯咯咯。”

女孩笑靥如花,很快掩下去,盯着林孤生的瞳孔:“奴家的意思是,公子专程而来,是为了寨子里的虫子吗?”

她似乎想把林孤生堪透,望眼欲穿。

林孤生心一惊,这女孩果真不是婢女那么简单,她的话看似漫不经心,实则颇有讲究。林孤生沉下脸,开始揣测,如果这婢女不是安达尔或朴花的人,那她一定有秘密,想罢,他开口道:“你也是受害者?”

他猜测,这种逆天的虫卵,一定是特定为某一个阶级的人服务的,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有资格享用的。

女孩脸色僵硬,闪过凶光,浮现一抹怨毒:“呵呵,公子,看来,你是我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

“哈哈哈,姑娘怕是一厢情愿了吧?”林孤生冷笑,毫不客气地讥讽道:“我凭什么相信你?你能许诺我什么?你是谁?你可知道我是谁?你凭什么认为我要会同意和你合作?”

女孩皱眉,沉吟了一会,有些不自然地说:“你不是朝廷派来解决虫卵的人吗?”

林孤生眉头一挑,耸了耸肩。

原来如此。

看来,这种虫子影响太恶劣了,也是,就那个猪圈一样的村子,像那种村子,怕是还有很多个,那益州每年都有很大一部分的失踪人口,也怪不得这丫鬟认为林孤生是朝廷秘密派来调查这件事始末的钦差。也是,益州相隔中州数万里,山一重,水一重,不然她实在找不到理由,总不能臆想这种气宇轩昂一看就出生豪门的公子是逃难或者来益州这等穷乡僻壤旅游的年轻少爷吧?这倒是错怪了她,自镇苗将军身死,益州锦城府失去了对十万大山防线的军事控制,连左怀玉都不知道这里发生的事情,那位执掌天下苍生的大凉皇帝怎会瞎操心这种边陲地区的百姓死活?

林孤生哈哈大笑,模棱两可地说道:“是与不是,和你有什么关系?”

女孩点了点头,这个回复让她忍不住瞎想,现在事态严重,再晚一些,等千毒和千户的圣子和圣女联姻,苗疆大一统的时候,就什么都来不及了,于是她咬着唇,道:“公子,既然你是朝廷派来调查虫子的大人,那我们就必须要合作。”

“你讲。”

女孩深吸一口气:“如果等圣子和圣子联姻,千毒苗寨拿到了他们想要的东西,就一切都晚了。”

“为什么?等等,你得把来龙去脉都给我讲一下,让我捋一捋。这种吸收人寿元的虫子是什么?千毒在酝酿什么阴谋?你想阻止什么?你的目的是什么?”

女孩长叹一口气,开始娓娓道来。

苗疆是个极其复杂的地带,位于十万大山,是黔地和湘西一代天然的屏障,盛行巫蛊文化,在长远的历史长河中,因为种种问题,始终没有建立统一的政权。而很多年前,类似千毒和千户一样的苗寨数不胜数,时至今日,大多都被兼并,亦或者被驱逐,举族迁徙出了苗疆,在大凉的益州或者湘州生存,被大凉人称为“白苗人”。

说来话长,千户苗寨之所以能脱颖而出、屹立不倒的缘故,就是因为千户黑苗人精通养蛊,且是一种能宿主百毒不侵的圣蛊——金蚕。凡蛊师,幼年就被种下金蚕作为本命蛊,在和其他苗寨斗蛊的时候就能百毒不侵,立于不败之地,这也是千户的立族之本。但发展到今天,真正血统淳正的金蚕蛊,近乎失传,也只有圣女的本命蛊算是最纯正的。反之,千毒苗寨因为常年兼并战乱,逐渐摒弃蛊文化,极大发展巫文化,大概是两百多年前,千毒苗寨的大巫带回来一种神奇的虫卵。这种虫子非常奇特,能够吸收宿主的精气神不断进化,让那大巫欣喜的是,虫子吸收了宿主的寿元只是用于存储,而非利用,只是相当于一种媒介。那大巫后来钻研了一生,用无数活人做实验,最终开创了驾驭这种虫子的方法,成功把这种虫子作为了本命蛊。发展到了今天,千毒寨已经躺着许多位一百多岁的老祖躺在虫室,他们的身体和虫子一起进入一种微妙的状态,可以称为永生。而千毒寨的其他高层,身体里也有这种虫子作为本命蛊,可青春常驻,延年益寿。

“他们在这……”

女孩指着地下。

林孤生摇摇头,嘲讽道:“我不理解,这样活着,有什么意义?”

照女孩说的,那些活了一百多年两百年的老祖,和虫子一样,进入一种奇妙的状态,这样苟延残喘,有什么意义?

女孩苦笑:“当然是有意义的,虫子需要进化的最高阶段,即化身人形,这些虫子无不是吸收了数以千记的人的寿命茁壮成长的,体内有源源不断的生命力。我们人,毕竟是身体限制,虽然能长生,但转化有限,说白了也就是吊着一口气。”

“所以,千毒苗寨需要金蚕蛊,激活那些老祖?”

“是啊,金蚕蛊的治疗性逆天,如果有金蚕蛊中和,那些老祖一定能苏醒,那些可都是活了一二百年的大巫啊,不敢想象,活了那么多年的人……还是人吗?这是灾难,何况,我常常在想,这样活人,人……还是人吗?他们的意识是不是早就被虫子吞噬了,他们是虫子还是人……”女孩有些语无伦次。

的确。

活了一二百年的人,其中好几十年甚至百年还是在昏迷状态中和植物人一般活着,那样的存在,恐怕心性会大变吧?人,还是人吗?恐怕任何人都无法忍受这种世间的煎熬会被折磨崩溃的吧?

女孩的话也让林孤生打了一个激灵。

和虫子一起活着,达到共生状态,那么多年了,等苏醒过来,活着的是人还是虫子?

他下意识看了看自己的小腹,他的丹田里,就有千毒苗寨迫切想要的金蚕蛊,怪不得朴花要亲自送他走,看来是想让他把金蚕蛊送走。既然这样,朴花应该也是知道千毒苗寨的目的的。

“我们如何合作?”

女孩眼眸泛起亮光,欣喜道;“公子同意了?”

“你先说说看。”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只要能进虫室,就一把火把虫室烧干净。和当年那位大巫共生的,是母虫,只要母虫死了,那千毒苗寨的所有虫子都会有感应,都会失控,那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