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信2

最好的回忆,是不曾发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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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沈川那年,七岁,刚从乡下搬到城里,没吃过汉堡包,不知道漫画屋,是个地道的土包子。

新生活陌生又可怕,我在新学校里总是哭,后来干脆不去上学。

我妈从邻居家找来沈川和我玩,那时的他也只不过是个比我大一岁的小男孩。在那种情况下,也许有个女生陪我会更好。可是没办法,整栋楼就只有沈川这一个小孩儿。

他在房间里到处走,有时看看书,有时玩玩我爸做的模型,嘴里“嘎嘣嘎嘣”地嚼着糖。他跟我说话,我不理他。但他第二天还会来,依然很自来熟地在我面前闲晃。

我终于开口,我说:“你别来了,我不想和你玩。”

他很认真地看看我,依旧把嘴里的糖“嘎嘣嘎嘣”地嚼碎,含混不清地说:“你妈妈说了,我来和你玩她就给我买糖吃。”

他说话的时候,嘴里发散着一股水果糖的甜味。

他递给我一颗糖,我犹豫了一下,接了过来。

所以,我和沈川的交情是从一颗糖开始的。

说实话,他是我见过的男孩子里长得最干净的,皮肤很白,衣服永远整整齐齐,手指甲总是修剪得很短。她妈妈是医生,他身上经常有淡淡的消毒水的味道。

我相信,人性总是趋向光的。美好的人和事物,总是更容易吸引我们。

沈川就是那束光。

他大概是因为受了我妈妈的嘱托,对我很照顾,一路上下学,是陪伴,也是守护。在那个男女生界限还不甚 明显的年纪,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让我渐渐忘了我的乡野,忘了我眷恋的桑树林,忘了我那群粗陋质朴的伙伴。

我觉得作为他的朋友,我也不能太差劲。一个傻乎乎的小姑娘无形中有了脱胎换骨的愿望。

渐渐,我亦有了光彩。

谁都知道学校里那个品学兼优的男孩子沈川有一个小尾巴,一条美丽又乖巧的小尾巴。

但私下里,我们又像两个野孩子,在夏天的树林里捕蝉,在冬天的雪地上扣麻雀。

后来的我,常常对自己说,那真是一生中最无拘无束的好时光。

我六年级的时候,沈川念初一。我还是一棵豆芽菜的模样,可沈川讲话的声音渐渐变得磁性浑厚。我玩起来依旧像个疯丫头,他更多时候是一副温文尔雅的模样,喜欢笑,静静地勾起唇角,用食指弹我额头的时候不再大力,显得温存又宠溺。

我曾对他说:“你要是我亲哥多好啊。”许是受了班里有哥哥的女生的影响,我无比羡慕有哥的人,于是整日追在他旁边喊哥,喊得整条菜市场的人都以为他真是我哥。

但很快,他就不让我那么喊他了。

他家里出了事,他爸被纪委调查出贪污的证据,数目庞大,不久就入了监狱。昔日人前风光无限的人家,一下子变成了街谈巷议的对象。

他开始躲着人走,甚至躲着我。我拽住他的胳膊,我说:“有什么好怕的,我才不怕他们说呢。”小小的我,不懂世态炎凉,不懂人心丑恶,只觉得沈川家遭逢这样的变故太可怜。曾经是他保护我,现在我要保护他。

我找到一条上学的小路,带着他穿街绕巷,但春天有樱,夏天有荷。

沈川还是会笑,勒着我的脖子说:“小尾巴你真好。”

第二年,我考上了沈川就读的中学。

但他在学校里很少理我,我也很少能找到他的人影,倒是通报批评栏里较常能见到他的名字。

他妈妈几次被找到学校谈话,大致是说他很聪明,但不好学,如果肯努力,考高中是没问题的。

他妈妈只是叹气。

后来我从邻居嘴里才知晓,他们母子怄气已久,因为他妈妈提出了离婚申请。

有一天晚上,月亮很大,我找了个借口下楼。楼道口洒满了月光,是我从来没注意过的温柔的光亮。我站在那里等了好一会儿,然后听见他的口哨声。

我说沈川你不想考高中了吗?

他凑过来,“扑哧”笑了一声,喷薄出浓浓的酒气。

我想起那一年初遇时他带着水果香气的呼吸,忽然难过得掉下了眼泪。大抵是从那夜开始,我觉得月光真是让人哀伤。

我真讨厌成长,讨厌时间,讨厌它们把那个喜欢吃糖的男孩变成了开始喝酒的少年。

沈川后来到底还是没有参加中考,据说去读了美发学校。我有时能看见他和一群男生凑在家附近的美发店门前,在那一群染着红色、黄色头发的男生中,我依然可以一眼就看见他,看见他黑得像夜幕一样的头发。我很想知道,是否他抬眼时依旧目若晨星,但他从来不望向我。

再后来,他妈妈正式办了离婚手续。母子两人分别搬离了那个家。

我和沈川很少再能遇见,分离猝不及防,连个仪式都没有。

高一那年寒假,我读校外补习班时遇见小学同学,她八卦地问我:“你和那个贪污犯的儿子还有联系吗?”

那种眼神真让人生厌。

我从不曾知道原来我身体里住着那样暴戾的另一个自己,我和她吵了起来,还撕了她的作业本。隔天,她哥哥在补习班门口拦住我,把我推搡在地。

那事儿后来传到我妈耳朵里,我被狠狠地教训了一顿。她说她很失望,觉得我越来越像沈川,叛逆、自弃。我忽地就笑了,我说我哪有沈川那水平,我连他的十分之一都不及。我妈大概也觉得自己的话说重了,摆了摆手,一笑了之。

我已经可以把沈川的名字当成玩笑讲出来,只是越笑越心酸。

没过几天,和我吵架那姑娘心急火燎地给我打电话,说:“你快过来吧,沈川疯了,他带了人在打我哥。”

冬日阴翳,天空是压抑清冷的灰色,仿佛时光也被无止境地拉长。

等我找到地方的时候,人群已经散了,街道清冷,有很细碎的雪糁子在北风里飘着。但我仍旧一眼可以认出他,穿军绿色的棉外套,头发依然是那种夺目的黑,远远地靠着墙根坐着。然后有人忽然吹了声口哨,喊他:“川哥,这不是你那公主吗?”大家哄笑。

我还没回过神来,沈川已经大步跨过来,拉着我跑向马路对面。

他拉着的是我的手。

年轻的大男生的手,掌心硬朗,骨骼分明。

我忘了那天的很多细节,但唯独记得那只手的触感。我和他认识那么多年,这是唯一一次触到他掌心的温度。

在路的拐角,远得已经听不见身后的笑声,他停下来,他说:“好久不见啊小尾巴。”

我说:“你别再打架了。”

良久,他伸出手,在我额头轻轻弹了一下,说:“你傻啊,就那么被别人欺负,你不也是有哥的人吗!”

我总觉得他说这句话时小心翼翼,我们终归不再像从前那般了吧。

在那之后,我偶尔会梦见那只手,温暖又宽厚。

转眼到三月,我生日的晚上,下了晚自习,和几个同学骑脚踏车回家。忽然,有人骑车从路口冲过来,我同学吓得直尖叫。那人一个急转弯,一只手忽然握住我的车把。我惊慌地扭头,看见沈川的笑脸。在黑夜里,笑得那么明亮。

他把一个盒子扔到我车筐里,一边骑一边说:“忽然想起今天是你生日,生日快乐。”停了一会儿,又笑着说,“我明天要去广州了,做生意。”

这算是我曾经耿耿于怀的告别仪式吧。

回到家,我打开那个盒子,里面装满了糖,高级的太妃糖。我剥了一颗又一颗,只是怎样都吃不出那年的水果香气。

这一年,我十七岁,沈川十八岁。

自此,我们再没相遇。

直到很多年过去,我身边有了要嫁的人。回老房子去送请柬,遇见老邻居,他们说小川前几天才回来过,卖了房子又走了,好像到处做生意,过得还可以。

我无意识地摩挲着手心,其实,我一直怀念那只手的温度。

我尘埃落定,披上白纱;他只身远走,奔赴天涯。

听起来浪漫又忧伤,说起来却是一段平淡无奇的旧事。

生命里总有太多的人来来去去。来,不经邀约;去,不留痕迹。似乎,所有的相遇,不过是为了充盈生命中的某一段章节而已。

在人情离散中,我早已学会,随遇、随缘、随时、随喜。

和沈川有关的回忆,只有十年。那十年之间,我们遇见过亲密与疏离,遇见过善与恶,遇见过死亡与新生,遇见过灾难与平安,唯独,没有遇见爱情。

可是最好的回忆,却是那不曾发生过的事。

你来过一下子,至今我仍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