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被人殉刚出古墓,世界要毁了?

第一百零三十二章神奇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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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另一位大裁判长,李穆元说道:“现在,你对我施展你的控神印,我们会请陈宗师出手控一下你的神魂,看看是否如你所言。”

随后,陈志其闪入擂台。

荀仙上次已经试过一次了,再施展一次也不怕,只见其运转法诀,道道魔气翻滚,一个控神印打向了为首的李穆元大裁判长。

只见李穆元神色难看,一时疼痛地抱着头。

陈志齐瞬间出手,一股沛然的神魂之力涌向荀仙忽然神魂一顿,感觉再也无法感觉身体的存在。

棠梨控制他神魂的瞬间再次出现,意识神魂和身体分离,无法控制身体,行动也无法收回。

过了一会儿,陈自其收回神魂之力,荀仙连忙将魔气收回。

此时,李穆元才缓过劲来,瞬间便没事了。

他看了看荀仙,对几人说道:“没错,他的控神印,的确可以让人头痛欲裂,即使我等修为,也一时无法完全抵挡。”

“只是,他要为我等打上控神印却是不可能的,他的修为太低。

但是在陈志齐宗师出手的瞬间,那神印的确呈现出了不一样的变化,更加的狂暴。

感觉让人难以忍受,无法控制,他说的应该是实话,可以采信。”

其他几位大裁判长点了点头,随后,几人又问了些其他问题,便让人将荀仙带了回去。

几人将记载荀仙审判的庭审记录拿走,并且宣布道:“由于局势紧迫,案件影响巨大,我们将会在明日做出判决,各位可以先在邸报之上观看审判结果。”

“现在,将荀仙押回原处,退庭。”

众人离去,作为普通人,他们基本没从第二次审判之中,发现什么有用的信息。

反正明日审判结果便会出来,在等一天也是无所谓。

荀仙在炼灵塔顶层,一时也是无事,他该做的都做了,究竟后面的命运如何,却是要听天命呢。

现在自己想逃,估计也不是那么好逃了。

天府九院为荀仙奔跑的几人也是齐聚一堂,苏秣陵现在也已经回来了。

他了解了审判的事情,问道:“你们别闷着呀,究竟我们现在要做些什么,说呀。”

郭子晓将这两天发生的事情跟苏秣陵说了一遍,然后说道:“我们该做的事情都已经做了,但是北方已然打过来了。

原本八成的胜算,可以让荀兄保得性命,现在估计只有六成了。

这还得等明日五位大裁判长组成的审判组的审判结果。”

虽然说:“他们五人的审理结果,不一定会真的被执行,但绝对是有最有分量的一个意见。

若是符合大晋顶层的意见的话,就会被采纳,现在我们只需要等便好了。”

“好吧,咱们等着吧。”

翌日,一早,众人便早早往颍川府衙赶去,到了那儿,已是人山人海。

没一会儿,便见府衙之中,有人带了许多纸出来,贴在那门前的告示板上,随后施展了一个道术,只见那几张纸纷纷放大几十倍,出现在天上。

芷兰和天府九院的众人看去,只见上面写着:

昨日,十月二十五二审百花楼荀仙杀人案,二审完结,现将过程公布如下:

李穆元大裁判长问:“荀仙,你可知你的控神印道术效果?”

……

昨日,几位大裁判长审理的过程,众人都已经看过了,直接跳过这些,看向下面的最后判决。

芷兰的心砰砰砰砰狂跳,决定荀大哥生死的时候到了。

只见那审理过程的纸张,后面跟着贴了许多的纸,第一张如是写道:

…荀仙百花楼杀人案,判决如下:

荀仙犯杀人罪,判斩立决,灭神魂。

理由如下:

审判组当庭问询,兴人离火是否是其所杀害,荀仙当场自认,兴人离火确实是他所杀。

棠梨之死乃是自杀。

依照大晋刑律“杀人者死。”

……

任何人都应该遵守大晋律法条文,尽管同情和其他会促使我们体谅这些人当时所处的悲惨、无力的境地。

故判处荀仙斩立决,灭神魂。

裁判人:李穆元

做出裁判日期:大晋天和十九年十月二十六

许多人看完了审判,一时不由得暗暗点头,不愧是大裁判长写的判决,十分让人信服,看来他是非常认真的。

许多人颇为同意上面的观点。

而芷兰众人却着急了起来,若是真按照裁判执行,

那荀大哥不是就完了吗。

芷兰正准备往府院赶去,直接劫狱救出荀大哥算了,便被后面的郭子晓拉了一下。

郭子晓说道:“芷兰,别慌,那纸上还有内容,还没完呢。”

芷兰再次转过身,看了下去,结果令人出乎人预料的一幕出现在了眼前。

除了那李穆元的判决书之外,竟还有第二份判决书,只见上面写着:

天和一百一十九年十月十九日,荀仙百花楼杀人案,判决如下:

判处荀仙腰斩之刑,并且破灭其神。

理由如下:

五位大裁判长一起审问,无数人观审,荀仙当场自认,兴人离火确实是其所杀。

认定棠梨之死属于自杀。

……

大晋开国以来的杀人案,皆是以杀人罪来判决的,

应该遵循传统,以免出现案情一样,判决不一样的情况出现。

故判处荀仙腰斩之刑,并破灭其神。

裁判人:青华南屿

裁判日期:大晋,天和十九年十月二十六

这第二份判决书,芷兰看完,自然越发愤怒,没想到这些人皆是如此迂腐之人。

而百姓和底层修士当中,也有颇多人,多为荀仙抱不平,毕竟这和他们朴素的大众观点有所出入。

他们了解了那狗皇子的所作所为之后,在他们眼中,荀仙乃是替天行道,仗义执言,见义勇为,如何能直接判了死刑,还要灭其神魂呢?

一时之间,场上议论纷纷,吵嚷不已。

但是这第二份判决看完之后,众人发现后面竟还有纸张,再次看下去。

竟出现了令人惊讶的第三份判决,只见上面写道:

天和一百一十九年十月十九,荀仙百花楼杀人案,判决如下:

荀仙犯杀人罪,本应判斩立决,灭神魂。

但是由皇上,世家,百姓给予其赦免,换之监禁五年。

理由如下:

审判组当庭问询……

荀仙杀兴人离火乃是符合大晋《原本》之精神的行为,故由皇上,世家,百姓给予其赦免,换之监禁五年。

或者送其参与由其引发的战争,不胜不回。

裁判人:谢隆吟

裁判日期:大晋天和十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看了这一份判决之后,众人再次点头,至少肯定了其中的判决理由,人家也没有乱裁判。

又议论起来,“你们说,这审判的五位大裁判长是何意呀?怎么会出现这么个结果。”

“两位说,要判死刑,这又来一位,说不能判死刑。”

“这么多年从没见过这种事情呢,真是活久见。”

“谁说不是呢?”

而之前那些以朴素的价值观认为荀仙的行为,乃是义举,不应该处以死刑的人,看了这份审判,一时狂点其头,显然更为赞同这一份判决。

这些人大多是底层修士和普通百姓。

众人继续看起了剩下的白纸,发现竟还是两份审判,这份审判写的乃是:

……荀仙于百花楼杀人案,判决如下:

判决荀仙十年监禁。

理由如下:

审判组当庭问询……

兴人离火之死,荀仙应承担部分责任,其于兴人离火被控神道术所杀之时,已无控制自己意志的能力,我们不能强人所难。

只承担已经料到自己的道术可能会杀死兴人离火而仍然对其施展的责任。

故而判荀仙十年监禁。

裁判人:赵正心

裁判日期:大晋天和十九年十月二十六

这次众人有了心理准备,一时没有太惊讶,只是这切入的角度实在难以让人接受。

结果,就听人群之中有人痛骂:“这些什么大裁判长,裁判官的,就只会玩这些低级的文字游戏吗?一点儿也不干实事儿。”

“我看,他们的水平,还不如回家种灵薯呢。”

“哎,他们不是五位裁判官吗?还有最后一份没看呢。”

“是啊,五个人总得在两派,杀与不杀分出个结果吧。”

众人耐着性子,再次看了下去,只见这第五份上写着:

……荀仙百花楼杀人案,判决如下:

没有任何判决

(众人看到此,议论声,骂娘声,不可置信声,吵嚷声大起。)

理由如下:

出于人的同情与良知,我在荀仙杀人的罪恶与见义勇为救人的义举之间煎熬。

李穆元大裁判长的判决与青华南屿大裁判长的裁判是荒谬的,律法与判例的目的,皆是公正,而他们却因为非公正的原因判了荀仙死刑。

如见有人持刀乱砍之际制止其行凶而将其杀死(兴人离火在府院众目睽睽之下尚且敢侮辱女修,说明其危险性,这个例子是十分恰当的)。

杀人之后却因为被杀之人的身份要判义士有罪,这何其荒谬。

如果见义勇为,制止正在发生的恶行可以伤害行恶来源(刑律规定了,是可以的),那么杀人才足以制止罪大恶行的情况就不应该被判刑。

另一方面,荀仙挑起两国大战,今日得知消息,北方战争已经打响,死伤无数。

他们的死,确实是荀仙不计后果所造成,并且,判其有罪能消解战争,也应该判其有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