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不渡

番外一:致友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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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兩人的婚事,素末與江玄謙有不同的看法。對素末來說,畢業之後再結婚自然是再好不過的,可江某人等不及,他的說辭是這樣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由此可見,國家和法律都十分歡迎女士們在二十周歲就結婚,尹素末,你自己說你幾歲了?二十幾歲了還沒想著要結婚,這不是拖國家後腿嗎?”

最後兩人折中,決定不辦儀式,先領證——於是甫升上大四,當周遭的同學都忙著畢業大清考和找實習單位時,素末已經默默成了人妻——當然,人夫姓江名玄謙。

雖說不辦儀式,但兩人還是很慎重地挑了個黃道吉日去領證。

那一晚,鍾先生為了慶祝這一樁大美事,特意備了桌好酒好菜,把Joe和付冉也給請過來了。酒足飯飽後兩個男人坐在陽台上,從最近的策劃案件談到匯率的變化,最後不知談到什麽時,Joe突然說:“其實有件事我一直想問你。”

“什麽?”江玄謙啜了口酒。

“在你和末末差點分道揚鑣的那一陣,我夥同著鍾先生設計你,這事兒其實你多多少少還是察覺到了吧?”

江玄謙漫不經心的神色微斂。結果這一斂就讓Joe抓到了把柄,他賤賤地笑開來:“果然!”

突然間便想起了那一段時光,在末末心灰意冷,而他這位自以為英明神勇的哥們也正抱著舊事鑽著牛角尖時,Joe同鍾先生說:“要不,咱來個破釜沉舟吧?”

“破釜沉舟?怎麽個破釜沉舟法?”

“讓我哥誤以為,末末去倫敦是為了嫁給別的男人。”

“什麽?”鍾先生驚了。憑著江大老板的英明,平日裏的小謊言他隻需一個眼神就能識破,可現在撒這麽個彌天大謊,饒是你陸先生再英明,他也不可能完全沒感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