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他倆的說法。
就算幾天前,這兩人互不認識。
但,現在,他倆應該是認識了。
而且,另外一個應該早到這一個人的家裏來看過了,對於一些興趣,有了誌同道合的想法,所以才搭配在了一起狼狽為奸。
共同將他給押了過來。
試圖用他來釣宋思詩上鉤?
要是沒有自己讓宋思詩送自己回家,她應該就不會被盯上。
這倆人也不會聚集在一起。
可,這其中一個的犯罪行為應該是既成事實,且有可能照片上的都是受害者。
他沒有遇上他們,有可能在他不知道的情況下,讓其他的無辜姑娘成為獵物,受到傷害。
為什麽他前世沒有相關的記憶?
因為他前世這個時候,就算學習不好,也畢竟是高三,對外界的關注壓小一些。
後麵考試完,更是整天窩在家裏打遊戲,看劇什麽的。
閉門不出。
再然後,就是離家去住校上大學了。
或許,這家的主人,會在某一天被東窗事發,偷偷的抓走,警察為了怕影響不好,嚇到鄰居,低調處置,所以才沒有任何消息。
他回到從前,卻改變了一些東西,導致他撞了進來。
既然如此。
他不能裝作什麽都沒有發生過,與他無關的走之過之。
等到他倆東窗事發,那必定會有新的受害者出現。
這兩個人還都有車,且小區內的攝像頭並不是很多,若是兩個人更殘忍一些,說不定會,或已經背負了命案。
本身,他闖進來了。
知道了有這樣一間房子。
更是知道了有過受害者的存在。
還知道了這兩個人就是小區內的隱患。
那他就不能坐視不管。
“好,我來打電話。”
段遇掏出了電話來,手在發抖,將未經世事兒,一見到這種場麵就被差點兒嚇尿的場麵表現的淋漓盡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