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入深,庄雅眉便领着冰语来到自家位于老街背后的一处移动式的糖水铺子,其整个社区风格跟老街浑然一体,可见此处是青砖瓦房的古朴建筑,从而透露出了上个世纪的年代感,甚至散发出着雾蒙蒙的怀旧气息。
糖水铺子的正面招牌上写有供应冰粉、凉虾、凉糕、凉粉、凉面等各类特色小吃。因为此地是旅游景区,所以生意看起来相当不错,来往的食客也是络绎不绝,可见庄雅眉的双亲正在铺子前接待客人。
“爸、妈,”庄雅眉招呼摊位上的两位长辈:“这是我朋友,叫冰语。”
庄雅眉的母亲正在整理铺面,由于抬头见女儿带来的客人,便赶紧招呼冰语道:“哎呀!你是眉眉的朋友啊!长得真可爱。快坐,快坐!我给你们各自舀一碗凉虾,再拌上凉粉和凉面,配上一份凉糕,让你们当夜宵。”
“哎呀!阿姨,我哪吃得下这么多啊!”冰语笑着摸了摸圆鼓鼓的肚皮:“刚才,我和雅眉姐在老街上吃了好多小吃,这肚子都快撑爆,已经装不下了。”
“那就少吃一点呗!”庄雅眉的母亲热情地招待:“眉眉难得带个朋友到摊上来玩,所以你一定要尝尝你叔叔最拿手的五彩冰粉凉虾,是不是啊老头子?”
“是啊!”庄雅眉的父亲正在铺子的另一头给客人舀凉虾:“既然你是眉眉的朋友,那一定要吃点儿东西再走!”
“那好吧!”冰语便开心地应和:“那我就尝尝叔叔的手艺。”
庄雅眉便带着冰语坐在了一张空着的位子。
“你爸妈可真热情啊!”
“这说明他们喜欢你呀!”庄雅眉为冰语倒了一杯凉茶。
冰语打量着四周的环境:“我都不知道,你们家的铺子就在咱们客栈附近。”
庄雅眉笑道:“这里相对于正街那边则显得比较僻静。”
“噢!”冰语颔首询问:“那你们家就住在这儿附近?”
“对呀!”庄雅眉点了点头:“我们家就在后面的那片老街小区。年轻时,我父母在老街的粮店工作;眼下,他们提前退休,反正呆在家里也没事,而这里又是旅游景区,迎来送往的客人多,所以就在这路边支了这个糖水铺子。”
冰语露出羡慕的表情:“那你还真是有口福啊!”
夜里十点过,两人的肚子吃了个浑圆,便结伴回到了俞城客栈。
庄雅眉走进服务台,而冰语正准备上楼回往房间,却是被对方叫住道:“对了!小语,我差点忘了。今天中午,那个川剧演员——啊!就是昨天在龙湖国际假日酒店表演,并且跟我们同桌的那个川剧演员留给你了一封信。他说不知道你的电话号码,所以便跑到老街来打听。没想到,还真让他在我们客栈找到了你,这是他留给你的一封信。”
庄雅眉一边说着,一边从服务台的抽屉里取出一只粉红色、印满了心形的信封,交递给了对方。
“你是说张锦海?”冰语满腹的狐疑,她在接过信封时,正见封面上写着“冰语亲启”这四个大字。
“我不知那个川剧演员叫啥。”庄雅眉将脑袋探出了服务台:“这信里都写的什么呀?”
冰语也是满脸好奇地打开了信封,可见里面是一张折成心型的信件,便小心翼翼地展开了信纸。
庄雅眉探出了大半个身子,她将上半身吊在服务台外,一把抢过了信笺,大声地念出来道——
“小语,我喜欢你,当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你了,特别是你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仿佛会说话一般。我特别庆幸,当时的火焰没有伤到你那如花似玉的面庞,不然,我这罪过就大了,我将成为这人世间最大最恶的罪人。”
“最大最恶的罪人?”庄雅眉不知道当时的具体情形,所以奇怪地看了看冰语,眼见女孩摊了摊手,似乎不想过多解释,便继续念道:“不管你是否愿意接受我的爱,我都希望能亲耳听你说出口,而不是由你那个霸道老板,为你全权做主。……明天下午三点整,我会在下面的这个地址等你,我们不见不散!这可是我们之间的小秘密,希望你不要告诉你老板,从而阻止你的到来。”
“——爱你的锦海,六月二十四日。”
虽然这信笺上的字迹不似忆眼在冰语的记忆里所看到的那个作业本般歪歪扭扭,两者的姓名也相差了一个字,但也算不上什么端正好看,只是马马虎虎能入眼罢了。
“哇噻!”庄雅眉一脸艳羡的表情:“他对你还挺痴情,从拍卖会现场,一路追到了这儿,还真是让人感到羡慕啊!怎么我就没收到过这样的情书?”
“你不是有高警官吗?”冰语将信纸还原地放入进了信封。
庄雅眉瘪嘴不满道:“高翔可从来没这么浪漫过。”
“就算不浪漫,这关键是要人品好啊!”当即,冰语一副严肃的困惑,是弄不明白那个川剧演员到底想要干吗:“但我们就只见过两次面,他干嘛给我写这些?”
“恐怕——这就是一见钟情吧?!”庄雅眉满心的好奇:“那你会去赴约吗?”
“我不知道!”冰语表现出十分苦恼的模样:“反正还有大半天的思考时间,到时候再说吧!”
庄雅眉望了望楼梯口的方向,压低嗓门道:“你老板肯定不同意吧?”
昨天晚上在拍卖会现场,庄雅眉可是亲眼看到冰语的老板——忆眼将这个川剧演员留给其小助手微信号的那张纸条撕扯得粉碎。
冰语露出不屑的神状:“他是我老板,又不是我爹,凭什么限制我的人身自由。说不定,我偏要去听听那人对我说些什么。”
庄雅眉吃吃笑言:“那就祝你好运了!”
“雅眉姐,你就别起哄了!”冰语露出烦恼道:“我还没决定去不去呢!”
“那你就好好地想想吧!”庄雅眉面冲对方展露甜美的笑容:“只要你开心就好!”
这天晚上,干完那两瓶俞城老窖,两人打电话到服务台,又要了一整箱的俞城啤酒。电视上正在直播音乐类的节目,两人已经将啤酒给喝了个精光,而逢慈终于因不胜酒力,倒在忆眼的**睡着了。
“哎!”忆眼摇撼着对方:“你怎么睡着了?快醒醒!不是说好了我们今天晚上要喝到天亮吗?”
“哎呀!不行了!”这位刑警队长含糊着语态道:“头晕!喝不下了!”
忆眼见半天叫不醒逢慈,也只得躺在床铺的另一边,蒙住了脑袋呼呼地入睡。
由于半夜酒精发作,忆眼被一阵江风给吹醒,其昏头昏脑地坐了起来,发现逢慈就睡在自己的身边,并且东倒西歪地拉盖着被子,他将被单全部裹在了身上,难怪自己会被凉醒。
忆眼抬头时,发现露台的大门敞开着,墙上的电视一片雪花点,茶几上也尽是杯盏狼藉,可见几个啤酒瓶滚落在了地上。
忆眼因头晕得实在厉害,似乎是由于酒喝得太杂,白酒里的高粱与啤酒中的大麦芽经过了胃酸的混合发酵,从胃囊一路打架顶至了脑门,因而便感觉上脸头疼得厉害。忆眼搀扶着脑袋,靠在床边坐了会儿,发出微微的喘气声。
起初,忆眼感觉想吐,便快步走进了卫生间,他面趴在马桶旁,则是干呕不出任何的东西;进而,缓了一会儿神,慢慢地回到房间,眼见露台门敞开,忆眼走过去关门;最后,忆眼跌跌撞撞地回到床边,刚刚仰躺着身子倒了下去,正好逢慈一个翻身,就把大腿叉在了他的腰上,直顶得他险些背气了过去。
忆眼恼怒地将对方推开,正准备转身背冲向逢慈,突而,其表情木然一愣,神智清醒了过来。
忆眼回想起昨天在龙湖国际假日酒店的天河宴会厅,因跟张锦海发生冲突,便被逢慈握住了手背,他不仅没有看到对方脑海里的画面,自己的身体正如同一个巨大的电容,当张锦海和逢慈的记忆同时流入电容,就像是两股正负极电流的彼此碰撞,形成了一团电光火石般耀目的强击,显然,这是因为逢慈潜意识里自我保护的那股力量对外反弹,将忆眼硬生生地给推开了。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忆眼回身,正久久地凝视着对方,摆明了是要寻找真相。
逢慈眨了眨睡意朦胧的眼睛,因见黑夜中闪着一对眼珠子,他不免吓了一跳,便大声叫道鬼啊!
这样,这位刑警队长瞧清楚是忆眼正打量自身,顿时便回过神来,言语不满地抱怨:“你这三更半夜装神弄鬼,还不赶紧睡觉?!”
梦呓的同时,逢慈背冲向忆眼,发出轻轻的鼾声,很快便再次陷入了梦乡;与之相对,忆眼却是彻底清醒了过来,无法继续酣眠。
房间里的空气宛如水面的波纹,于一阵夜风过后,便重新平滑如镜,好似蝉翼的柔被,盖在了两人的身上。
忆眼微微支起了身子,眼见对方果然睡着了,便抓握住逢慈的腕端,闭上眼睛,努力探寻,则是什么具象的画面都触摸不到。他不仅没有像往常那样——当探寻他人记忆时所感受到的白光一闪,眼前更如同被抵上了一堵黑漆漆的墙壁,而对方的记忆便被隔离在了这高墙之后,犹若在高墙那边便是迷离缥缈、无边无际的巨大虚空。
这是怎么回事?忆眼为了证明自己所看到的画面非虚,就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出他的好兄弟——忆脸,并且将那面“照妖镜”放在了床头处,重新抓握住对方的手腕,但镜子里仍旧一片漆黑,这位刑警队长的记忆像是被关锁在了暗不见天日的保险柜内,令人无从探知。
由此,忆眼便愈加闹不明白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玖)
第二天上午十点,忆眼眨了眨眼睛醒来,发现逢慈已不在房间,可见床头柜上放着一张纸条,并且用一行挥洒的连笔字道:谢谢昨天晚上的盛情款待!跟你喝酒很痛快,等择日再战!并且于卷末画了个笑脸(么么哒),以及离开的时间——9:07。
忆眼噗哧一乐:“堂堂一市局刑警队长,居然还知道撒娇卖萌?也不嫌害臊!”
忆眼抬脸望向墙角边的那只小茶几,几只苍蝇正在围绕着残羹冷炙打转,让人感觉几欲作呕;于是打电话到服务台,叫来工作人员打扫完房间已是中午,便招呼冰语到福福面馆一起吃午饭。
正午的阳光照进二楼的窗户,扫在脸上是略显杀人的热度,可以感受得到果然是夏天的临威。
“对了!”冰语想起了什么:“昨天,你跟逢队喝到了多晚?”
忆眼面露嫌弃:“那家伙喝得不省人事,就在我那儿睡了,今天一早才走。”
“什么?”冰语正在吃蒜泥拌黄瓜,差点便喷了出来,一副八卦的表情:“你们——你们两个——该不会是相拥入眠?”
“胡乱说什么呢?”忆眼揉了揉依然有些隐隐作痛的太阳穴:“我可不喜欢男人,更何况——还是个糙老爷们。”
与此同时,他因联想到逢慈在留下的那张纸条上画了个笑脸,并进而幻化成那个刑警队长由于破案,经常胡子八叉,形象不修边幅,脸不洗口不漱,嘟嘴卖萌说么么哒时的情景,就感觉浑身不寒而栗,皮肤卯起了鸡皮疙瘩。
“哈哈!”怎料,“糙老爷们”这个形容把冰语给逗笑了:“我要把这话告诉给逢队。”
“你敢威胁我?”忆眼摆出了一脸皮糙肉厚、毫不担忧的神采:“他一个俞城市公安局刑警总队的总队长,整天操心国家大事,更是无时无刻不惦记着有什么大案要案正在发生,难道不是糙老爷们还是小鲜肉啊?”
“也是!”冰语满腹兴趣索然地失落道:“看来,这个根本就拿不住你!”
“拿住又能怎样?”忆眼好笑地反诘:“你以为我怕他呀?!”
“这倒是句大实话!每次都是他求我们办案。”冰语显得颇没胃口,扒拉了两三口面条,就放下了筷子:“我吃不下了!”
“咦?怎么不吃了?”忆眼将咬住一头的面条吸入进嘴巴:“你不是很喜欢这家的牛肉卤面吗?而且百吃不厌!”
“今天没胃口!”然而,冰语的心里正在盘算着到底要不要赴张锦海的那封信笺之约。
“你怎么了?”忆眼面现关切。
“啊!”冰语恍然回神,眼见老板的关心,便本能地撒谎道:“我有些不舒服,实在没胃口,中午想在房间里多睡会儿。”
“你该不会是中暑了吧?”说着,忆眼就要抬手去摸小助手的额头。
“怎么会?!”冰语打开对方的手势,眼见老板吃惊的神态,便急忙弯下了腰,哼哼唧唧地呻吟:“昨天,我跟雅眉姐吃了好多点心和零食,有些腹胀,不太舒服。”
忆眼怀疑地望向小助道:“那天,我见你在拍卖会吃了那么多海鲜,之后的舞会又是水果又是糕点,还吃了不少冷饮,也没见你腹胀啊?”
“这不连吃了两天,所以就出现症状了嘛!”冰语愈加夸张地发出了呻吟。
“那要不——”忆眼提议道:“下午,我陪你到医院去看看?”
“不用,不用!”冰语连连摆手:“多半睡一觉就好了!”
“那好吧!”忆眼颔首:“那你就在房间里好好休息,晚饭时我叫你!”
“谢谢老板!那我就先回去了。”
冰语第一次如此亲热地称呼对方为老板,而不是直呼忆眼的大名,这让他的神情莫名一愣。
女孩也不等老板回话,便捂着肚子溜下楼来,一路小跑地回到了俞城客栈。冰语从房间床头柜的抽屉里,拿出张锦海的那封信,再次读过信件的内文,其神情显得犹豫不决。
“我到底去不去呢?”冰语反复揣度着信笺上的文字:“但这上面又没留下他的电话号码,让人家在约定地点白等,那多不好啊!”女孩咬了咬嘴唇:“我还是当面把话跟他说清楚吧!省得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冰语下定了决心,用力地点了点头,便开始挑选外出的衣服。
忆眼回到了客栈,路过冰语的房间,因眼见房门紧闭,他原本是想敲门,问问小助手的身体如何;但刚走到门口,忆眼抬起手臂,由于挂心小助手已经睡着了,不便打搅她休息,也只得就此作罢。
忆眼回到自己的房间,正巧天英觅完食回来,那只角雕穿过了露台,拍打着翅膀飞入进房间,摆出了一个漂亮的滑翔,就落定在了主人的肩头。
忆眼抚摸着爱宠的羽冠:“天英,肚子吃饱了吧?”
那只角雕发出咕咕的叫声,似乎是在回答:主人放心,我吃饱了!
隔壁这边,冰语挑选了三四套衣服,因不想表现得太过刻意,女孩便选择了一条白色素雅的裙子,将长长了的头发简单扎成一个丸子,两侧的毛发蓬松飘逸地修饰在脸侧,其整个造型显得既简单又俏皮。
一切准备妥当,冰语看了一下手机,显示为下午两点过,赶到目的地的时间刚刚好。
女孩便悄悄打开房门,左右张望了一番,眼见老板的房门紧闭,其嘴角微微一笑,便快速溜出房间,轻轻地关锁上房门,一溜烟跑下了楼梯。
当时,忆眼正在跟爱宠自说自话:“天英,这些日子,我都没跟你好好地说句话,你是不是埋怨我呀?……什么?你不怨,知道我很忙!……果然——是我的好雕儿啊,真懂事!……”
冰语溜出房间,那小畜生多半听到隔壁关门的动静,发出了咕咕不安的叫声,忆眼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天英,你怎么了?你是不是听到了什么声音?”
那只角雕面冲房门,发出咕咕咕的低吟,其声音略显急促焦躁。
忆眼觉得奇怪,便走过去开门,正巧冰语溜到走廊的尽头,拐了个身子,直奔下楼梯,因而他没有看到小助手消失了的身影。忆眼见隔壁的房门关着,也就没放在心上,顺手挂上了门锁。
“没什么动静啊!”忆眼便倒在了**,将双臂枕靠着脑袋,他望向站在床头的爱宠,一副宠溺的笑容:“天英,我们一起睡午觉吧!”
冰语溜到大堂,眼见庄雅眉正在服务台内整理着住户的资料,由于听闻声响,对方抬头望见了自己,便嘬动着口型询问道:“去见他呀?”好似生怕被忆眼给偷听了去。
冰语微笑地点了点头。
庄雅眉便面冲好姐妹加油:“那祝你好运!”
冰语做了个“OK”的手势,快速地跑出了大堂,招手了一辆出租车。
女孩来到张锦海于信中所约定的那个地点——东湖路88号,但眼前竟是一片已经被拆迁、却是没拆完全的废墟,其如同被这座繁华都市所唾弃在地上的一口吐沫,便散乱成了一堆堆或大或小、敛聚不成形的建筑物残骸。
“他怎么约我在这种地方见面?”冰语满腹的疑惑,因这是她第一次来此,则是万万没有料想到——面前满是一片荒凉的景象。
通常男孩邀请女孩的初次约会,特别是像这种表白心意的机会,好歹也应该是花前柳下、浪漫咖啡馆、**游乐场……这些富有小资情调的地方啊!
左右张望了一番,但除了一派颓象,冰语没有看到张锦海的影子,自己也并无对方的联系方式,那接下来该怎么办?自己是转身调头离开,还是在这里继续等待?尽管女孩感到害怕,但既然都已经来到了这儿,当下离开颇显得心有不甘,冰语便认为有必要将话跟对方解释清楚。
于是,冰语大着胆子走进碎墙,穿过重重的废墟与塌门,越往里面走光线越昏暗,女孩不得不给自己壮胆道:“张锦海,你在哪儿?快出来吧?别再跟我玩藏猫猫的游戏了!”
但整个偌大的废墟看似就只有冰语一个人。女孩来到废墟的中央,这里堆满了城市垃圾,还有人类或畜生屎尿的骚臭味,随着暑热的加重和搅拌,这些气味被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一股极其难闻的恶臭,冰语感到一阵胸闷,根本就没办法呼吸。
突然,冰语感觉身后有些异样,虽然十分害怕,却是大着胆子,猛然间回过头来,可见斑驳的影子仿佛一闪鬼魅,那是落在地上自己的影子,这根本就是自己吓自己嘛!
但女孩还没来得及平复心跳,则是察觉自己的心脏正加速得厉害,她听闻身后传来窣窣跟踪的脚步声,就像是踩踏在碎玻璃上所发出锋锐如刀子一般的音色,从而划得胸口疼痛难忍,像是拉出了一条血肉模糊的伤口,冒出了淋漓的鲜血。
然而,自己的身后仍是那撇淡淡的影子,没看到有任何外人的存在,冰语便平稳住了心惊肉跳,她正感觉心跳逐渐减缓时,却突而看到一个黑影于不远处的废墟门外飘过,由于此处光线昏吞且暗淡,女孩根本不及看清楚那身影的情况,那撇黑影就被四周的暗光给吃掉了。
冰语先是吓得心脏狂飙,进而猜到是张锦海,便赶忙跟出了门外:“张锦海,是你吗?你别藏了,我看到你了,你快出来吧!”
女孩来到门外,那个影子一晃而过,就如同飘忽的幽灵,便消失不见了踪迹,貌似根本没有黑影的出现。
“张锦海,你在哪儿?你快出来吧?不要再装神弄鬼了!不然,我走了,我真的走了!——”
冰语蓦地回头,看到一面倒塌了半边的墙上,居然喷着一个血淋淋的“死”字,并且打了一个大大的叉。
这一惊非同小可,女孩的声音越来越小,其颤抖的音色好似都能掐出水来,并且带着泪水的咸涩:“求求你——张锦海——别——别再跟我玩藏猫猫了?我走了,我真的走了!”
“谁跟你玩藏猫猫了?!”女孩的身后传来一响魔鬼的笑声,冰语来不及回头,感觉后脑勺一重,是被人给敲击了一闷棍,当即头痛欲裂。
女孩就地倒下,双目紧闭,一片黑暗,她根本不及等那鬼魅近身,便不省人事地晕厥了过去,手机从其裙子的口袋内跌落,一只靴子“咔嗒”一响,便踩碎了话机屏幕……
晚饭时,忆眼悠悠地醒来,先是伸了个懒腰,他张眼见屋外的天色已黑,便从**一跃而起,跑去敲冰语的房门,却是无人应答。
“这小丫头——该不是还没睡醒吧?哎呀!莫不是——因病情加重,昏厥了过去?”
忆眼为避免胡思乱想,便吹了声口哨,他招呼天英飞去小助手的房间,是要叫醒冰语。
不想,那只爱宠兜转了一圈回来时,咕咕地叫嚷着女孩不在房间,这可把忆眼给急坏了,便跑到大堂的服务台,正见庄雅眉用座机通话。
忆眼急火攻心,眼见这个大堂经理交代完毕,刚刚放下听筒,就将座机一把抓了过去:“我用一下!”
“哎!”庄雅眉着急道:“这是我们内部电话。”
忆眼就当没听见,摁下了一串号码,显然对方没有接听,亦或电话已经关机,从而面露失望的表情。但忆眼不肯放弃,尝试地按了几次,电话那头始终传来系统冷冰冰的电子声:您好!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Sorry!The subscriber you dialed is powered off.
“怎么了?”由于见对方焦急的面色,庄雅眉不免关切地询问。
“冰语不见了!”忆眼更加心烦意乱。
“什么?”庄雅眉吃惊道:“小语不见了?这怎么可能?”
“我会拿这种事情跟你开玩笑?”忆眼简直都快要急疯了:“你刚才也看到了,我给她打电话,但手机却是关机。”
庄雅眉立马想到:冰语一定是去见那个川剧演员了。她抬头看了一下墙上的挂钟,从左至右依次悬着显示纽约、伦敦、巴黎、莫斯科、北京与东京当时当刻的六面挂钟。其中,那只标明为北京的挂钟显示为傍晚的七点零七分。
庄雅眉思考道:对方在信中约定下午三点见面,这都已经过去四个多小时了。难道,两人已经谈妥,便一起吃晚饭,冰语因怕被打搅,所以关闭了手机?毕竟,她是亲眼见到忆眼对那个川剧演员的极度排斥。
眼见庄雅眉犹疑不定的神情,这自是引起了忆眼的怀疑,他将身体面扑在服务台上,趋近对方追问:“庄小姐,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
忆眼的疑问令庄雅眉更加心慌意乱,女人怯生生地回复:“我——我也不确定,小语是不是去了那儿。”
“你什么意思?”忆眼逼前一步:“她去哪儿了?”
庄雅眉见隐瞒不下去,更何况,寻找冰语的下落要紧,便回答:“昨天中午,一个川剧演员送信到服务台,说是约小语今天下午三点钟见面。”
“川剧演员?”忆眼立马反应道:“你是说张锦海?”
“对对对!”庄雅眉点头:“就是叫这个名字。当时,是我接到的那封信,我就转交给了小语。”
忆眼一听,当即火大:“你怎么不跟我说一声?”
庄雅眉满腹的委屈:“那是小语的私人信件,我总不能扣着不给她吧?况且,她也不让我跟您说。”
随而,忆眼便回想起在张锦海的记忆看到他跟踪冰语时的相关画面。那时,忆眼一直弄不明白他为何要那么做,而他这么做到底是出于怎样的目的;现在想来,多半是跟其写信约见冰语的这件事有关。
“告诉我——那封信上约见的地点。”忆眼已经冷静了下来。
“地点好像是——是——”庄雅眉心慌意乱,竟一时想不起来。
“到底是哪儿?”忆眼着急地催促。
“你让我想想嘛!”突然,庄雅眉的眼睛一亮:“对!是东湖路88号。”
忆眼连忙用座机给逢慈打去了电话,两人就相约在东湖路88号见面。
(拾)
一个小时后,忆眼赶来到了东湖路88号,正环顾四处地左右张望,他是在寻找逢慈的身影,但周围雾麻麻的漆黑,视线效果并不怎么样,再加之他心里面着急,表情显得烦躁不堪。
夜色中的此时此处——就像是被搁浅在沙滩上一只巨大的章鱼,摊开其柔软的身体与延伸向四周的八爪,最终腐臭成了一滩肮脏不堪的丑陋尸骸。
忆眼正在焦急间,便感觉肩膀一重,他回头时瞧见一个黑发披面、口吐鲜血、阴不阴阳不阳、缺土少金、多木喝水、就差喷火了的妖魔鬼怪;但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及心跳加速的是,那鬼怪居然还自带BGM——竟是发出老式恐怖电影呜咽般的音效,直听得人心里面毛骨悚然,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但忆眼却是偏偏不肯信邪,居然一把揪起对方的假发,露出了逢慈的真身及原形。这位刑警队长不但没把别人吓到,则是将自己的嘴巴惊成了个“O”型,就如同被脱光了裤子,实在是感到丢人现眼。
“你这还自带音效出场啊?”忆眼将那顶长长的假发正拿在手里把玩。
“你怎么知道是我?”逢慈满脸气恼的模样,更是一把夺回了假发:“这个我还要还给朋友。”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相信有鬼,我傻啊!”忆眼拍了拍胸口:“我这人——从不做亏心事,所以不怕鬼敲门。”
“你这人还真是无趣。”逢慈白了对方一眼:“你就不能配合我一下?好歹大家也是兄弟一场!”
“幼稚!”忆眼嗤之以鼻:“我配合你,那才是真傻!”
“快说!”逢慈显得不耐烦道:“叫我来这儿有什么事?”
忆眼恢复其严肃的表情:“冰语失踪了,她的电话不仅打不通,我还用客栈的备用门卡,确定了她不在自己的房间。”
“什么?小语失踪了?”逢慈紧张道:“怎么回事?”
忆眼回答:“庄雅眉跟我说——张锦海把冰语约到了这儿。”
“张锦海?你是说那个川剧演员?”逢慈快速反应这个人名不仅是拍卖会表演名单里的第一个名字,而且还闪回其在宴会舞台上表演时的相关画面。
“对!”忆眼重重地点了点头。
逢慈不解道:“那他为什么要把小语约到这儿来?”
“我也不清楚。”忆眼面现一脸没能看好小助手的那般自责。
“啊!”当即,逢慈回想起忆眼跟张锦海在龙湖国际假日酒店天河宴会厅的拍卖会现场——两人发生争执时的那个场景:“我想起来了,他因为追求小语,在拍卖会还跟你发生了抓扯。那会不会是他约小语在此见面,两人谈得不错,所以就跑去吃晚饭了?而小语的手机由于没电,便自动关机,所以你打不通,这根本就是庸人自扰。”
“谁会跑到这种鬼地方来表白?”显然,这位刑警队长的解释对忆眼来说毫无任何的说服力。
但逢慈却是不以为然:“现在的小年轻就喜欢玩刺激,拍个婚纱照还偏爱闹腾个什么僵尸风,这谁说得准啊!”
“你以为人人都像你?”忆眼心急火燎地将其胸膛内的一双肺叶都快要被气炸了:“喜欢装神弄鬼!”
逢慈自我感觉良好地将假发戴回到了头上,他以手指作梳,梳理着一头长发,声音扭捏作态道:“亲爱的,你约我在这儿见面,倘若不装神弄鬼吓唬你一下,怎么对得起此处灵异的气氛?”
“好了!别玩了!”
“那好吧!”逢慈被忆眼的烦躁打回了原形,粗声粗气道:“你认为是那个名叫张锦海的男人绑架了小语?”
忆眼有理有据地分析:“他约冰语在这里见面,现在我的小助手不见了,客栈的房间里没人,电话也打不通,那我就只能推测——是他绑架了冰语。”
“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逢慈不理解道:“这有什么实证吗?”
很明显,忆眼先是犹豫了一下,这才吞吞吐吐地答复:“之前,他——他曾经跟踪过冰语。”
“对啊!在拍卖会现场,你跟我说起过这个情况。”逢慈反应了过来,其神色不明白道:“但你又是如何知晓了他跟踪冰语?”
忆眼当然不能告知自身拥有特异功能,因而面现火大:“现在不是追究这个的时候,现在是要寻找冰语的下落,不然我叫你来干嘛?”
“那好吧!我们先进去找一找小语有没可能留下什么有用的线索。”由于,逢慈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便掏出手机,调亮了手电筒的功能,两人小心地走进废墟,就如同被消化进了章鱼腐臭的尸骸。
即使是在大白天,当走入这座废墟,都会感觉一股寒气自心底升腾;更何况,眼下正值夜间,天色已经黑透,这使得整个废墟鬼影幢幢,越加让人感觉到阴森恐怖,再加之到处皆堆满了城市垃圾,以及人类或畜生屎尿的骚臭味,亦或墙上突然冒出用红色的喷漆写着宛如血书般的大字,这着实是对视觉、嗅觉、心灵及神经系统的多重折磨和考验。
忆眼素来胆子大,且经历的事件多;相比之下,逢慈虽贵为刑警队长,但毕竟还是俗人一个,对前方的未知多少也有些担忧,其整个身体状态竟是战战兢兢,脚下因踩到了碎玻璃碴,居然能被吓得心惊肉跳,犹似炸毛的耗子般跳到了一边,这难免引发了忆眼的无情耻笑。
“你说说你——好歹也是咱俞城市公安局刑警总队的总队长,胆子怎么这么小?”
“谁——谁说我胆子小了?”逢慈挺直了腰板,则是强词夺理道:“那玻璃碴子冷不丁发出了声响,我毫无防备嘛!”
“那好!为了加快搜寻进度,”忆眼便掏出庄雅眉借给他的一只小型手电筒,用灯光晃动地指了指其左侧通行的那条支巷:“我到那边去看看,咱们分头行动。”
“哎!你——”逢慈正要喊住对方,却见忆眼头也不回,便大步朝地前走去,根本就不搭理自己。
由于,生怕被对方瞧不起,逢慈只得咬了咬牙,他伸出手机的灯光,朝向背后看了一眼,便往另一边探去。
忆眼来到一个看似院子的地方,因四面的墙体全部倒塌,周围长满了没脚的野草。忆眼便撩拨开草丛,正仔细地查找线索。突然,他感觉手背被什么东西一蹭,于黑暗中蹿出了一只癞皮狗。
由于毫无防备,忆眼吓了一跳,这才看清楚因长满了狗癣,那畜生身上的狗毛多半秃了,其品种竟是一只金色的藏獒,唯独那只鼻头是醒目的黑色,但由于浑身污秽不堪,所剩无几的毛色也是黯淡无光,从而表明这只畜生的健康堪忧。
当即,忆眼便想起自己跟小助手初次在老街相遇时的情景,冰语装扮成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其身后追着一只金色的藏獒,全身皆金光闪闪,唯独鼻头是黑色,因而奔跑起来的样子虎虎生威,就像是一头威风凛凛的小老虎。
如此一来,忆眼的心里自是犯嘀咕:“不会这么巧吧?怎么变成了这副德行?!”
那只藏獒的一对狗眼充满仇恨,竟是发出了绿油油的恶意毒光,正恶狠狠地愤视向这个冒犯了自己领地的入侵者,显然这是一只惨遭被人遗弃了的流浪狗,故而从心底充满了对人类的憎恨及怒视。
忆眼则是毫不畏惧,拿起握着的手电筒,晃动着照向流浪狗的眼睛,那只畜生吓了一跳,便本能地朝旁一跃,是在躲避灯光的追踪。
忆眼得此效果,居然玩心大起,他愈加快速地晃动着其手中的光柱,那只藏獒便前跳后蹿、东躲西藏,终于招架不住射灯的刺激,夹着尾巴呜呜地逃之夭夭。
忆眼便俯身继续查找线索,却是听闻不远处传来逢慈的惊呼:“哎呀!我的妈呀!你追我干吗?你干吗不找去同伴?我可不是你的同伴!……”
忆眼赶忙站起身,抬头面朝声音传来的方位望去,正见一束光线仿佛自带了腿脚,朝往自己所在的方向跑来,可听闻黑暗中传来浓重的呼吸声:“忆眼,救我!你快来救我啊!”
忆眼见逢慈正朝自己不要命地狂速奔来,其手上的话机就像是个移动着的探照灯,不免打趣道:“你小子不仅自带音效,还自带灯光效果啊!”
“你就别开玩笑了!它都快咬到我的屁股了!”这位刑警队长跑得气喘吁吁,可听闻其身后传来了一阵热闹的犬吠,竟是有十几只狗一同朝他猛力地扑来。
忆眼没想到追来了这么多只流浪狗,难得言辞爆粗:“他妈的,你这还真是招恶狗的体质啊!”
“少废话,快来帮忙!”
眼见那头藏獒就要咬到了自己的屁股,这位刑警队长将臀部灵活地用力一缩,那只畜生将上排锋利的门齿都已经磕在了他的屁股蛋子处,结果被他如此一吸,不及上前咬第二口,其扑空的身子便朝下坠落。
忆眼也没看清具体的形势,便一个训练有素的高抬腿,就将那只正在下坠中的头犬吧唧一响,踹到了一侧半塌陷的墙体上。显然,其余的那些追随狗被忆眼的此般架势给唬住了,当即纷纷刹停追赶的狗步,而是回头看向犬王的情况。
“你们警校不是有教过擒拿吗?”忆眼摆出一副防御的姿态。
“这他妈擒拿又不是万能的,”逢慈也是一脸戒备的神状:“我哪儿能一下子对付得了这么多的畜生啊!”
两人正说话间,那只犬王跌跌撞撞地站了起来,它竟是那只充满了恨意的藏獒,进而表明它就是这里的“老板”——它是这些流浪狗的老大。
那头藏獒向两人慢慢逼近,其他那些狗腿子眼见老大的动势,也围向两人缓缓地靠近,将他们拢进包围圈当中。
当即,逢慈一副头大的模样:“那现在该怎么办?”
“看来,这里似乎也找不到什么有效的线索了。”
说话的同时,忆眼正移动着脚步,其鞋底下“咔嗒”一响,似乎是踩到了什么东西。
那群流浪狗本来就心虚,再兼之听到了这响动静,便一只只吓得惊若寒蝉,以为敌人带了什么高深的武器,掉头就朝来时的方向狂奔离去。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旦有狗选择了逃离,其他狗也皆纷纷追随,瞬间这帮恶狗就不见了踪迹。
那头起初还十分强硬的藏獒,因被丢盔卸甲的兄弟伙抛弃,倒也透露出一股惨遭同类背叛的可怜相儿。想来,它遭到主人的背弃,对人类充满了怨恨,这份情绪倒也能让人理解,所以忆眼并不忍心伤害它,便用故作凶狠的声音呵斥:“怎么?你还不走吗?”
又是那双充满了仇恨的恶意毒光,但成王或败寇,为这世间真理,这只畜生显然也明白此番道理,便略带挑衅地横扫了一目忆眼,那意思多半是在叫嚣:咱们走着瞧!它这才夹着尾巴,转身落寞地离去。
猫有猫途,狗有狗道!逢慈眼见其形单影只离开的那撇背影,不免摇头喟叹道:“这狗和人还真是一样,遇到不靠谱的兄弟,就只能夹着尾巴,灰溜溜地逃走。”
忆眼皱眉地瞥向对方:“你该不会是借题讽刺我吧?”
“哪里,哪里!”逢慈竖起大拇指道:“你——绝对够哥们!”
忆眼便微微一笑,拣起了脚边的那个物件,那是一只散了架的手机,其脸色骤然惊变:“这是冰语的手机。”可见那手机的背面有被女孩所粘贴的心形水钻。
“看来,小语还真是被人给带走了。”逢慈也是一脸担忧的神情。
“马上调查张锦海的资料。”忆眼的太阳穴青筋迸起,竟是忍住了爆粗的冲动。
“好好好!”逢慈点头,拿起手机,就给助手打去了电话:“小高,我现在给你安排个任务,帮我调查一个人的资料。……对!我马上发信息给你。……是!我现在就赶回市局。”
这位刑警队长一边说话的同时,一边带着忆眼绕到了废墟的另一侧,可见那里正停着逢慈的越野车。
这位刑警队长居然把自己的私车藏在了这儿?!这也难怪——他刚才能腾出手来装神弄鬼吓唬忆眼。
(拾壹)
两人来到俞城市公安局刑警总队的办公室,高翔坐在电脑前正在查找着资料,他抬头眼见队长身后跟着的忆眼,一副吃惊的神貌。
“小高,资料查找得怎么样了?”
“啊!”高翔回过神来:“正在整理!”
“那好!”逢慈指了指自己的队长办公室:“我们到里面休息一下,你整理好之后,马上就拿给我。”
“好的!”
两人走进了队长办公室,趁对方好奇打量的同时,逢慈则是泡了两杯红茶。忆眼也确实有些口渴,便拿起茶杯一口喝下,顺势坐在了办公桌前。
“哎!”逢慈可算是逮到了这问话的时机:“你倒是给我说说——你是怎么发现张锦海跟踪小语的?”
怎么这页还没翻过去啊?!忆眼只得打哈哈:“是被我无意间发现的。”
“无意间?”逢慈愈加好奇地追问:“你到底是怎么无意间发现的?说说详情呗!”
“哎呀!其——其实——是——是有一次——”忆眼见这位刑警队长望来一双凛射的目光,摆出其不好糊弄的表情,明白是绕不过去了,只得吞吐地撒谎道:“有一次,啊!对了!——就是有一次,冰语上街,我看到一个男人在跟踪她,觉得奇怪,便跟上去,结果就——就那么发现了。”
显然,对方的这番解释毫无实质有效的说服力:“小语上街,张锦海跟踪小语,结果无意间就被你给发现,然后——你又跟踪张锦海?……但这说不通啊!难道不是因为你跟踪小语,却是无意间发现张锦海在跟踪她?”
“哎呀!你就别瞎乱猜了!”忆眼生硬地岔开了话题:“你让高翔查找张锦海的个人资料,到底查得怎么样了?还不赶快去催催,这可是关系到我小助手的人身安全。”
恰巧,高翔整理完资料,正送来到办公室:“队长,我都整理好了。”
“好好好!小高同志坐这儿。”忆眼像是盼来了救兵,他赶忙站了起来,便按住高翔坐下,这弄得对方莫名其妙。
高翔将那份整理好的资料递给逢慈,同时,他脸色怀疑地望向了忆眼,则见对方冲自己面露微笑,其神状间分明暗含有机括,似乎对自己存有某种念头。往日间,忆眼多生性孤傲,甚少跟自己搭话,怎么今天就主动把椅子让给了他?这不对劲啊!
高翔正在琢磨时,便听闻领导发话:“小高啊!——”逢慈马着一张脸道:“你进来的可真不是时候。”
“啊!那——”尽管高翔不清楚两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扫过面前双方诡异的表情,便立马明白自己的存在多余,慌忙站起身道:“那——那要不队长——我先出去呆会儿?吹吹凉风?”
“不用了!”逢慈摆出领导的官腔:“就由你来简述一下这个人的背景情况吧!”
高翔便念出他用红笔在资料上所勾画出的那些重点信息:“张锦海,男,今年二十一岁,其毕业于四川艺术职业学院附中的川剧专业,毕业后就被分配到俞城市曲艺团工作,这就是他的基本情况,没什么特别。”
忆眼眉头紧锁:“这么说来,他有正式的工作?那他为何还要到老街的戏台上去接活儿?”
“怎么?”逢慈插话道:“他还跑去老街表演?”
忆眼颔首的同时,便望向高翔追问:“那他毕业于哪所小学?”
高翔看了一眼那份资料上的情况:“他先是在人民小学读了半年,但由于父亲工作的原因,便转学到了江北区的育才小学。”
“人民小学?”逢慈补充道:“那可是俞城最好的小学之一。”
“对了!”高翔继续介绍情况:“在他十六岁那年,将张锦川的川字改成了海字,而资料上所显示的改名理由是——”他翻了翻手上的相关文件:“张锦海似乎认为——根据海纳百川这个成语,海比川更有气魄。”
“什么?”忆眼满是一副惊呆了的狂喜:“你是说——他之前叫张锦川?”
“对啊!”
如此说来,这张锦川和张锦海根本就是同一个人,进而也就排除了他们是双胞胎的猜测。
忆眼无法抑制自其心底所泛溢而出的那股兴奋之态:“那你赶紧帮我查一下——冰语是不是也毕业于这所小学?并且跟他同属一个班级?”
“冰语?你的小助手?”高翔面现吃惊,因他并不知晓冰语很可能已经遭到了张锦海的绑架,所以也就不清楚忆眼为何竟是要调查自己的小助手,便赶忙转头问向逢慈:“队长,这是怎么回事?”
逢慈叹气地回答:“小语失踪了!”
“啊!”高翔差点将自己的舌头给吞没:“这——这是怎么回事?”
“你就别问了!”逢慈促催道:“按他说的,赶紧把小语的资料给调出来。”
“好好好!我马上去查。”
然而,高翔通过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却是没有找到有关冰语的任何户籍资料,就像是女孩从来都没出现过在这个世界上。
“什么?”逢慈无法相信道:“你是说——在我们公安的内部系统根本就查找不到有关冰语的任何资料或是信息?”
“是啊!”高翔也难以置信道:“就算她是外籍户口,但如果她是在中国读书,而且在俞城居住了这么多年,不可能没有在我们的系统里留下任何的痕迹。”
逢慈便追问忆眼:“那她是怎么入住进俞城客栈的?客栈那边办理入住手续,不可能没有身份证啊!”
忆眼便回想起两人初次入住进俞城客栈时的相关情景,庄雅眉在办理个人资料的登记手续时,冰语却是将自己给拉到了大堂的一角。
“忆先生,我出门走得急,没有带身份证。”冰语面冲老板撒娇卖萌道:“你就帮我想想办法吧!你既然让我当你的助手,你就是我老板,肯定有办法啊!”
“好吧!好吧!”忆眼因想弄清楚自己跟女孩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当他为何一接触到对方,就会有种前世记忆相通的触动,便只得无奈地点了点头。
忆眼带着小助手能入住俞城客栈,那是由于他采用了一种黑客技术,即利用在故事一(失踪之谜)中所提到的“虚拟电子银行”的这个概念——黑客在网上的某个节点建立起了一个虚拟的电子银行,而在这电子银行的网络背后则是层叠了一个自定义的身份信息系统,由此,在真实的世界里所有的假证信息都记录在了这个系统之内。
于是,忆眼就将自己的假身份证提交给客栈的服务台,而当服务人员将该身份证进入身份验证的同时,其表面看似是进入到了公安内部的身份识别系统,但实质却是自动连接到那处黑客身份的信息体系,从而核实了其所伪造的信息内容。同样,冰语也是以此种方式得以顺利入住进了俞城客栈。
因清楚这可是违法乱纪的行为,忆眼没有办法跟逢慈解释明白,便只得跳过去道:“现在别追究这个问题了,找冰语要紧。你也不想看她有事吧?”
“对对对!”逢慈颔首回应:“我们一定要抓住这极为宝贵的黄金七十二小时,一旦多拖延一分钟,小语就多一分的危险,我们必须要尽快找到她。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忆眼则是冷静了下来:“看来,必须要先找到张锦海。”
“对!”逢慈赞同:“这资料上有张锦海的住址,那我们现在就赶过去。”
当即,两人便迅速赶往张锦海的住所。
(拾贰)
张锦海居住的那片小区名叫俞都花园。由于是深夜,小区内大部分住户的灯光已经熄灭,大家沉入看似祥和平乐的睡梦当中。
早在从俞城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出发前,逢慈通过资料信息,拨打张锦海的手机,号码传来对方已经关机了的情况,因而卫星无法定位其所在的位置。
来到张锦海所住的十二楼,两人乘坐电梯,赶到了二零二号房间。为防止嫌犯穷凶极恶,逢慈从腰口拔出手枪,便躲藏在门轴的那侧墙边,并面冲同伴微微颔首,忆眼这才摁响了门铃。但房间里没有任何的反应,甚至就连一点声响都没有,忆眼又接连摁下数声,门后依然是一片死寂。
“看来,他多半没在自己的房间。”逢慈将手枪收回到了腰间。
然而,忆眼显得极不甘心:“那我们到隔壁去问问。”
“这——这恐怕不好吧!”逢慈掏出手机,屏幕显示为夜里的三点过:“都已经这么晚了!”
“你不去,我去!”
忆眼因救小助手心切,也不管是否深夜扰民,便跑到隔壁去敲门,一直连敲了七八下,这才姗姗有人来开门:“谁呀?”
隔壁住着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女人打开了房门,眼见面前的两人,流露出疑惑之色,逢慈便赶忙亮出了自己的警察证。
“是警察啊!”女人愈加面现狐疑道:“都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吗?”
“大姐,是这么一回事——”逢慈指了指隔壁的房门:“我想问您——住在您家隔壁的——是不是叫张锦海?”
“对啊!”女人点了点头:“张锦海是我儿子。”
“啊!”逢慈吃惊道:“你们没住在一起呀?”
女人耐心地解释:“原本,这是一套四室两厅的大房子,但儿子长大了,我们觉得住在一起不方便,所以就隔成了两间套房,在那边开了个门。”
“啊!我明白了。”忆眼络续追问:“那您最后一次见到您儿子是在什么时候?”
“最后一次?”女人迷迷瞪瞪地想了想,随而眼睛一亮,立马来了精神:“啊!是昨天中午。”
“昨天中午?”忆眼快速问道:“您是说二十五号的中午?”这正是张锦海留下了那封表白信,与冰语约定见面时间之前的发生。
“应该是吧?”女人不确定地望了一下逢慈:“今天是多少号?”
这位刑警队长急忙掏出手机查看日历道:“二十六号,现在是六月二十六号的凌晨三点半。”
“那就是昨天中午。”女人已经完全清醒了过来,肯定地点了点头。
“那是在昨天中午的什么时候?”忆眼继续之前的追问。
“昨天中午,大概是在吃午饭的时候吧!”女人仔细地想了想:“当时,我去附近的超市买菜回来,刚从电梯里出来,就见我儿子提着一口大箱子,正在锁门,我就问他去哪儿,他跟我说到外地演出几天。”
忆眼急忙询问:“那他说去哪儿了吗?”
“没有!”女人摇了摇头:“我儿子不肯说,我也就没多问。况且,他们市曲艺团经常组织到外地演出,出国也是家常便饭,我早就已经习惯了。怎么?”眼见两人满是失望,便用紧张的神情道:“他犯什么事了?”
“啊!没有!”逢慈亲切地回答:“我们只是想多了解一下情况。”
岂料,忆眼却是插嘴道:“我能看看您儿子的房间吗?”
“这——”女人一脸为难的表情,但由于见忆眼拜托的手势,再加之顾及到警方的身份,逢慈也是一副纵容的沉默,便犹豫地从屋里拿来钥匙,打开了儿子的房门。
尽管房内一片漆黑,但依着窗户的位置,忆眼还是看到了那只暖红色的沙发,眼见女人正要摁亮客厅门边的顶灯,则是被忆眼喝止:“等一下!”
就在女人和逢慈诧异的眼神间,忆眼走到了沙发边,动作竟是轻车熟路,摁亮了位于扶手跟墙体之间的落地灯,他将光线尽量调暗,气氛显得有些暧昧,这样——以沙发为中心点,镀上了一层暖光,光线便朝往外围流水似地蔓延,仿佛扫上一层淡淡的水粉色泽,由此地面泛起了一圈波涟纹路的水光,那是乳白色大理石的反射效果……
除此之外,房间内陈列着电视柜、茶几、装饰柜等家具一应俱全,沙发的左手侧还有一栏植物架作为隔断的餐厅,表明这里正是张锦海的私人领地。
这就对了!眼前完全是自己在张锦海的记忆里所看到的情景,这表明他跟那个戴昙花耳坠的女人正是在此幽会。
显然,忆眼的此举惊得逢慈与张锦海的母亲目瞪口呆,因为忆眼的行为似乎表明他之前来过这个房间,所以对屋子里的陈设了如指掌。
“请问,您儿子有女朋友吗?”忆眼也不理会两人惊诧的眼神,他便将落地灯的亮度调到最高,目光直射地望向逢慈身边的那个女人。
“啊!”张锦海的母亲收回了惊讶:“应——应该没有吧!锦海总说以事业为重,暂不考虑这些!”
忆眼淡淡笑道:“看来,您儿子可没跟你们说实话呀!”
“你什么意思?”
“他带女孩回来过夜,你们做父母的都不知道吗?”
“什么?”女人的表情错然一愕:“锦海带女孩回家偷偷过夜?但——但这怎么可能?”
“看来——”忆眼愈加意味深长地笑道:“你们老两口跟儿子分居自住,还真是对他的情况一无所知啊!”
相对于张锦海的母亲瞠目结舌,逢慈始终观察忆眼的一举一动,他凑近对方的耳边压声低语:“你还发现了什么?”
“没有了!”此时此刻,忆眼已经得到了他心目中所需要的那个答案:“不好意思,打搅您休息了,我们走吧!”
“啊!”女人回过神来,怯怯地指了指里内的房间,那应该正是张锦海的卧室:“你们不进去看看吗?”
“不必了!”忆眼面现好笑的神情:“您还是好好查查您儿子卧室的情况吧!”
忆眼也不理会女人的满面诧异,便带着逢慈离开了张锦海的家。
两人一走进电梯,逢慈终于绷持不住,其急不可耐地追问:“哎!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怎么知道张锦海带女孩回家偷偷过夜?”
“你刚才看我过去开灯了是吧?”忆眼见对方点头,因而借此撒谎道:“我那是借机观察房间的情况,结果发现沙发扶手的缝隙处留有用过的**,所以就得出了这个合理的推测。”
逢慈目现怀疑:“但你怎么知道那沙发旁边有落地灯?”
“我看到了呀!”忆眼当然不能提及是从张锦海的记忆里看到。
逢慈小声嘀咕:“我怎么没看到?”
忆眼开玩笑道:“您兄弟老眼昏花,当然不能跟我们这些年轻人比!”
“嘿!”逢慈炸毛般叫嚣:“有你这么埋汰兄弟的吗?”
“哈哈!开个小小的玩笑嘛!”忆眼迅速转换了话题:“我们赶紧去小区的监控中心看看。”
两人说说笑笑,就来到了小区的监控中心,通过小区的智能监控系统,查找到了张锦海于前一天——即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二)的十三点一十八分左右,他拖着一口棕色的大箱子,离开小区正门,便招手上了一辆出租车的实时监控画面。
“等等!”忆眼让保安定格在张锦海打开后车门,将那口大箱子放上后车座时的情景,并仔细研究嫌犯跟箱子之间的关系。
逢慈奇怪道:“怎么了?”
“你都没看出来吗?”忆眼望向这位刑警队长。
“看出什么?”逢慈不明白对方的用意。
忆眼的目光射出了一对敏锐的寒意:“这口箱子他轻轻一拎,就提上了那辆出租车,根本没费什么力气,你不觉得这很奇怪吗?”
“啊!”逢慈拍手明白道:“你是说这口箱子是空的?”
“对!”忆眼点了点头:“所以——他跟他母亲说去外地表演——这根本就是一句谎话,多半——他就是用这口箱子绑架并且带走了冰语。”
逢慈颔首赞同:“这很有可能,我看那箱子也够大。”
“看来,他是做好了绑架小语之后的一切安排。”忆眼越发不解道:“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只有抓到他本人才能知晓。”逢慈记录下定格画面中——那辆出租车的牌照:“我们现在就去找这个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