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排扣

後記 用小說的形式來發言

字體:16+-

用小說的方式來發言,這是我對文學的一種態度,更是一種選擇。有人熱衷於抒發心中的塊壘,有人喜歡描摹身邊的瑣碎,也有人善於探究心靈的幽微,更有人想用文字重構曆史再現未來,這都是小說家個人的選擇,無關高下,更無關對錯。我隻是想說,我選擇的這種形式,極有可能存在一定的寫作風險,也會造成與現實正麵對抗帶來的緊張和焦慮,唯其如此,才使這種選擇充滿了挑戰意味,更使我對這種表達方式產生了濃厚的興趣。20 世紀法國著名的文學家薩特曾說:“文學應該具有社會責任,是一種行動的方式,不應該脫離社會和政治。通過語言、文字去行動,可以對人們產生引導和影響,小說不能言之無物,空洞沒有思想。”諾貝爾文學獎獲獎者秘魯作家馬裏奧·巴爾加斯·略薩在青年時期很崇尚薩特,他曾說:“薩特的書對我就像《聖經》一樣。”略薩由此認為,文學應該以一種批判的眼光去看待社會和現實,以批判的眼光去進行創作,因為文學是一種行動的方式。他在諾貝爾獎獲獎感言裏還說過:“我是作家,同時也是公民。在拉丁美洲,許多基本的問題如公民自由、寬容、多元化的共處等都未得到解決。要拉丁美洲的作家忽略生活裏的政治,根本不可能。”事實上,社會現實、社會政治是與人類有著密切關係的,介入社會、介入現實,是文學最主要的使命,真正的和不朽的文學,都是生根在社會生活事務之中的。

文學是一種行動的方式,這一提法雖然聽起來還有點不習慣,但細一思量,這與我們傳統的文以載道並不矛盾,甚至說是一脈相承的。中國文學曆來崇尚用現實主義精神和浪漫主義情懷觀照現實生活,用光明驅散黑暗,用文字傳遞真善美,摧毀一切阻礙人類文明和社會進步的陳規陋習,構建美好的未來。這就是文學行動的方式,也是一個作家的責任和擔當。有了這種責任感,才如鐵凝主席所說的“創造出閃耀著明亮光芒的文學作品,照亮人心,照亮思想的表情,也照亮和雕刻一個民族的靈魂”。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