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年代

第五章 21、老漢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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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隊分紅。

年終決算,拿全隊社員一年內所掙工分做分母,把農、副業收入總額分攤,算出每個“勞動日”(精壯勞力一天勞動所得的10分工稱之為“勞動日”)的價值。雷莊三隊今年每個“勞動日”0.48元,比上年有大幅提升,與周圍生產隊比處於較高水平。每個社員家庭“勞動日”總數與當年的“勞動日值”相乘折算成錢數,扣除生產隊分配的糧食、食油、棉花等實物的價值,剩餘的為應分現金。口糧分配除人頭之外,工分也是重要依據,多數人家分紅也能分得一點兒糧食。趙逢春家因為父母及祖父常年出工,後半年他也回鄉勞動,年終分到了190多塊錢,近100斤小麥。另立門戶的叔父百和年終決算應分的錢和糧卻是負數,隊裏有許多勞動力少的人家都像百和一樣,辛辛苦苦一年還倒欠生產隊錢。

“振山隊長當得好哇。咱隊沒多少副業,就有個磚瓦窯、豆腐坊,擰花車子給私人擰棉花掙點,一個‘勞動日’能分四毛八,不容易呢!”將分紅所得的錢糧拿回家,百謙讚揚孫振山說。生產隊領頭人的水平高低與社員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正所謂“火車跑得快,全憑車頭帶”。

“就是就是,今年比年俟(去年)好得多。”清竹說。

“有了分紅的錢,再加上賣豬,咱能做窯麵子了!天暖和就做,很快就能搬新家。”

聽父親描繪不久即可喬遷新居的前景,逢春也很興奮,他說:“明年我好好幹,咱家分紅會更多。”

“就是嘛。”清竹說,“咱楦窯拉下‘饑荒’,還欠隊裏的儲備糧,分紅的糧食振山沒叫扣,照顧咱過年哩。”

“過了年,借地裏活兒沒開,我再去拉甕換糧。剛分了紅,你給媽二十塊錢,她愛趕會,手裏怕沒錢了。”百謙對清竹交代說,“過年割幾斤肉,一家子香香吃幾頓,先不管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