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娶了一个道姑当媳妇

第27章:古代僵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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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之下总有一种意想不到的事情,比方说有个词叫易子而食,就是把自己的死孩子跟别人的死孩子交换完煮了吃。

总归来讲就是吃了人,在饥饿的情况下,这是无可避免的。

烧人心肺,煎人肠肝,把一个死去的人作为军中粮食,为的就是让其他活着的人更好的活下去。死去的人,救不活的人,甚至老弱病残全是粮食的来源,只要人饿昏了眼,能吃皮而允血,比鬼还可怕。

那些军妓,估摸着也是军粮来源。

她们被使用之后留着也是浪费粮食,不如把她们当做牛羊来宰杀,褪去毛发,用刀分割,与泥沙一并下锅,煎在石板上,发出噼里啪啦的炸油声。

军山烫估计就是这等物品。

如果我们当时去得再晚一些,从毛尸手里抢回来的就不是中尸毒的刘晓芳了,而是异邪吐出来一具尸骨。

想到这,我躺在简瑶汐的帐篷里,翻来覆去地有些睡不着。

什么青花牌楼,什么待人好客,全是陷阱,全都是异邪所为,那墓吃活人的异邪靠着统领这些毛尸而占山为王,强杀民女,早已超脱了阴阳界所接受的范围,其将罪无可恕。

但我之前似乎忘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这种墓吃活人的异邪是如何生成的。

我之前有说过,发生异邪的根基就四种,仇恨,贪婪,报恩,约定。

总之墓吃活人跟高原别乞不同,它绝不是后两种,而是颇为棘手的前两种。更要命的是,我觉得这个异邪把前两种都占有了。

异邪恨透了王朝,但异邪尾下的毛尸馋女人。

异邪是一个整体,普遍指墓吃活人中所有的坟头。而异邪下分为一大群的毛尸,异邪要想调控这些毛尸,总得有个集中的法子,只是这个法子目前没有头绪,我只能联想到军山烫。

毕竟军山烫可是一种象征性的东西。

所以那么多的毛尸我懒得管,不过我得化解掉这个异邪,异邪灭了后,这些毛尸就能安心地下葬,不要跟个色魔般地乱抢女人。

毛尸虽然不害人,但是吓人啊,就连我都差点给……

……

简瑶汐看着看着也困了,她跟个猫似地爬上了地铺,呆呆地卧在那里,见到我还没走,就闭上眼就安心地睡下了,不一会儿就发出了“哈呼哈呼”的呼吸声。

我也小睡了一会儿,醒来之后过了两小时多,这个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

我翻起身来,见简瑶汐睡得香,就绕过了她,提着手电走到帐篷外头去。

帐篷外边冷风肆掠,层层叠加地盖在我的皮肤上,我搓了搓手,给自己加了一件外套,提着手电筒,开始往太上关走去,心想着在天亮之前把这个异邪给灭了。

否则后患无穷。

月儿高挂云头,生得一番银色,照在了上山的路上。

愈到高处愈觉寒冷,我开始冻得双手抱怀,眼睛四下寻找。我准备跟上次控克文鸟一样,找一个小动物作为我的替身,提前帮我探一下路。

我在山头摸了半小时,却悄无声息地走进了一个废弃村寨里。那片村寨很是诡异,像是给烧杀劫掠完了,如今遍地长满了荒草。

就在破败不堪的阡陌上,我总算是在路边找着了一只老鼠。我把食指跟大拇指放入嘴中,向着那老鼠吹了一个口哨。

那老鼠只是警惕地瞅了我一眼,两双眸子暂露惧色,似乎在怕我。

老鼠又不是天上飞的,至少比文鸟好控制得多,我跟那老鼠对视上了十秒,我就睁开了自己的云螭眼,打算在老鼠身上调节阴阳。

老鼠“吱”了一声扭头就跑没了影子,打断了我的调控。我疑惑着,好像我并没有对它怎么样。

但是云螭眼在几秒后告诉了我原因,一股极强的煞气从我背后涌过来,辣得我左眼直接失去知觉。我转过身去,用着手电往身后照去,照在了后头的矮楼间。

老鼠得到阴阳的感应比人类快得多,一定是附近有一个非常强大的异邪,或者其他的阴物。

难不成这次的异邪又跟上次风水墓里的一样是个百年妖邪?它就提前知道我要来,然后在这里伏击我?

我的手电缓缓移动,想要尽早地找出这个煞气的来源。

忽然间,从天上降下一个黑袍马褂身影,落地的时候泛起遍地青烟,呛得我嗓子痒,便咳了好几声。

我的手电向上遥望,那落下来的东西是个人,戴着红顶帽,脸成凶神。不过它只有一只手,另一只成了断臂,正拖着大刀,脸上的表情像是机械般扭转过来,瞪着我。

“卧槽!”这是修来了好运气,我一眼认出这是僵尸,条件反射之下直接用手电照它脸上。

还真给柳玉京说中了,太上关的深处是个妖邪之地,除了山洞里的异邪,周围还有其他的东西。

僵尸不是电视剧里那种一蹦一跳脸上贴道的那种,现实中的古代僵尸从不花里胡巧,它们凶恶得很,拥有人类十二岁左右的思维,它们从不仅尝人血,还食人心。

我的手电闪得僵尸站住了脚,并不是因为僵尸惧光,而是长期处于黑暗当中,对突然来的光线极度不适,估计过把时间它就能完全缓过神来。

我哪给它这个机会,我直接下了决心,一口咬破舌尖,对着僵尸就是喷一口血。

人血里藏有极阳,尤其是舌尖血。

因为舌头的触觉比人体任何一个部位触觉都来得灵敏,是手指触觉的将尽百倍以上。面对突然出现的异邪,舌尖血无疑是人类反攻倒算的绝招。

更何况我还是修炼道法的世家子,我那口舌尖血落到僵尸脸上,相当于迎面而来的一记重拳,把僵尸打得满脸冒生污血。

我懒得跟那僵尸纠缠,遂而转身就跑。

为什么僵尸可怕,是因为它们杀起生来毫无理智,能把活着的鸡咬掉鸡头,把猫狗吸干血,甚至能把人吃成遍地遗骸。

它真要是跟我打起来能把我给碎尸万段。

我唐家虽然是个阴阳道上的世家,但是出于术业有专攻,我们对付的一直是以人为始的异邪,而不是以地为始的僵尸。

就算我祖父现在在这里,都没有绝对的把握压制住这种疯子,所以我只能跑。

僵尸一般走得很慢,它们的腿不能打弯,能够甩掉它也算是轻而易举。

我逃到一处山前,有些气喘吁吁,眼下确认自己安全了之后,我重新睁开了云螭眼。

因为我刚刚干了一件大事,这事估计能对捉拿异邪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