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餘安嗎。”文爵問。
“是嗎?”伏城揚起頭,似乎陷入了思索,“應該吧。我不知道。”
他的心裏有了答案,他隻是不想說。
伏城清楚的記得,第一次和那個坐在輪椅上的男孩道別的時候,自己一直注視著他遠去的身影,等到那台輪椅消失在球場門口粗壯的楊樹後,才收回目光。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麽要看那麽久,他隻是覺得自己應該這麽做。
直到某一天,伏城回憶起這個悶熱的下午,回憶起餘安的背影,才明白過來,那是一種“本能”。他隱隱約約感覺有什麽東西不一樣了,卻不知道究竟是什麽。而故事就是從這個時候產生了新的支線,結局有了新的可能。就像即將出手的籃球被看不到的力量撥動,本已確定的弧度,角度,速度全都被重新定義,伏城的未來在這一刻被投向了新的籃筐,而球手卻不是伏城自己。
可這時的伏城還不知道這些。
他隻知道這是八月末的一天,這天很熱,熱到他想把自己扔進公園門口的噴泉池子裏。
他臉上蓋著毛巾,懶洋洋地叉著腿,癱倒在球場邊的長椅上。那件紫色的“24”號球衣早就被他脫掉扔在一旁,像是剛從洗衣機裏撈出來似的,濕漉漉地淌著水。他就這麽赤著膀子,抬起手把一整瓶礦泉水澆到臉上,水沿著脖頸嘩啦啦地流下來,和他身上的汗液融匯在了一起。陽光從頭頂的樹葉間投下,打在伏城的小腹和胸口,斑駁一片。
他剛剛結束了一場混亂的野球賽,參賽成員包括但不限於十二三歲投個籃都費勁的初中生,油腸肥腦走兩步就喘的禿頂大叔,頭發花白但罵起人來中氣十足的老大爺。比賽中途參賽選手們陷入“走步到底是犯規還是違例”的爭執,“犯規黨”和“違例黨”各持己見,互不相讓。最終大家統一了意見,一致同意把走步的球員清除出局,徹底解決這個矛盾。最後自然是皆大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