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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自衛成了互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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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龍幾個哥兒們,聞聲趕到教務處辦公室裏來,看到林臻臉上青腫,心裏更是來氣了。

恨不得當時在場,把鍾明華他們幾個龜兒子打成豬頭去。

“哥兒,你沒事吧?有沒有打傷哪裏?”小胖子李文龍雙手在林臻身上摸起來。

“我沒事!”林臻搖頭說。

“他娘的鍾明華,以為家裏有一點錢,學校都是他開的嗎?”何仁傑忍不住大罵。

“還帶人到飯堂裏打人,如果不把他趕出學校,學校威嚴何在!”譚周鋒大聲罵道。

這話,就是要說給在場所有老師聽。

不過這些老師當沒聽見,他們該幹嘛就幹嘛。

因為一切打架的事情,都是由教務處主任說了算,他們隻是一個打工仔罷了。

很快。

教務處主任從裏麵辦公室走出來,憤怒指著林臻:“把你家長叫過來。”

“教務處主任,這個不太好吧,他父母有病在身。”班主任白香玲替林臻說話。

“這不是借口,我告訴你,林臻你必須把家長叫過來!”教務處長指著他罵。

“鍾主任,我錯在哪裏?他們打我在先,還有道理?”林臻十分冷靜地問。

他不是怕被開除,而是不想自己父母因為自己的事情傷心,這是不孝。

上一輩子嫁進楊家,不能為他們盡孝。

這一輩子,林臻不會再讓他們生活在貧困的山村裏,他要讓自己父母過上好日子。

“你互相毆打,還有道理!”教務處長大拍桌指責。

“他們要打殘我,我就不能還手嗎?”林臻反問。

站在林臻身後幾個哥兒,聽到教務處長的話,還真想衝上去把這個教務處長打趴在地上去。

明明鍾明華帶人打他哥兒,現在還錯在自己兄弟身上,就是因為自己兄弟窮困學生嗎?

“他們要打你,你為什麽不跑,這裏是學校,跑到外麵求助,還怕把你打殘嗎?”教務處主任對這個互相毆打架的林臻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