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記者全程跟蹤報道,他們展開調查,然後對毆打他人的三個家夥抓起來,包括鍾明華。
哪怕鍾明華家財勢力大,無法進行保釋,法律是不允許保釋治安拘留者。
事情,僅僅如此嗎?
不,林臻說過了。
既然教務處長喜歡把事情鬧大,那麽就陪他瘋一把,讓他知道窮人瘋起來,比他想象還要可怕。
“我現在已經向法院起訴你濫用職權保護犯罪人,開除無辜學生行為,你等著上法院開庭候審吧。”林臻透過慕容雪兒人脈關係,找律師對這個教務處長進行起訴。
“林臻同學,你到底想幹嘛!”教務處長開始急了。
他知道,一旦律師查到他與鍾明華的關係,他真的被套上濫用職權的罪名了。
“我想幹什麽?我要你登報紙,向社會公開向我道歉。”林臻指著這個不是什麽好鳥的家夥罵。
“沒門!”教務處長吼道。
如果登報紙公開向他道歉,他還有臉子嗎?還要不要在教育界滾?
“那就走法律吧,就算我被開除,我也要狠狠惡心你們這些垃圾,讓社會所有人都知道,你們這些所謂為人師表濫用職權欺壓學生行為。”林臻指著他們罵。
“不,不,林同學,冷靜一下,你並沒有被開除,要不,教務處長向你道歉一下,這事情,就這樣算了吧。”校長可不想學校聲譽毀在這個主任手上。
一旦上麵的問罪下來,他這個職位還要不要當下去?
要知道,不知多少人,盯著這個職位呢。
“冷靜?我他媽在學校裏吃飯,莫明被一群人毆打,還被套一個互毆罪名被開除,你叫我怎麽冷靜,要不要我叫一群人打你,我看你是抱頭卷地被打死,還是還擊?”林臻大罵。
林臻清楚知道,在外國遇上這種事情,被打者可以掏槍把對方擊斃,並且無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