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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牢,宣旨官展開聖旨宣讀:
奉天承運,皇帝召曰:犯官曹印,原為刑部郎中,泰和縣主,倡議行法,拳拳丹心,惜為奸臣所害,遠離朝綱,後又遭誣而身陷囹圄,桎梏夾頸。朕以德治國,法度嚴明,皎陽之下,豈容冤屈?況印乃國家棟梁之才,忠心不二,不可屈於鄉野。朕特赦無罪,速歸京師,候旨重用,不可遲緩。欽此!
宣旨官宣完聖旨,曹印大喜,跪拜謝恩,喜極而泣。
傳旨官道:“曹大人,聖旨雖然催你速速啟程,但皇恩浩**,念你入獄十年,咱家就在府衙等你三日,三日後你我啟程回京複旨,不可誤了時程。”曹印謝道:“多謝公公體恤,隻是,家母現住黃梅,我們不如立即啟程北上,途徑黃梅時再請公公留步三日,容不孝子盡三日之孝。”曹印言及老母,忍不住悲咽起來,宣旨官見了也為之動容,點頭道:“好,就依曹大人。”
數人一路北上,行了五日到達黃梅,傳旨官帶著隨從去了縣衙驛館,曹印則徑至四荊家裏,跪於母前,撫摸著親娘白發,內疚不已。
曹印聲音哽咽,嘁嘁言道:“娘,你受苦了?”言罷,悲從心來,竟失聲哭了起來。
曹母撫摸著兒子,眼含淚花,搖頭道:“娘不苦,荊悝兄弟幾個時常給我捎些錢糧過來,肖堯給我的銀子也沒用完,娘在黃梅,日子湊合著還能過去,隻是苦了我兒。”
曹印正埋頭痛哭,聽了母親言語,猛然抬頭,驚問道:“肖堯?”
曹母說:“是呀,當年娘雨中獨行不慎跌落河中,被肖堯救起,他將我好生安置在茅屋中,親自為我采藥煎熬,伺候了娘兩個多月。後來他的仇家找上門來,不得已,他給了我五十兩銀子讓我去尋你,他自己匆忙跑了不知所蹤。娘拿著銀子找你不著,無奈何隻得四處流浪,後來聽說你在泰和,又趕去尋找,不料我兒又遭奸人陷害入獄,幸得荊家兄弟將我接來黃梅安居,不然,你我母子這輩子怕是永無相見之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