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無痕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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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4點左右,公安部派出的專家組在省廳主要領導的陪同下,分乘三輛高檔淩誌車,由一輛警車開道,魚貫似的駛進來鳳山莊。來鳳山莊門口的空場上已經停著十幾輛警車,各道口都有帶著警犬的巡警把守,氣氛仍顯得異常緊張。馬副局長代表市局向部裏來的專家匯報了他們初步掌握的情況:凶手作案時使用的是國產五六式手槍。從現場所找到的彈頭和彈殼來看,這支槍是一支編外的黑槍。槍的來源正在進一步追查中。

凶手一共打了三槍,隻有一槍擊中了要害部位。這麽近的距離,隻有一槍打中要害,這說明凶手很可能是個新手,開槍時也非常慌張。凶手的年齡大約在三十二三歲到四十一二歲。身高大約在1.70~1.75米。右腿或者曾經受過傷,或者正有什麽傷痛。腳上穿的是一雙江浙一帶生產的牛筋底皮鞋。他應該是張秘書的一個熟人,或者是受張秘書的一個熟人之托,來找張秘書的,否則張秘書當時絕對不會放下晚會上那麽重要的事情,跟他一起到山莊後頭那個舊別墅裏去。現場也沒有發現任何搏鬥的痕跡。說明凶手是在張秘書毫無防備的情況下,突然向張秘書開的槍。現在有三個問題很難解釋:第一,凶手是怎麽進入現場的?當天,來鳳山莊戒備森嚴,不持有特別通行證的人是絕對沒有這個可能通過內外兩道警衛線進入作案現場的。第二,凶手為什麽要選擇這麽一個時間、這麽一個地點來作案?當時,作案現場離來鳳山莊不到一百米,山莊裏當時正聚集著省市五大班子的主要領導和離休後決定回省城來定居的丁司令員。市局布置了一個中隊的警力做安全保衛工作。張秘書是這次重要聚會的主要組織者、市政府周秘書長的主要助手。在那天晚上雖然說不上是個眾目睽睽的人物,也可以說是一個相當關鍵的人物。隻有傻瓜才會選擇這個時間、這個地點作案。第三,凶手作案後,離開現場時沒有留下任何痕跡。馬副局長說:“我們怎麽也找不到他離開現場的腳印。如果他不是被直升機接走了,就一定熔化在那幢舊別墅裏了。但那天根本沒有直升機飛臨現場,熔化也是不可能的。我搞了這麽多年的刑偵,還真沒遇到這種情況。從找不到痕跡來看,凶手好像有比較豐富的反偵破經驗,是一個有經驗的作案老手。但是作為一個作案老手,卻選擇了一個有悖常理的時間、地點來作案。從槍擊的情況看,開槍的時候他又非常慌張,也不像是個作案的老手。兩方麵非常矛盾。到底怎麽回事兒?請各位專家顯顯神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