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重點中學

第二十九章 一中與王熙鳳

字體:16+-

11月25日,會計室的通知出來了,通知上寫:“請各位教職工到會計室領取課時津貼。”

奇正和方舟同時走進會計室。

方舟對會計說:“學校再不發錢,我老婆就要和我離婚了。”

“有這麽嚴重嗎?”會計說。

方舟說:“家裏什麽都沒有了,大河沒水,小河斷流。”

奇正在一旁笑笑。

會計為了節約時間,讓方舟和奇正同時簽字領錢。

一中規定,班級學生數不到平均數一半的,班主任費也要折半,奇正班有八十名學生,方舟班隻有三十幾人,根據學校規定,奇正的班主任費是220元,方舟則為110元。

會計說:“110,這是報警號碼。”

方舟說:“我覺得這是莫校長刻意送給我的數字,莫校長怕我們班出現學生安全問題,送我個110,提醒我要經常報警。”

會計把二人應得的錢數在算盤上咯嗒嗒地算了起來,最後奇正的錢數是2360元,方舟的錢數是680元,奇正的每月收入是方舟的三倍多。

方舟心裏毛毛的——二人歲數相差不大,錢數相差太大了。

走出會計室時,奇正的口袋是鼓鼓的,方舟的口袋是癟癟的,和他進來時沒有什麽大的變化。

回到辦公室,方舟在想:為什麽奇正會領兩千多元,而我隻領幾百元?是因為我做的事比他少嗎?我隻是上課比他少,改的卷子比他少,但我做的事並不比他少!我為班級做的事比他多,我在學生身上傾灑的心血更比他多,那我為什麽領的錢比他少?因為他做的事都是有報酬的事,我做的事,都是學校不給報酬的事。他做的事,都是校長賞識的事,而我做的事,都是校長不認可的事。在一中,哪些事是有報酬的事呢?與考試、升學率有關的事。

方舟明白了,在一中這樣的重點中學,教師的工作僅僅是上課、改卷子!別的什麽事都不要做!做別的事都是不務正業、歪門邪道!哪怕是組織學生參加勞動、做點慈善!讓學生參加文體活動,那更是大逆不道!校長能不找你的茬就不錯了,至於錢,休想得到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