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崩潰的邊緣搖搖欲墜,是憤怒和怨恨讓我仍保持一絲清醒,一絲希望,始終咬牙否定泰國警察的引導性問題。
因為我知道如果承認了,審訊錄音和筆錄會成為最直接的證據,到時候就算大使館來了也救不了我。
泰國警察沒轍了,大概是怕我突然猝死,他們終於停止了漫長的折磨,打開了訊問椅的鎖,把我單獨帶到另一個同樣逼仄狹窄的房間。
我一進門就撲在地上,沉沉睡了過去。
迷迷糊糊中,我被人踢醒,看到一個泰國警察站在我麵前,說:班沙和他的手下都招了,一致指認是我主謀並指使他們恐嚇及勒索BTT集團。
我頓時驚醒過來,然後看到了警察特意遞過來的手機屏幕上,臉色頹喪的班沙正講述我指使他們的經過。
我憤怒地從地上跳起來,揪著警察的衣領一遍遍地說不是我。
警察大聲叫喊著推開我,然後門外又衝進來幾個泰國警察,朝我掄起了警棍。
警察走後,我絕望地坐在地上,靠著牆壁發呆。
我輸了。
也明白自己到底為什麽會輸了。
因為錢。
在這之前我還以為自己隻要夠狠,就什麽都不用怕,隻要夠狠,誰都奈何不了自己。
如今,我發現自己錯了。
有錢才真的可以為所欲為。
班沙可能是被挨得住折磨,也有可能是又收了宮正文的錢。
總之,班沙認下來之後,最多做幾年牢,而我則有可能會死。
但我沒用後悔,不後悔拒絕宮正文的錢,更不後悔打他一拳。
而且,隻要我能活著走出監獄,我會想盡一切辦法弄死他。
我一定要活下來。
那天後,警察又審問了我一次,但我依然堅決不承認。
後來警察就沒再審過我,而是一直把我關進一個陰暗的小房間裏,不讓我跟外界有任何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