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腻:猫系列第三部·前传

第十一章 各自鬼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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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越书明又梦遗了,这是他今天晚上的第三次梦遗,而在其整个脑海里所浮现的都是杜娇蕊那具裸香甜腻的玉体。

越书明睁开眼睛,见杜娇蕊送给自己的那只小狗,正平稳地安睡在自己的枕头边。窗外,夜凉如水的月光照进了房间,隐隐地浮廓出杜娇蕊的酮体,仿佛一只狐仙般侧身妖艳地躺靠在了越书明的身边。

自从与杜娇蕊有过那夜的**后,越书明就被抛进了焦灼的深渊之中,他才刚刚偷食到**的美好,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尝和贪恋,便再次回到了抱枕而眠的孤独现状。

连日以来,越书明魂不守摄,想入非非,整个精神状态就是欲仙欲死,整个精神面貌更是借尸还魂。

这天一大早,越书明两眼乌黑地来到了单位,走进副局长办公室时,阎刚正坐在办公桌边,审阅对方交给他的一叠报告材料。阎起跃的父亲皱起了眉头,用钢笔在材料上勾勾画画:“小越啊!你怎么又写错这么多字啊?原来,你的稿件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最近你怎么回事,老是出错,在办公室里也总是心不在蔫。”

“对不起!阎局长,可能我最近没睡好。”

阎起跃的父亲抬头,因见越书明头重脚轻地走了过来,竟是笑出声道:“看来,你跟娇蕊有很大的进展啊!”到底是过来人,一眼就望穿了这个行政秘书的贪欲之心。

“谢谢局长的关心。”

“小越,我当然要关心你的个人问题了。”阎刚一脸的语重心长道:“要不,这个周末,你去看看娇蕊的父母?”看来,阎起跃的父亲是想尽快让越书明接手为杜娇蕊的“下家”。

于是在这个周末,越书明精挑细选了一篮水果,来到了杜娇蕊所在的单元门,望了望五楼的客厅窗户,走进了门洞。

是杜娇蕊的母亲跑来开的门,眼见越书明提着一篮子水果,其表情先是一愣,进而十分开心道:“啊!你——你就是上次那个——跟我们家老头聊他下乡落户,聊得很开心的那个年轻人?”

“对!阿姨,就是我!我叫越书明。”越书明很高兴对方还记得自己,看来,他给杜娇蕊的父母留下了很不错的印象。

“但真不好意思,”杜娇蕊的母亲一脸抱歉的模样:“娇蕊那孩子一早出去了,现在还没有回来。”

“啊!”越书明的嗓子一哑,尽管他此行的主要目的是来看望杜娇蕊的双亲,当然也希望能见到杜娇蕊本人,因而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哎呀!”杜娇蕊的母亲则是热情道:“你看——客人来了,我连杯水都没请客人喝一口,这真是我的失礼。”

“阿姨,不必这么麻烦,这是我带给您和叔叔的一点薄礼。”

“这怎么好意思呢?每次你来,都让你破费!”

“这是应该的。”

越书明递上水果篮时,却是被杜娇蕊的母亲拉住手道:“小越,你别走!一定要进来坐坐,喝口水。说不定,一会儿娇蕊就回来了。”

越书明巴心不得与杜娇蕊的父母攀近乎,嘴里却是佯装推辞道:“那怎么好意思!真是不好意思!那真是打搅你们了!”不好意思的同时,越书明已经跟随对方来到了客厅。

恰巧杜娇蕊的父亲从书房里走出,手里拿着一杆毛笔,因为手指被弄脏了,正走向卫生间进行冲洗时,见妻子领着个年轻男子走进了房间:“这位客人是——”随而,他望向越书明道:“你是娇蕊的朋友吧?”

“老头子,你忘了?”杜娇蕊的母亲则是一脸嗔怪的模样:“上次,人家可是陪你聊了一晚上关于你下乡落户的那些老黄历。”

“啊!”杜娇蕊的父亲一脸恍然想起的神态:“对对对!你是那个姓越的小伙子?!”

“叔叔!我叫越书明。”为了给对方加深印象,越书明又重复了一遍自己的名字:“原来,叔叔喜欢书法呀?”

“怎么?”杜娇蕊的父亲两眼放光,就像是找到了知音一般:“你对书法也有研究?”

越书明则是谦逊地回答:“家父喜欢书法,所以受其影响,我也略有些研究。”

“哎呀!现在的年轻人可是没几个喜欢咱老祖宗流传下来的这些传统文化了。”杜娇蕊的父亲也不顾手脏,竟是一把拉住越书明,就往自己的书房走去,不免惹得其老伴既摇头又无奈。

那间书房不大,大概十平方米左右,书桌上除了摆放有纸墨笔砚,宣纸上是一行半成品的文字,旁侧则摊放着一本线装版的《兰亭集序》。

“原来,伯父推崇书圣——王羲之的行书啊!”

“那你呢?你研究的是什么?”

“我父亲十分敬重苏轼的诗词,所以——我最早临摹的是苏轼的丰楷。”

“的确!”杜娇蕊的父亲点头承认道:“唐书重法,宋书崇意,宋代书法素有‘苏轼、黄庭坚、米芾、蔡襄’四大书法家之说,苏轼更是以其诗人的风度开创了丰腴跌宕、天真烂漫的‘苏体’,堪称‘宋朝第一’。”

越书明则是微笑道:“但也有人认为苏轼用墨过于丰腴,就连元初著名书法家赵孟頫都曾嘲笑过东坡先生的书法如‘黑熊当道,森然可怖’。但这也恰恰体现出,苏轼尽管一生命运坎坷,颠沛流离,但性格却始终皆豁达乐观,坚持自我的超然个性。想来,这也是家父欣赏苏轼的主要原因之一。”

“我记得上次,你跟我说过,你父亲在广博县中学担任历史老师,是吧?”

“是!”

“这也难怪,文人都有一颗赤子之心啊!”看得出来,杜娇蕊的父亲对越书明以及其未见过面的父亲都愈加心生出好感。

在杜娇蕊父亲的坚持下,越书明挥毫泼墨,运笔苏体行书,行墨越走越快,不免锋芒渐耀,显露出其本心狂放倨傲的内在个性,所题诗词则是苏轼的那首名篇《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好好好!好一个千里共婵娟。”杜娇蕊的父亲高兴得手舞足蹈,竟像是个孩子,彼此攀墨比试,拍手大呼过瘾。

眼见临近吃午饭的时候到了,这老少二人已经将中国从古至今的书法大家统统梳理了个遍。

杜娇蕊的母亲身穿围裙,推门入内:“这都几点了,已经到吃午饭的时间了,你们还谈个没完没了!”

“不饿,不饿!”杜娇蕊的父亲谈性正浓,阔气摆手道:“我和小越这谈得正高兴呢!”

越书明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已经十二点整,便起身告辞道:“哎呀!不知不觉都已经十二点了,打搅叔叔阿姨这么久,实在过意不去,我该告辞了。”

“走什么走?!现在正是午饭时间。”杜娇蕊的母亲热情道:“小越,你就留下来和我们一起吃午饭吧?”

虽然越书明心头一阵窃喜,但表情却是保持着严肃道:“那怎么好意思?!”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杜娇蕊的父亲也帮着妻子附和道:“上次,你在我家里不是都已经吃过晚饭了吗?这一回生,二回熟,是该留下来吃午饭。”

“是啊!小越,说好了留下来一起吃,”杜娇蕊的母亲一边说着,一边返身回厨房:“我那炉子上还有一锅鸡汤要看,老头子,你可千万要让小越留下来吃午饭啊!”

“好嘞!”

在双亲二老的一再邀请下,越书明仿佛被奉为了上宾,落坐入席,看来攻克杜娇蕊的父母并不是一件难事,关键是如何扫除其身边的那些同性障碍。

突然,越书明正在思虑忧心时,听闻杜娇蕊的母亲询问:“小越,你做什么工作呀?”

“啊!”越书明连忙收回了神智:“我在市规划局,担任副局长的行政秘书一职。”

“你在市政府机关工作啊?”杜娇蕊的父亲也是一脸的心意契合。

“好好好!”杜娇蕊的母亲见越书明点头承认,已经开心成了一朵鲜花,仿佛复颜了青春的姿容,愈加对这个年轻人中意道:“这就好!你在市政府机关工作,为人肯定踏实稳重。”显然,对方已经把自己当作准女婿来看待,这令越书明再次感觉心头一阵窃喜。

吃过午饭后,越书明向杜娇蕊的双亲告辞拜别。

走出杜家,越书明在走廊镂空的墙体上,看到那只名叫“蛋糕”的波斯猫正懒洋洋地趴坐在墙砖的空隙间,仿佛梦境中杜娇蕊贵妃睡榻的模样。

阳光的角度正好切到了这只小畜生的身上,照亮了其通体雪白的长毛,愈加显得灵气雍容且尊贵,简直就像是从天庭下凡来到人间的一只猫仙。难怪这一上午作客,都没有看到杜娇蕊所心爱宠物,敢情这只猫女士是跑出来玩了,太阳晒得如此惬意。

越书明面带微笑,慢慢地走了过去,是要抚摸对方,却是被那只小畜生用它的眼睛轻轻一瞄,那简直就是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一般的眼神。越书明的身体莫名一震,更是激发出其内心中的自卑之感,他正要发作时,却听闻楼下传来了杜娇蕊的笑声。

透过镂空的墙体,越书明望见单元门外杜娇蕊正与孟天飞走在一起。

(贰)

隔着镂空的墙体,就像是蒙面着一层雾纱,看不太真切楼下的情况。

越书明转身朝楼下走去,却见蛋糕蹦到了其脚边,望了他一眼,便姿态优雅地摆尾走到了杜娇蕊的家门口,并顺着门缝贴身一摇,就消失在了房门背后。

快到一楼时,越书明轻轻地放缓了步态,是想听听杜娇蕊和孟天飞正在说些什么。

“周旗还真是可怜,被阎起跃打得这么惨,直到现在还在住院。”但杜娇蕊的口气却是没有一丁点为周旗感到可怜的状态。

孟天飞更是一脸的幸灾乐祸道:“你还说,这不都是因为你吗?”

看来,两人多半是从医院里探望周旗回来。

杜娇蕊与孟天飞走到单元门口,越书明站在走廊处下来,两人见到这位不速之客,神情皆是一愣。与此同时,这也是越书明和杜娇蕊自两人的**之后的首次见面。

杜娇蕊走进门洞,嘴角流露出了一抹清冷的笑意,似乎很不满意对方的不请自来,质询道:“你怎么来了?”

对于这个小女人而言,与越书明的艳遇和平常那些想要占她便宜的男人一样,她早就是个权色交易的老手,以为自己可以对付任何异性,殊不知自己早已被阎刚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于是,那只老狐狸便安排自己的属下——越书明来拔除掉这颗眼中钉,远离其儿子阎起跃,但杜娇蕊却是被蒙在了鼓里。

“我是来探望叔叔和阿姨的。”

由于站在走廊的台阶上,越书明跃过杜娇蕊的肩膀,将目光落点在了单元门外——孟天飞的身上。那个摄影记者面冲自己微微颔首,似乎是在言说一切尽在把控之中,而那把控则是两人心底早前就已经约定好的秘密。

原本,杜娇蕊以为自己控制住了全局,利用男人们对她的欲念与渴望,便制衡住数方暧昧的平衡关系,却不知晓自己早已成为别人眼中如同交际花一般的棋子和玩物,似乎任何一个男人都可以接手,只要不旁落到阎刚儿子的手中,就是对其最大的成全。

“我是问你,谁让你来我家,来探望我父母的?”杜娇蕊的表情有些恼怒。

“这里——”越书明指了指自己的心窝:“听从自己的内心便好。”

“你——”杜娇蕊还把自己当作是与越书明最初相识时,那个高高在上、不被人知晓底细、将其奉作白玉无瑕的梦幻少女——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越书明早已将其摔摔打打在自己的心间。

杜娇蕊正要发作,却见越书明跨下两步,清风般与之擦肩而过。走出了单元门洞,阳光亮堂堂地照在了这个男人的身上,就像是往他头上猛然泼去了一汪清水,是要将其满身的自卑与低贱统统洗去。

这样,杜娇蕊似乎才意识到,一切都已经脱离其掌控,但她却不清楚该怎么办,便身体一摇,朝楼上跑去。

此时此刻,越书明已经走到了孟天飞的身边:“你们去医院探望周旗了?”

那个摄影记者点了点头:“那家伙腿部骨折,虽然已经拆了绷带,但还需要躺在**至少一两个月。”

“伤筋动骨一百天,”越书明回忆着周旗包裹得像是一只粽子,手里杵着一根拐杖,来到市规划局单身宿舍楼,找自己时那副狼狈的模样:“他若不在**躺满三个月,恐怕很难好得透彻。”

孟天飞微微一笑:“如此说来,阎起跃也算是做了件好事,至少为你扫除了一个情敌。”

越书明注视着孟天飞,内心实在有些闹不明白,对方的根本目的是什么,所有男人都梦寐以求的杜娇蕊,但面前的这个摄影记者非但无动于衷,更是极力希望自己能与杜娇蕊在一起,这到底是为什么?

“你们应该进展得很顺利吧?”孟天飞透过镂空的单元门墙,看到杜娇蕊急行上楼的身影,显然是在询问他和杜娇蕊之间的进展情况。

“你该不是想利用我,排除掉阎起跃的干扰之后,便会对杜娇蕊下手。”越书明因为意识到接受了阎刚的利用,不免对周遭的所有人都充满了戒心。

“什么?”孟天飞先是一愣,没料到越书明居然会有这样的想法,不免笑了起来:“越书明,你放心!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我绝不会是你的情敌。”

“但——”越书明想不明白道:“但你为什么一定要让杜娇蕊和我在一起?”

“因为在我看来,你是最适合杜娇蕊的那个男人。”

这个回答令越书明感到错愕:“你——你真这么认为?”

孟天飞点了点头:“眼下,你应该多注意一下杜娇蕊与冯彪的关系。”

“冯彪?”越书明皱起了眉头:“你是说电影《绿高粱》的那个导演?!”

尽管孟天飞笑而不答,但情况已是昭然若揭。由此可见,周旗并非被阎起跃打急了乱咬人,杜娇蕊还真跟那个姓冯的有一腿。

这还真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啊!恐怕,杜娇蕊这一生最为担忧、也是最为惧怕的事情,就是没有男人肯流连在其身边走马观花,进而无法彰显出其身为女人的超凡魅力。想来,杜娇蕊认定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大意义,就是要亲眼看到愚蠢的男人们为她争风吃醋,不仅大打出手,更是头破血流,甚至为之闹出人命官司。

与孟天飞告别了之后,越书明决定去往医院,偷偷地探望一下周旗。于是在半个小时后,越书明来到了医科大学的附属医院,找到了住院部的骨科病房。

越书明一路打听,来到了周旗的房间,正准备推门入内时,听闻身后传来了一个男子的询问声:“请问,一个名叫周旗的患者住在几号病房?”

越书明回头,觉得那个问路的男人很是眼熟,但想不起对方是谁。

“前面那个房间就是。”那个过路的小护士所指的方位,恰恰正是越书明所身处的病房,眼见男子走来,越书明慌忙闪躲到了一边,男子与之擦身而过,因见其并未入内,神情虽有些诧异,但由于不关自己的事,也就没有心思去追究。

越书明透过对方打开的门缝,见周旗正躺在**,眼见男子走入房间,流露出一脸的意外与兴奋之情:“冯导,您来看我了?”尽管周旗的身上已经褪去了绷带,但左腿还打着石膏,便瘸着身子,坐挺了屁股。

“是啊!我听团长说你受伤了,所以就坐了上午的飞机,一早从北京赶了过来。”

周旗愈加一副受宠若惊的神态:“但——但您不是在做电影的后期制作吗?”

“后期制作又不急这一两天。对了!你这到底是怎么受的伤?怎么连腿也骨折了?”

“啊!”周旗不方便说是因为卷入杜娇蕊争风吃醋的恋爱关系中,更何况,冯彪跟杜娇蕊的关系也是不清不楚,只得撒谎道:“是我自己不小心摔伤的。”

“从哪儿摔的?这么严重?”

“是——是我们宿舍里的卫生间太滑,不小心滑倒的。”

“你看你都这么大的人了,还这么不小心!”说话的同时,男子竟是朗声阔气地笑了出来,分明透露出其陕西人的粗犷特质。

就这样,越书明想起来这个面熟的男子,原来就是《绿高粱》的导演——冯彪,他因为对杜娇蕊的电影关注,便顺带也将导演记在了心上。

不光是孟天飞,就连周旗也向自己透露过杜娇蕊和冯彪有一腿,看来,那个小女人在大西北拍戏期间,因为寂寞难耐,该是不知跟剧组上下的多少个异性存有过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这个生性**、爱慕虚荣的小女人到底是要通过多少个男人才能证明自己的女性魅力?

随而,越书明的表情一惊:冯彪该不是明面上以探病为由,其暗地里却是来私会杜娇蕊吧?这个男人没有发现自从跟杜娇蕊相识以来,他的性情已经全然变得霉暗且多疑了起来,更是逐渐丧失了最初那个温文尔雅的自我。

越书明走出附属医院的大门口,神情犹豫了一下,因望见马路对面有家迪斯科风格的蛋糕屋,肚子也的确有些饿了,就买了一块最便宜的奶油蛋糕,坐在窗边吃了起来。越书明是在等冯彪,他是想看看这个男人,来此的目的到底为何。

一直等到了傍晚,越书明才见冯彪从医院的大门口姗姗走出,沿着街面漫步来到了一家咖啡厅,似乎向服务员要了一杯咖啡,便坐在窗户边的茶座前凝神沉思,似乎是在等人,该不会是杜娇蕊吧?

大概等了十来分钟,一个胖乎乎的男子坐在了冯彪的对面,是市话剧团那个笑容可亲的中年团长。两人看起来像是在叙旧,实在没有什么现行可抓,这令越书明大感失望,没曾料想等了一下午竟是这样的结果,不免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些太过多疑了。

“其实——”这个话剧团团长一脸笃定的表情:“你这次来,并非是来探望骨折在床的周旗,而是来幽会杜娇蕊的吧?”

冯彪笑了起来:“师哥,你还是那么耳聪目明,爱打听小道消息。”

团长见自己的猜测不幸被言中,不免流露出担忧的神色:“彪子,你可是有家室的人。”

“老哥,你放心!”冯彪笑出了一脸的皱纹:“我只是跟那个小丫头玩玩,她也知道我的实际情况,清楚我不可能跟结婚了十几年的妻子离婚,更何况,我们还有一个孩子。像杜娇蕊那种小丫头,怎么可能甘心当后妈?不过,是性子有些野罢了!再加之,正值青春逼人的美好年华,难免有些洋洋得意,更是不知天高地厚,以为全天下就她一个美人。”

团长则是语重心长道:“我是担心——你别引火上身,既伤到了自己,更是伤及到了无辜的弟妹和孩子。”

“师哥,你放心吧!我自有分寸。”

当然,守候在咖啡厅门外的越书明可是听不到两人之间如此隐秘的上述对话。

由于是早春时节,冷风峭面,刮在脸上,有些生疼,越书明见没什么收获,便只得落寞地转身返回了单位里的职工单身宿舍楼。

然而,令越书明万万没想到的是:当天晚上,他虽然没有抓到杜娇蕊出轨的现行,却是抓到了阎起跃在外鬼混的实证。在穿过市规划局院子里的那条林荫小道时,因为路灯不甚明朗,路边停着一辆轿车。越书明正准备路过时,车身莫名抖动了起来,因吓了一大跳,他连忙下意识地回头张望,但整个车厢却是一片漆黑,看不清楚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越书明正疑惑时,车身则是抖动得更加厉害了,车内居然传出了女人的娇喘。越书明不免觉得那汽车很眼熟,便轻手轻脚地绕到了车尾,认出了轿车上的皇冠标致。你奶奶的!这个太子爷竟是在那个年代就时髦地玩起了车震的游戏。

轿车内,女人的娇喘声越演越烈,仿佛是从车缝里钻出的幽魂,咬噬得人心思直痒痒。但与杜娇蕊的**声不同,越书明还保持着自己**那晚的新鲜记忆,所以立马就辨别出车内的女人必不是杜娇蕊,多半是在市建设局背侧的巷道里,阎起跃搂着的那个**媚骨的女孩。

果然二十分钟后,那个同样媚骨入髓的女孩走出副驾驶室,一边整理着衣服,一边半探着身子,望朝向驾驶室内的阎起跃撒娇道:“我的阎乖乖,你真的不能送我回家吗?”

“乖!我都被你整瘫了,哪还有力气送你回家呀?我的小乖乖,我给你两百块钱,够你搭出租车回家了。”阎起跃一副疲软的状态,从口袋里掏摸出了两张百元大钞,塞到女孩还没系好衣扣的胸口处,趁机揩了下油:“明天,我再去找你。”

“那可就说好了,我们老地方见!”女孩抽出胸口处的那两张钞票,放在嘴边亲了又亲,便妖艳地摆胯离开。

阎起跃也没有多作停留,眼见女孩的背影消失在了夜色之中,便慢慢地把控着方向盘,缓缓地调转过车头离开。与此同时,越书明从一侧的大树后走了出来,眼见那辆离去的皇冠轿车,嘴巴里则是默默地念叨着:老地方!难道,这个老地方——就是指市建设局背后的那条小巷子?

难道,这就是阎刚的办法:为了将杜娇蕊从阎起跃的身边支开,却是纵容自己的儿子跟其他女人胡作非为,这跟杜娇蕊身边那些走马观花的男人有什么区别?

(叁)

第二天是星期一,冯彪因为受到团长的热情邀约,上午出现在市话剧团的排练场,见到了排演中的杜娇蕊。

杜娇蕊正在舞台上念诵着朱丽叶的那段经典台词:“罗密欧啊,罗密欧!为什么你偏偏是罗密欧呢?否认你的父亲,抛弃你的姓名吧;也许你不愿意这样做,那么只要你宣誓做我的爱人,我也不愿意再姓凯普莱特了。……只有的名字才是我的仇敌;你即使不姓蒙太古,仍然是这样的一个你。姓不姓蒙太古又有什么关系呢?它又不是手,又不是脚,又不是手臂,又不是脸,又不是身体上任何其他的部分。啊!换一个姓名吧!姓名本来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叫做玫瑰的这一种花,要是换了个名字,它的香味还是同样的芬芳;罗密欧要是换了别的名字,他的可爱的完美也决不会有丝毫改变。罗密欧,抛弃了你的名字吧;我愿意把我整个的心灵,赔偿你这一个身外的空名。”

由于上一次的演出,曹路兵在《罗密欧与朱丽叶》中加入了太多的个人想法,观众们并不为此而买账,所以此次排演中规中矩,保留了名著的原汁原味。

冯彪第一个站起身鼓掌,杜娇蕊抬头冲台下望来,脸色微红,嫣然一笑:“冯导来了?”

“是啊!”团长介绍情况道:“冯导因听说小周受伤住院,所以昨天坐早班的飞机,上午就赶了过来。”

“这么说来——”杜娇蕊转动着她那双似娇含嗔的目光扫视向冯彪道:“冯导昨天就已经到了?”

这个小女人自以为和冯彪心意相通,天真地认定在场的所有人都不知晓两人之间的关系,但这一切微小的举动不仅被胖胖的团长看在了眼里,也被现场正在排戏的剧团导演曹路兵看进了心里。

“是啊!”冯彪点头道:“昨天,我去医院看望了周旗,见他的伤势已无大碍,这才放下心来。”

“冯导真是有心了。”杜娇蕊的口气则是在抱怨对方既然已经于昨日赶来到了这座南方的城市,但第一个前去探望的人却并非自己,难免显得有些不太高兴。

四十多岁的冯彪早已是过来人,更何况,他不仅有家室,孩子也已经满十五岁了,正值青春叛逆期。所以,他很清楚杜娇蕊分明是在耍小性子,希望所有的男人都将其捧在手心里,宠她爱她迷恋她,便冲女孩眨了眨眼睛,那意思是在小声轻言:我现在不就是看你来了吗?

“今天的排练就到这里吧!”团长的嘴角微微吟笑,刻意用目光扫过冯彪,显然是在给这位师弟提供与杜娇蕊私下见面的机会。

众人零零散散地从抗建堂里走了出来,冯彪和团长是最后一对走出,两人站在建筑门口的台阶时,剧团成员们纷纷均已经走远。

于是,团长看了看手上的那块海鸥腕表:“正好十二点整,一起吃个午饭吧?”

“不了!”冯彪摇了摇头:“我还要去见个朋友。”

团长因知晓其心思所在,也就没有做过多的挽留:“看来,你这个朋友似乎很重要啊!那我就不打搅你了,至少临行回北京前,你可要打电话给我,让我为你践个行。”

“好的!”冯彪利落爽快地点了点头。

眼见团长离开的背影,冯彪正要慢步下台阶,眼角余光莫名一跳,从右侧的大门后闪出了一个影子,轻快地朝他走来。冯彪也没回头,嘴角微微一笑,果然听闻杜娇蕊的声音道:“冯导还要去见什么朋友啊?”

早在大西北农村拍《绿高粱》时,杜娇蕊就是这种爱玩的天性,或躲在门墙后或藏在田野里,给他来个措手相遇,冯彪已经习以为常。

“我这就是要去见你呀!”冯彪这才回过头道:“还怕追你来不及了。”

“怎么?”杜娇蕊一脸撒娇的嗔怪:“现在,你才想起我了?”

“你这个小丫头,还在生我的气呀?”

“谁让你昨天到了,却不来找我。”

“我这不是想给你一个惊喜吗?”冯彪和杜娇蕊在一起时的最大快乐,就是感觉自己的心态变得更年轻了。难怪,那些上了年纪、事业有成、拥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人们都喜欢年轻漂亮的小女孩,却又不想担当家室以外更多的责任与义务,只是把这些女孩们当作其生活上的调味剂,甚至仅仅作为**的宠伴:“好了!别生气了,我这不是来看你了吗?肚子饿了?带我去吃什么好吃的吧!”

杜娇蕊的脸色转怒为暖:“这样吧!我带你去吃这附近一道很经典的小吃。”

于是,杜娇蕊带着冯彪来到了那家名为“潘氏老馄饨”的百年老字号。因店铺古色古香,甚得冯彪的心意,由于其是导演,又因为是摄影师出生,就喜欢这种格调的老式建筑。

岂料,刚刚走进店面,杜娇蕊的脸色就僵硬住了,定住脚步不动。

“娇蕊,你刚才说这是家馄饨店,怎么还附带卖烧腊呀?”冯彪回头见女孩的表情,奇怪道:“娇蕊,你怎么了?”

铺面的一角坐着赵美云,桌面上摆放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和一碟烧腊,正雾蒙蒙地隔着那个略显伤感的女人的姿容。赵美云正凝视着碗筷发呆,因听到门口的响动,抬头也是面色一愣,见杜娇蕊带着一个陌生人走了进来。但很快,她便让自己平静了下来,嘴角流露出轻佻的笑声:“呦!杜表妹又有新欢了呀?这次居然还换了口味,换成了一个长满络腮胡子的大叔啊!”

这样,冯彪才弄清楚了两人之间的亲属关系。

“真晦气,我们走!”杜娇蕊拉着冯彪走出了店面。

回到人山人海热闹的街面上,杜娇蕊就像是被投入大海里的一滴水,心情重新恢复了自在与快活。冯彪也没有追问其与表姐之间的恩恩怨怨,他跟杜娇蕊不过就是露水情缘,说不定明天彼此便一拍两散了,所以没有必要给自己招惹任何的不痛快。

两人一路吃吃玩玩地来到了市中心的那条好吃街,因杜娇蕊吵闹着要吃冰沙,冯彪便到对面的一家冰沙店排队购买。

杜娇蕊正等在路边的一棵大树下,突闻前方传来的**声,远处传来了女孩的欢笑:“哈哈!你来追我呀!快来追我呀!怎么?你追不到我呀?”

与此同时,冯彪正捧着两碗冰沙小心翼翼地穿过街面,恰巧被迎面跑来的女孩当脸撞翻,花花绿绿的冰水溅了杜娇蕊一身。

杜娇蕊本来心里就极不痛快,因上身穿着一件洁白的雪纺春装,被溅得污秽不堪,当即火冒三丈道:“这大马路上的——你跑什么跑啊?跑去奔丧啊!”

不想,面前的这个撞人的女孩竟是蛮横不讲理道:“我还没说你们撞到我呢?你们却是恶人先告状了!”

杜娇蕊没料到居然还有比自己更加无理取闹的女人,脸色涨得乌紫,正要大声痛斥,却见一个男人气喘吁吁地跟了过来:“我的小乖乖,你怎么跑得这么快呀?”

男子喘气的同时,抬头望向杜娇蕊,不仅自己的脸色一诧,更是映得对方的表情吃惊不已。

冯彪察觉杜娇蕊满脸吃惊的神色:“娇蕊,你怎么了?怎么脸色又变了?”

杜娇蕊先是望了望阎起跃,随而看了看其身边的那个女孩,似乎故意要做给自己看,正媚入骨髓地挽腻住了阎起跃的胳膊:“阎乖乖,你怎么了?”那个女孩颇为不屑地睇了一眼杜娇蕊道:“怎么?你们认识?”

“啊!”阎起跃流露出一脸尴尬的表情:“是——是我的一个朋友。”

“我们走吧!”杜娇蕊则是一副冷冷的神态,冲冯彪道:“真晦气!怎么今天绕来绕去都是一些碍眼的人?!”

阎起跃微微地大张开了嘴巴,似乎是要呼喊杜娇蕊的名字,却见对方拉着一个陌生男子离开,表情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怎么?”阎起跃身边的那个女孩则是一嘴吃醋的口气道:“这就是你之前的那个老相好?”

与此同时,杜娇蕊拉着冯彪快步地走出好吃街时,发现四面楚歌,似乎所有的男人都已不受自己的控制,而在什么时候出现了这种失控的局面,她自己也不太能闹明白,仿佛一夜之间就连连失守了阵地:先是周旗被阎起跃打伤,随后是越书明也不再听从自己的指挥和摆布,眼下就连阎起跃跟其他女人都在不知廉耻地公然搂搂抱抱。

冯彪作为过来人,多半已看明白了杜娇蕊与阎起跃之间的关系,却是没有戳破,而是开玩笑道:“怎么?我也碍你眼了?”

杜娇蕊却是答非所问:“我们还是找个安静的地方坐坐吧?”

“那就去我所下榻的宾馆吧?”

“你就这么想要我?”

“你不也想要我吗?”

两人来到了冯彪所下榻的那家宾馆,从大西北天地之间的野合,双双翻滚到了宾馆的**,翻云覆雨,欲仙欲死。一直到了晚上十点多,杜娇蕊才一件件地穿上衣服,由冯彪送其来到了宾馆大堂。

刚走出玻璃大门,也不知道从哪儿撞来的闪光灯一亮,便扎疼了杜娇蕊的眼睛,她赶忙用手本能地一挡。

冯彪则是一副慎重的紧张,用身体挡在杜娇蕊的面前,生怕被媒体抓拍到了两人私会的现行:“似乎有人在偷拍我们。”

“偷拍?”杜娇蕊也是一脸紧张的情绪。

“你赶紧回去吧!”这个有家室的男人仿佛作贼一般快速道:“我就不送你了,万一被外人看到都这么晚了,我们两个还在一起,恐怕不太好。”

冯彪说完,头也不回,便转身走进了宾馆,留下杜娇蕊一个人在街面上,形如一个孤独且哀婉的怨灵,在夜风中飘**。

(肆)

星期二中午,越书明正在市规划局的食堂里吃午饭。

饭快吃完时,从门口的方向传来了一阵**,越书明抬起头,却见杜娇蕊不顾众人的目光,正气势汹汹地朝他走了过来,惊得他差点将嘴巴里的最后一口饭喷了出来。

“娇——娇蕊,你——你怎么来了?”

越书明不明就里地傻傻站了起来,却是被杜娇蕊拉起,就往食堂门外走去。

“走——你现在就跟我走!”

“你要干嘛?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儿?”越书明也不知晓这个小女人哪来的这么大的气力,将自己拖拽得跌跌撞撞。

“赶紧把我送给你的那只小土狗也带上!”

杜娇蕊不由分说地将越书明拉拽回了单身宿舍楼,院门口那个看门的老大爷见两人风风火火地进出,特别是出门时,越书明的手里抱着一只小狗,立马便炸开了锅:“咦?这个小伙子,你居然在宿舍里偷偷养狗,你不知道宿舍规章制度是明文禁止养宠物的吗?”

“大爷,我们现在就带它走。”

杜娇蕊牵握着越书明,也不理会老人的多言,快步走到市规划局的大门口,招手了一辆出租车,自己坐进了副驾驶室,越书明只得抱着小狗,跟坐进了后车座。

眼见这一路上,杜娇蕊指挥司机左转右拐,而越书明实在忍无可忍道:“你到底要带我去哪儿?”

“马上你就知道了!”

在这个小女人的指挥下,出租车停在了市建设局的办公大楼前,越书明的心头“咯噔”一惊:杜娇蕊该不是来找阎起跃的吧?

果然,杜娇蕊目标明确,下了车后,便直奔市建设局一侧的那条小巷道,并不时地回头催促越书明道:“快点,你走快点啊!不然,就抓不住现行了。”

现行?抓什么现行?越书明正在一头雾水时,杜娇蕊却是停在一栋院子前,露出了一脸诡谲的笑容道:“对!就是这里了!”

“什么就是这里了?”越书明愈加不明白时,杜娇蕊冲他摊了摊手,他反应了好一阵,那只小土狗在他的怀里显得很不老实,这才明白对方是让自己把宠物交给她,便慌忙将那只小畜生伸给了杜娇蕊。

杜娇蕊抱着那只小土狗,来到了院子的后墙,那里的卧室的位置,由于窗户是半开的,可听闻里面传来女人的娇喘声:“啊!——你好厉害,我好喜欢,抱紧我,快抱紧我!”

“不行了,我快不行了!”可以听出是阎起跃的声音。

这样,越书明才明白杜娇蕊已经知晓了阎起跃与其他女人鬼混一事。而这里,想必就是阎起跃跟那个名叫“乖乖”的女孩的**之所。

越书明眼见杜娇蕊将那只小狗放在窗台上,并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包麻辣肉松,不免压低着嗓门道:“你要干吗?”

“我要给那对狗男女尝尝我杜娇蕊的厉害。”这个小女人一边说着,一边则打开了包装袋,将麻辣肉松喂给了那只小土狗。

第一口,那小畜生吃得很欢,肉松香喷喷地可口,但很快就被辣椒的味道呛得呜咽,杜娇蕊趁小狗正在发狂的间隙,赶紧将其塞进了半开的窗户,“扑嗵”一响,多半是摔在了**。当即,房间里传出女人杀猪一般的尖叫声:“哎呀!哪儿来的狗?这狗莫不是得了什么狂犬病吧?怎么见人就咬!哎呀!疼死我了!”

一时间,卧室里传来狗吠声、人叫声、物品纷纷“咣咣当当”散落砸碎了一地的声响。

杜娇蕊微微一笑,见时机差不多了,便绕到院子的正门,抬手竟是要去敲门。越书明面色一惊,连忙截住她的手:“娇蕊,你这是要干吗?”

杜娇蕊则是愈加流露出了一脸妩媚的笑意:“好戏,这才刚刚开始!你不想看看——在这扇门背后——还藏有什么更精彩的画面吗?”

“娇蕊!”但越书明的阻止已经来不及了,杜娇蕊用力敲响了院子的房门。

“谁呀?”从屋内“乌啦啦——”地传来的声音,仿佛是从监狱里逃命出来的动静,那个媚入骨髓的女孩打开了房门,身上穿着一件红色的睡衣,不单单露出了脖子和手臂,就连脸上都被挠出了血道子,看起来狼狈致极。那女孩定睛一瞧,一副吃惊的表情,显然是认出了杜娇蕊:“是你!”

“对呀!是我!”杜娇蕊无视对方主人的身份,则不请自进,走进了院落。

“谁让你进来了?”女孩双手插腰,生气地堵在了杜娇蕊的面前。

“我家的狗,跑进了你家的院子,我当然要进来找找了。”然而,杜娇蕊的方向却是直奔里内的卧室。

不顾对方的阻拦,这个小女人三步并作两步,就硬闯进了卧室。由于,房间内光线暗淡,她适应了好一阵,才看清楚了屋子里的陈设:除了一张面向窗户的双人床,墙角里则摆放有一只简易的帆布衣柜,便再无其他的任何陈设了。看来,这多半是那个小妖妇租来的房子。

当下,阎起跃半**身子,正翘起着屁股,钻到了床底下,似乎是在抓狗。那只小畜生因受到了强烈的刺激,便“汪汪汪”地从床下跑了出来,杜娇蕊用双手一兜,将小狗抱在了怀中,轻声安抚道:“小黄,不要怕,有妈妈在这儿,妈妈会保护你的。”

这个小女人的声音因极富有魔力,那只小土狗乖顺地趴在她的怀里,逐渐安静了下来。

阎起跃慌忙从床底下爬出,身上、脸上都是被小狗抓出的血道子,再加之其满身的灰尘,看起来实在狼狈不堪,倒也与那个媚入骨髓的女孩天生配成了一对。眼见杜娇蕊仿佛天降神兵般,正抱着小狗,站在门口时,这个高干子弟那副惊讶的表情如同一只落水狗,龇牙咧嘴。仿佛杜娇蕊从天而降,将其砸了个歪瓜裂枣,五官无论如何也复不了原位。

“怎么?”杜娇蕊则是一脸皮笑肉不笑的表情:“不认识了?”

“不是!”阎起跃赶紧满面堆笑道:“娇——娇蕊——,你——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来看你们这对狗男女呀!”

杜娇蕊说话的同时,一边轻轻地抚摸着其怀抱中的小畜生,并附带瞥了一眼跟进房间的那个女孩;阎起跃看到紧随其后的越书明,神情不免一惊。

“是你故意把狗放进来的!”那女孩声色俱厉地走到杜娇蕊的身边,正在痛斥指责时,那只小土狗见这个不要脸的女人胆敢对自己的主人施威,竟是冲其一阵狂吠,吓得对方直往阎起跃的身后躲。

由此,阎起跃及其新欢的处境愈加显得被动且可笑。杜娇蕊一副居高临下的姿态,就如同一个手握权仗的王后,用目光赏赐着自己的宫女般,走过去,坐在了床边,假意亲切道:“阎起跃——这就是你的新欢啊!除了胸大点,长得也不怎么样吗?!”

“你——”女孩正要冲上去,却是被杜娇蕊用狗生生地逼了回来,再次发出了杀猪一般的尖叫声:“拿开,快把它拿开,快拿开!”看来,这个小贱人是真怕狗,并非单纯的撒娇讨乖。

尽管对方比自己大几岁,但杜娇蕊根本就没把这个小妖妇放在眼里,则是揪住了对方的下巴:“嚎什么嚎?!抢别人的男人,还得理了,你这个臭婊子!”

简直就像是演戏一般,杜娇蕊飞快地“唰唰”两响大嘴巴子,锋利的指尖滑过对方充血的脸蛋,血珠便顺着其指尖滴落在地。当即,那个女人嗓门一哑,呆呆地注视着杜娇蕊,似乎竟是被抽傻了。

阎起跃惊站在一旁,注视着眼前的发生,如同一个断了线的木偶,提都提不起来。而越书明也是被杜娇蕊这番彪悍的气势给震慑住了,直到这个小女人招呼其一起离开,他才如同一个傀儡般跟出了院子。

这时,卧室里的女人才回过神来,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喊声道:“阎起跃,你怎么还傻站在这儿?她欺负我,你都看见了,她还骂我是臭婊子!呜呜——她欺负我,你居然不帮我,你这个助纣为虐的混蛋,你还不是个男人啊!呜呜——她欺负我,你眼睛瞎了呀?她欺负我!”

大概因自知理亏,屋子里没有传来阎起跃的任何声息,只有那个小妖妇撒泼扮野的哭闹声,叫唤得杜娇蕊心里备感痛快。

走出院子,越书明忐忑不安地担心道:“你这算是把阎起跃彻底地给蹬了?”

“是啊!”杜娇蕊拍了拍双手,流露出一脸畅快淋漓的复仇之感道:“你别总是摆出这么一脸的奴才相儿!现如今,你已经进了市规划局,并且是阎起跃父亲身边的行政秘书,就算他老爹阎刚知道了你跟我在一起又能怎样?难道,他还能把你给开了?”这是杜娇蕊第一次亲口承认了与越书明在一起的事实。

这个小女人自以为很聪明。但事实上,越书明是想告诉对方:阎刚正是借杜娇蕊的牵线搭桥,将自己顺水推舟领到了其身边,其目的就是为了让杜娇蕊离开自己的宝贝儿子。最终,越书明却是忍耐着什么都没有说出口。

(伍)

午休结束之前,越书明先是赶回到了市规划局,将那只小土狗藏回到自己的单身宿舍,然后返回了阎副局长的办公室。

“啊!”阎刚一副外出办事的模样:“小越,你回来得正好,走,我们去报业集团,参加一个城市建设方面的会议。”

于是,越书明跟随阎刚坐上了那辆副局长级别的商务用车。平日里,这辆皇冠轿车虽然作为阎刚的公务用车,却多是被他的儿子作为私用,今天难得回到了老子的手中。

越书明刚坐在后车座,碰到皮座套时,感觉双手一黏,竟是在座位的缝隙里发现了一只使用过的**,立马便联想起阎起跃与其新欢在市规划局的林荫小道上车震时的情景。然而,越书明还没来得及恶心,就听闻阎刚询问自己道:“小越,怎么样?最近,你跟杜娇蕊的交往还算顺利吧?”

“啊!还行!”越书明差点便脱口而出:就在半小时之前,那个小女人已经将您的儿子彻彻底底地给蹬了,您老的心思终于达成所愿。

来到报业集团的商务会议室,越书明这才知晓在此举行的是关于城市规划的学术研讨会,还特意邀请了北京方面的权威专家,对研讨会进行专业性的讨论与指导。

会议结束时,窗外的天色已经黑了。报业集团的领导层特意在报社附近包下了一家餐厅,用以招待市规划局的相关领导和北京方面的权威专家,作为阎刚的贴身秘书,越书明自然陪坐在这位副局长大人的身边。

席间因为喝了不少酒,越书明感觉有些胸闷,便走出餐厅大门,准备吹一吹夜风,却见马路对面报业集团的大楼前,居然站着孟天飞与赵美云。这是越书明拒绝了赵美云的献身之后,第一次见到这个女人。

也不知道赵美云对孟天飞说了些什么,就将一个相机和一只大信封塞进了对方的怀中,便转身离开。眼见赵美云走远,越书明穿过马路,悄悄地走到了孟天飞的身后,眼见那个摄影记者打开信封,正在翻看着里面的相片,竟是杜娇蕊跟冯彪私会时的画面。

“原来,她找我借相机,就是为了这个。”

这个摄影记者正在自言自语时,突闻耳边传来的炸响声:“你在偷拍杜娇蕊?”

孟天飞吓了一大跳,抬头因见是越书明,明显松了口气,摇了摇头回答:“不!这是赵美云刚才拿给我的相片。”

也就是说昨天晚上,冯彪陪同杜娇蕊走出其所下榻的那家宾馆时,两人所看到的那道闪光,正是赵美云守在宾馆门外的偷拍。

由于昨天中午,杜娇蕊带着冯彪去往了那家名为“潘氏老馄饨”的百年老字号,遇见了赵美云。赵美云看出两人的关系非同一般,便一路跟踪来到了冯彪所下榻的那家宾馆。为了抓住两人的现行,赵美云在等待两人再次现身的过程中,便利用宾馆大堂内的公用电话,打到了报社的摄影部,找孟天飞借来了相机。

“昨天她找我借相机时,说是有独家报道送给我,我因为要到那儿附近办事,所以就把相机拿到了宾馆。”

越书明一脸紧张的神色:“也就是说,赵美云是想让你曝光杜娇蕊与冯彪的关系?”

孟天飞点了点头:“冯彪是有家室的人,这些相片无疑就是一颗重磅炸弹,不仅会毁了冯彪的名誉,更会让杜娇蕊身败名裂。”

越书明研究着对方的表情道:“那你是准备登,还是不刊登呢?”

“登不登可不是我说了算,我们报社的主编才是最终拍板定稿之人。”

“但至少,你是这送审环节的第一步,不是吗?”

听闻对方这番带有恳切性的商讨,孟天飞盯视着越书明,是在打探对方的内心:“我也为此感到很头疼呢!这的确是一条重磅八卦。”

“但你并不想看到杜娇蕊被搞臭。”越书明心里的天平到底是偏向于保护杜娇蕊这边:“更何况,这几张相片——也并不能说明他们就存有那种关系。”是的!没有直接的证据将两人捉奸在床,因而越书明还心存侥幸,甚至甘愿自己欺骗自己。

“你心里真是这么想的?”这个摄影记者却是用一双不肯信任的眼神打探着对方:“越书明,我想只有你收了杜娇蕊,让她回归家庭,这才是她最好的归宿。”

“这也是你一直希望我和她在一起的原因?”

“对!”孟天飞竟是十分肯定地点头道:“我一直认为你们两个在一起最合适。”

越书明也不清楚这个摄影记者到底哪来的此番自信,居然会认定自己就是杜娇蕊的最好归宿,但他已经没有心力来继续深究这个问题,而是以最快的方式赶来到了赵美云的小区。

赵美云正低头走向自家的住宅,因感觉眼前堵着一面人影,抬头却没有料到是越书明,先是一愣,随而满脸的惊喜:“书明?”这个单纯的女人以为越书明是来跟她和好的。

尽管赵美云又瘦了,却是没有引起越书明的丝毫怜悯,这个男人则是寒冷着冰冻的面色:“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做什么了?”赵美云一头雾水。

“孟天飞是不会刊登那些相片的!”越书明像是一只车轮子般,碾压到了赵美云的身前,用自己的影子罩住了对方。

由此,赵美云才听明白了越书明正在说什么,竟是还在心系着那个滥情不堪的表妹,这实在令她感到怒火中烧:“对!我就是要让她身败名裂,这样,你才能回到我身边。”

“赵美云,你疯了吧?!”越书明认定面前的这个女人实在是不可理喻。

“书明——”赵美云则是抓摇住越书明的双手,试图努力挽回道:“你不能跟杜娇蕊在一起,你只不过是她身边的一颗沙粒,她是不会把你放在眼中的——”

“但我愿意!”越书明毫不客气地一把推开了赵美云的恳求。

赵美云摔在了地上,杵在地面的那只手被擦伤了,但这不仅仅是肢体上的疼痛,更是心灵上的痛苦,令她感觉无能为力,无力拉回对方的执念。

那一瞬间,越书明已经走火入魔,他对杜娇蕊和其他男人的逢场作戏不再感觉心疼,而是占有杜娇蕊的这股执念强烈地占据了其心灵。越书明将杜娇蕊当作是游戏的关卡,他已经打败了其最大的对手阎起跃,周旗也不再是自己的情敌,那么其他男人还有什么可怕的,所以他一定要娶杜娇蕊为妻。

“越书明,你会后悔的,你一定会后悔的!”望着越书明那撇毅然决然、固执离开了的背影,赵美云早已是泣不成声。

已经没有谁能动摇这个男人的心智,包括越书明自己。最初,娶杜娇蕊为妻的这个念头只是一个梦想,看似遥不可及;但眼下,越书明不仅征服了杜娇蕊的双亲,也逐渐铲除掉了那些情敌的障碍,眼见胜利势必在望,他定不会半途而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