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直到六月,高庙村的村民们都没听到有关越家小儿子的任何消息,看来越书华是没办法参加当年的高考了。原本,这应该是一件令人心存遗憾的事情,却是正中一些喜看热闹之人的下怀。
又是那三个长舌妇,坐在胡招妹家的院子里,东家长西家短,交流听到或是猜测到的各类闲言碎语。
主人龅牙妇胡招妹这可真是懒得出奇,院里的半边菜园种了些生菜,虽说偶尔也浇了圈水,但肯定没施肥,那一棵棵菜花心子蔫巴叶黄,一看就是营养不良。院内连只鸡鸭都没养,土房子后面大概有笼猪圈,一头荒猪正饿得嗷嗷直叫。
“听说越家小儿子得的是脑瘤。”这是个操持着鸭公嗓子的女人,面目有点男人相儿,腮帮子纸皮般“呼哧”着来劲。
“哎呀!”另一个长舌妇则是一惊一乍地装淑女道:“这脑瘤是什么玩意?”
“就是脑袋里面长东西呗!”胡招妹一边翻动着她那双腊肠般的嘴唇,一边用力敲了敲脑袋,仿佛那脑瘤就长在她身上,居然还在为此而洋洋得意。随而,她压低了嗓门,神色诡异道:“据说,得了这病——会死人的。”
“啊!真的呀?!”其他两个女人因听闻这话,面面相觑的表情噤若寒蝉。
胡招妹眼见起到了耸人听闻的效果,便用龅出的那两颗门牙切开嗓门道:“反正——即便不死,治好了也多半是个傻子。”
沈医生家里的阿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死的,疯女人将阿花的尸体撑在树枝上,旗帜般挥舞地跑过了胡招妹家的院落门外。所以,大家都以为是这个疯女人杀死了沈家的那只小母猫。况且,一只猫咪能值多少钱呢?村邻们自然也都没放在心上。
“最近,那个疯子把自己洗涮得好干净啊!”
“我说那清溪河怎么臭气熏天得厉害!”胡招妹夸张的口气,龇咧出满嘴的黄牙,仿佛将臭气吸饱进了肚子。
第二个长舌妇则是细声细气道:“是啊!我都不敢去河边掏菜洗衣服了,生怕沾染上什么来路不明的恶病。”
“唉呦!你们看出来了吗?”第一个长舌妇见大家没弄明白她的意思,赶忙将脸凑向前,仿佛一只被人掐住了喉咙的秃头鹅,被拎长了脖子。其他两人像是得到了信号般,将一只只堵满了油垢的耳朵伸过去,脑袋抵着脑袋,形成了一朵腐臭的大丽花。终于,前者达到了被人重视的目的,心满意足地神秘道:“那疯女人的肚子大起来了!”
“啊!”胡招妹一脸的恍然大悟,不怀好意地朝院门外空挖了一眼,一口琢磨的声音道:“我说呢!总觉得那疯子哪里似乎不太对劲!”
“这么恶心的女人,还会有男人碰?”第二个长舌妇则是“吃吃”地怪笑道。
胡招妹摆出一副比谁都懂的派头,亮开了一副破锣般的乌鸦嗓门道:“没人碰,怎么会大肚子!他妈的,那小贱货的本事还能大到雌雄同体?!”
“雌雄同体?”这可把另外两个女人惹得捧腹笑:“哈哈!雌雄同体!这可真是太好玩太好笑了!哈哈——”
……
想必,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地方,比这三个女人更加招人厌恶及唾弃的角落了。
一个月后,终于熬到了高考结束。广博县中学作为当地高考的主考场,越家老爷子担任了七年的监考主任一职,主持高考期间校内的各项监督工作。随后,先是学校领导组织的高考工作总结会议,紧接着是县教育局组织的高考总结汇报。忙完这一系列事务,已经是七月中旬了。
对待工作,越文轩向来尽心尽职,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无论是教学或行政能力,在师生之间都有口皆碑,并且树立起了良好的声誉。一直以来,越文轩对外声称自己的小儿子是因为用脑过度而病倒了,也不知道如何以讹传讹就被定性成为“脑瘤”,从校内领导至越书华的同学们都纷纷表达出了惋惜之情。
尽管越家小儿子不喜欢说话,一见到女孩便尤其爱脸红,但因为学习成绩出类拔萃,再加之父亲身为毕业年级的主任,哥哥也是市里名牌大学的毕业生,综合上述这些种种优势,好歹也算是个风云人物。校长在得知了孩子生病的这个情况后,特意批准了几个月的假期,劝越文轩进城照料小儿子。
越家老爷子何尝不想留在小儿子的身边。但由于发生了如此不名誉的**事件,越文轩原本就心虚,害怕自己倘若对小儿子的病情太过上心,难免会被校内居心叵测之人以留下口实,只得拒绝了校长的好意,声称小儿子的病无大碍,并非外界所谣传的脑瘤。
由此,越文轩也更加勤勉地工作,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与差池,一是认为即便心急也没有任何的作用,二是可利用忙碌的工作掩盖其内心深处的焦虑之感,这也是为了避免整日沉浸在小儿子生病的恐慌之中。
现如今,与高考相关的所有工作暂时告一段落,也就意味着可将所有的伪装松懈下来。这天一大早,越家老爷子从广博县长途汽车站出发进城。
早前,越书明因和父亲通过了电话,知道父亲今天进城看望弟弟。于是,他请了半天假,先回了趟租赁屋,并带来了午饭。
自从上次服毒被抢救过来之后,越书华又开始陷入疯狂的漩涡,不仅拒绝了一切治疗手段,更是一再哭诉要离开这里。
“哥,我不住这儿,我要离开,去哪儿都好!是我对不起你,你让我走,你让我自生自自灭吧!”每次当见到自己的兄长,越书华都备感万分羞惭。
“怎么又提这事啊?你以为外面的房子那么好租啊!”这些日子,越书明已经被弟弟折腾得精疲力尽。偶尔,在其脑海里甚至会罪恶地闪现过“就由他服毒自尽好了”的念头。当然,这个想法只不过是发泄其心中的怨怒而已,毕竟彼此亲兄弟间手足情深,越书明哪可能面对自己的亲弟弟见死不救。
“你朋友已经知道我住在这儿,他知道我在这儿——”越书华发出神经质般的大喊大叫道:“他们已经知道了一切!”
“我朋友?”当时,越书明正将带来的饭菜摆放在床头柜上。
越书华将自己罩在被子里,虽然天气已经如此炎热,却不清楚是因为恐惧还是寒冷,身体发抖得十分剧烈。这个男孩拧过青白的面目望向哥哥,舌头与牙齿正在不停地打颤:“要么,那个人就是你的同事。”越家小儿子的脸颊仿佛在脖子转动的那一瞬间,随着迷惘的光线颓然塌陷了下去,皮肤下的脂肪仿佛被抽干了,愈加显露那双眼睛尤为突出,双目则是散射出一股狂热的惊恐。
越书明怎可能向外人透露租赁屋的地址,不免警觉道:“怎么?除了我和你嫂子,还有其他人来过这儿?”
越书华瞪大他那双鼓出的眼睛,球体的色泽白多黑少,脸颊塌陷而出的阴影,凝成了一张黑白肖像,比起遗照本身愈加散发出死亡且安魂的气韵。
见此情景,越书明清楚多问无用,进而猜测到那个不速之客必定是阎起跃。越书明跟踪来到了这里,倘若不是尾随自己,便是跟踪了杜娇蕊。随而,他联想起弟弟服毒的那天傍晚,老丈人也被送到医院进行急救,肯定是受了那个高干子弟的威胁所致,造成杜娇蕊的父亲急性心肌梗死身亡。
这么说来,自己的老丈人算是被阎起跃给害死了,在殡仪馆外因看到了跟踪阎刚的余涂,越书华感觉浑身冰冷,四面楚歌,仿佛房间里的墙壁上布满了偷窥的眼睛,正时时查探着他们老越家的丑闻与动向,以致其神智浑浑噩噩,精神更是陷入恐慌,总在担心全世界的人们似乎已经知晓了其家族内部各种违背伦理常纲的不齿行径。
离开租赁屋,越书明走出了单元门,迅速扫视过四面八方,尽管没有看到可疑之人,但他清楚纸终究是包不住火,必须尽快敲定一个权宜之策。
(贰)
越书明赶到长途汽车站,由于越家老爷子急切想看到弟弟,越书明便领着父亲来到了租赁屋。
刚落脚进客厅,越文轩便迫不及待道:“书华呢?”
“应该是在卧室吧!”越书明走入厨房,一遍遍地清洗过杯子,并用滚开水烫了又烫,这才给父亲斟满了开水。
“啊——”里屋传出父亲惊恐的叫声。越书明一慌,顾不得杯子烫手,一路小跑,冲进了卧室。父亲正抱着弟弟:“书华,你怎么瘦成了这个样子啊?为什么有病不好好治?为什么如此糟蹋自己?……”越书华进城治病后,这是越文轩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小儿子,面对瘦骨如柴的越书华,老父亲难过的眼泪直流。
越家小儿子则是自暴自弃地大声哭诉道:“就算我把病治好了,沈医生也会说出去的,他会说出去的。”
越家大儿子将水杯放在床头柜上,冲烫疼的手背吹了吹湿气,以期望能稍稍缓解些烫伤。“沈医生该不会已经把弟弟的病况说出去了?!”越书明早就已经习惯了弟弟的自我作践,眼下,其最担心的问题是性病丑闻为家族蒙羞。
“沈医生——应该不是那种人。”虽然越文轩相信沈暮风的为人,但毕竟与沈家没有深交,因而其口气也不太笃定。
“我们跟沈家交往不深,谁知道他们是哪种人?再者,高庙村的村民们不就喜欢恶意中伤、无中生有吗?”由于长期压抑的愤怒和日积月累的怨恨,越书明则是发泄出多年以来的深恶痛绝:“那些人皆钻营图利,见不得别人好过,见不得别人能干,更见不得别人比他们过得幸福,全都是一群势利小人。”尽管越书明的这番打击面过广,却大体上概括了高庙村的本质。的确,那是一个充斥着谎言与谣传的小山村。
弟弟因听闻哥哥的控诉,完全被吓坏了,愈加一哭二闹三上吊道:“爸,您让我去死,我没脸活在这个世界上,我给我们老越家蒙羞了,我不是人,我是人渣,我是畜生……您让我去死,就让我去死吧!”
越书明眼见弟弟猥琐着怯懦,在父亲的怀中竟是大哭大闹,便一步步地紧逼上前,真恨不得给这个不成器的家伙扇去一记响亮的耳光。第一次,他在心底阴险地咒骂道:“你这个家伙,给我们老越家丢尽了脸面,想死就去死吧!没人阻拦!”然而,这个突如其来、直击心灵的撼动,仿佛带来了山呼海啸的地震效果,其过于疯狂的念头如同刺没进心脏深处的一把匕首,剐得越家大儿子胸口生疼。当即,越书明便感觉额头冷汗直冒。
“书华,你在说什么傻话呢?!”老父亲早已是泪流满面,丝毫没觉察出大儿子那颗已经逐渐被黑暗所侵吞腐蚀了的灵魂,全心全意安慰小儿子道:“书华,别怕,有爸爸在!爸爸不会让人在背后对你,对我们老越家说三道四的,绝对不会!”
原本,越书明是想提醒父亲不要被感染上了梅毒,但为了照顾弟弟的情绪,便强忍着没有话语出口。于是,他将脸厌恶地别向了一边,也不知道是在逃避自己刚才过于罪恶的想法,还是不愿面对羞耻的弟弟。
傍晚时分,杜娇蕊提着食材,来到了租赁屋。大概对于小叔子整日窝在屋子里早就习以为常,杜娇蕊也就没进卧室看看,而是独自进厨房忙活开了。尽管经过口服强力霉素片的治疗,杜娇蕊的病情已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她还是戴上胶皮手套清洗蔬菜。
卧室门开,杜娇蕊很自然地朝客厅望去,因见丈夫走了出来,便微笑地打招呼道:“今天怎么下班这么早啊?”然而话音还没掷地,眼见公公跟了出来,吓得她身体一哆嗦。
越家老爷子用一双鹰眼般的目光逼视向厨房里的大儿媳。杜娇蕊僵硬地站在水槽边,虽然满头满脸大汗淋淋,但身体仿佛坠入冰窟,好半天才憋呛出声息道:“爸,您来了!”
纵然,越文轩对这个女人有万般怨恨,但他实在是没有气力数落对方。想必这个烙印进骨髓的教训,无论是针对于自己的小儿子,亦或这个风流成性的大儿媳,必定一生受诲,更是教育终生。
越文轩走进厨房,来到水槽边,神态温和道:“娇蕊,我听说——你父亲过世了。”想来,这也是越家老爷子虽身为亲家,但由于对大儿媳心中充满怨恨,所以没有出席其父亲告别仪式的原因。
“劳您费心了。”杜娇蕊抽搐着僵硬的面部肌肉,心头是无法遏止的颤栗,代表其极度恐慌的心绪。
“麻烦你——照顾好书华,别再让他继续犯错!病,还是该好好治!”越文轩眼眶含泪,给大儿媳深深地鞠了一躬,这比起干脆利落的一耳光,更令杜娇蕊感受到羞愧难当。
“爸,您别这样!”杜娇蕊扶也不是,不扶也不是,顿时手足无措道:“这都是我的错!我错了!爸,您老别这样!”
“爸,您老别这样!您这分明是折煞我们呀!”越书明跨进厨房,想要搀直起父亲,却是被老爷子一把推开。
越文轩将身体压得愈加弯曲,脑袋快要杵在了地上:“书华也有错,我更是罪孽深重,是我教子无方,没教他如何避免女人的**。”老父亲的这番指桑骂槐,简直比起毒打自己一顿,更令杜娇蕊羞愧得难以承受。
岂料,越文轩如此自轻自贱还嫌不够,低头转向大儿子道:“书明,是我没管教好你弟弟,是我对不起你!”
“爸,您别这样!”越书明努力搀直父亲的身板,但老爷子下定决心要向大儿子赔罪,身体弯曲得像是一块对折了的钢板。
“书明,纵然书华违背常伦,做了对不起你这个大哥的蠢事,但他毕竟还只是一个孩子啊,性个幼稚,太不懂事。你千万别放弃他,别放弃你这个唯一的亲弟弟。”越文轩垂落的眼泪溅湿了身前的地面。
越书明“扑嗵”一响,跪在了老爷子的面前,眼见父亲的泪水长流,露出一副老态龙钟的苍凉之气,就让人感觉心口发麻。自从母亲去世后,他们父子三人相依为命,原本是个相亲相爱的三口之家,但这一切毁灭的源头皆是因为跟杜娇蕊的相识与迷恋。倘若非要追寻出一个前因后果,自己必是身负不可推卸的责任,明明知晓杜娇蕊水性扬花的个性,却是没能抵挡得住其美貌的**。追寻事件的本源,这一切皆是身为一个男人的虚荣之心在作祟。恐怕,红颜祸水正是这个道理吧!
“爸,我错了!我知道自己错了!”仿佛聆听到了丈夫的心灵之声,杜娇蕊双腿一软,与越书明并排跪在公公的面前。“都是我的罪过!”这不是演戏,杜娇蕊流下了真实的眼泪,从心底呐喊出了忏悔之音。
上述发生被越书华看在了眼里,他默默地回到卧室,反手关闭上了房门。
晚饭时,弟弟死活不肯聚在客厅里吃饭。越书明走进卧室,也不怕很有可能被感染上了病毒,拎起弟弟的后衣领就朝外屋走去。
“不!哥,我哪也不去!你放开我,快放开我!”越书华由于挣扎,将自己摔在了地上,仿佛一堆骨柴。
越书明气恼弟弟给家族丢人现眼,但同时为了照顾对方的自尊心,他又放不下任何恨话,只得蹲在弟弟的身边,耐心道:“父亲难得进趟城,就是为来看你,也是为全家人能聚在一起,好好地吃顿饭。难道这么简单的愿望,你都不能满足他老人家的心愿吗?”
越书华蒙脸哭泣:“我实在没脸见父亲。”这个孩子实在是自尊心太强。
“你这样——终日颓废下去,只能让我们的父亲——更加难过,也更为痛心!”越书明一边咬牙切齿,一边拉起弟弟走向客厅:“从现在开始,你必须给我振作起来,首要的任务就是把病治好。”
越书华跟在哥哥的身后走出卧室,其眼角余光知道父亲坐在沙发上,正冲他面带笑容,却是没勇气抬头。
越文轩满脸堆笑,拍了拍屁股下的沙发,嗓音极尽柔和道:“书华,来,来坐在我身边!”越家老爷子就像是在招呼着自己最为心爱的三好学生。
整顿晚饭,一家四口吃得乏味且沉闷。沉默中,彼此之间纠葛着怨恨与忏悔,宽容与原谅,慈爱与愤怒……各般滋味涌上了四个人的心头,比起杜娇蕊所做的这一桌子饭菜更令每个人的心怀翻江倒海。
尽管越文轩没怎么说话,却是不停地给小儿子夹菜,始终流露出父爱的慈祥。当然,他也分别给大儿子和大儿媳都夹了菜。
“爸——”在父亲这般过于安详与平静的关爱之下,越书华再也无法忍受心灵上的种种责罚,从沙发上滑跪到了地板,泪水泉涌而出:“我对不起您!更对不起母亲的殷切期望!”
这就是越家老爷子想要最终达到的劝解效果,任何指控或责难都不如孩子落自其心底内的那份觉悟,那是一种直达灵魂的拷问与教训。
“所以,书华,你一定要把病治好!”越文轩搀扶起小儿子道:“为了我和你九泉之下的母亲——也要把病治好!”
“爸,我答应您!”这样,越家小儿子才重新对治疗恢复了信念。
晚饭后,杜娇蕊将清洗干净的碗筷放进沸腾的开水中蒸煮消毒,一切收拾妥当后,才离开了租赁屋。
这天夜晚,越书明留在了租赁屋,给弟弟洗过澡后,将其搀扶上了床。回到客厅,他将那张折叠的破沙发拉开,可以睡下两人。
越文轩洗完澡,眼见大儿子正在铺床,便走过去帮忙。
“爸,您准备住几天?”
“明天,我就回去!”
“啊!”越家大儿子吃惊道:“你难得进趟城,就多住几天吧?”
越家老爷子则是摇了摇头:“不!我还是明天就回去,直接回高庙村。”
老父亲认为即便自己留下来,最多也是帮忙照顾一下小儿子,然而并无任何实质性的用处。但目前,最为紧迫的首要任务就是小儿子必须要马上接受药物方面的治疗。这事,交代给大儿子与大儿媳就能做到。刚才,他已经将该交代的事情都托付给了杜娇蕊。此外,越文轩还有一件关系到家族名誉的事务亟待处理。
越书明立马领会道:“您是想回村,找沈医生——”
越家老爷子并没有正面回答,用双手捏了捏大儿子的肩头,似乎就此交代了自己的期望,恳请对方宽恕自己的亲弟弟。
“爸,您放心!我一定会督促弟弟把病给治好。”
如此,越文轩才重重地点了点头,也算是回答了之前的摇头。原本,这是两个看似相关又彼此割裂的问题,但越家老爷子选择割裂的目的是因为:他不想牵扯进两个儿子,只想单独去面对沈暮风。
“书明,明天,你就不用送我到车站了,不要让单位的领导和同事们有什么想法。”
“爸,您放心,我会小心的!”说话的同时,越书明的脑海里则是交叠浮现出阎起跃和余涂的身影,这可是两个既麻烦又棘手的敌人。
这一夜,越家老爷子睡在自己的身边,越书明已经很久没跟父亲睡在一起了,记忆中弟弟出世以前,都是自己与父亲和母亲睡一张床。弟弟的出生取代了自己的位置,睡在母亲的臂弯里,但他从无任何怨言,而是尽心尽力帮母亲照顾好弟弟。然而,却没料到如今长大成人的兄弟俩会发展成这样残败的血亲关系。
卧室里传来平静的气息,父亲也在越书明的身边睡着了,只有他自己睁着眼睛保持清醒,不知道明天将会发生什么。
(叁)
第二天一大早,越书明起床时,父亲已经离开了。
但越文轩并没有急着赶去长途汽车站,他思索着自己回到高庙村以后,将如何从沈医生那儿探听口风。不知不觉间,他也不清楚自己来到了哪儿,突然听闻传来了幽幽的钟声,更是嗅到了浓浓的烟纸气息,是庙堂内所散发出的独有味道。越家老爷子连忙抬起头来,隔着飘忽缭绕的徐徐香线,可见一只巨大的香炉背后座落着一堂正殿。
在落户到农村之前,越文轩在城里的家就座落在这儿附近,他知道这里安静着一座数百年的古刹,名为能仁寺。尽管城市化进程已经令许多老街老巷面目全非,但依循着残留的街景与记忆,越家老爷子闯入一处僻巷。虽说是无意,但多半也是依循着其潜意识,跟随心中的寄托来到了此处。
越文轩是一位历史老师,从小接受无产阶级教育,原本不相信佛祖,更不相信有牛鬼蛇神和妖魔鬼怪的存在。但当下,越家老爷子一抬脚,便不由自主地来到了主殿——观音殿内。当越文轩回过神来,发现面前站着一位老和尚,正在双手合十,面冲自己作揖,旁边的案桌上则放有一只抽签的竹筒。
“施主想求签吗?”
是啊!现在除了依靠抽签卜卦,祈福越家度过一切难关,难道还有什么其他更好的办法吗?越文轩只得木讷地点了点头,递给对方一张十块钱的票子,便拿起签筒,摇晃了起来,竹签清脆落地。
那个老和尚拣起地上的签卦,随着签面上的文字,表情不免有些严肃:“这可是一支下下签啊!”
“啊!”越文轩神情一愣,慌忙双手合十道:“那请问——师傅可有化解的方法?”
“这可有些难啊!”那个老和尚面露难色:“但我也有一个更为简单的办法。”
“师傅请说!”眼下,也只能死马当作活马来医治了,越文轩便倾其身上的所有钱财,都交付给了面前的这个老和尚,只留下了回往高庙村的车费。
“必须在另一座庙堂的佛祖面前,将这支签焚化为灰烬。”
另一座庙堂?焚化为灰烬?当即,越家老爷子将这些要点铭记在心,感恩戴德地鞠躬行礼道:“多谢师傅的指点!”
在这个美丽悠闲、生机勃勃的夏天,与越家正弥漫着的焦心忧虑和恐惧担忧而所不同,沈家却是沉浸在第三个孩子即将诞生的喜悦之中。由于已经拥有了两个儿子,沈医生夫妇俩用心念祈祷:希望这次上苍能送给他们一个健康、灵秀、可爱、乖巧的女儿。
沈家小天使的降临,是在一个大雨倾盆的晚上,而那天上午还是晴空万里,似乎是在表态这是一个平淡无奇的美好日子。然而,夜里大雨的降临仿佛预示着为高庙村即将爆发的这一系列悲剧拉开了演出的大幕:为了掩盖真相,为了家族利益,为了杀人灭口,有人成为了凶手,有人则是被谋害。
这天一大早,近邻镇的祁老太爷因为中风,大儿子前往沈家,恳请沈医生出诊。这祁家大儿子也是年近六十的人了,可想而知,祁老太爷少说也该是有八十多岁了。
沈暮风妻子的娘家住在近邻镇,与祁家世代为邻,关系十分亲密,自从秦秀珠嫁到了高庙村,老邻居的全家老小一旦有个头疼脑热都由沈暮风亲自出诊,帮忙照料。
眼见爱妻生产在即,随时都有可能临盆,沈暮风本不想出诊,但毕竟人命关天,祁老太爷的大儿子实在言辞恳切,而妻子秦秀珠也劝丈夫赶去看看,沈暮风不得不答应。
越文轩回到广博县,在学校里住了一晚,这才领着阿黄返往高庙村。因为各怀心事,两人狭路相逢,沈医生跟随在祁家大儿子的身后,在村口的那棵大榕树下,意外撞见了越家老爷子。由于正值枝繁叶茂的季节,大榕树的板根宛如一道帘子,飘拂在两人的视线范围之间,仿佛两人心底各自纷乱的心绪。
越文轩因为是县中学里的名人,受到远近村邻们的尊敬与爱戴,所以祁家大儿子远远地便挥手招呼道:“越老师好啊!”
“好好好!”
越文轩抬头,恰巧跟沈暮风的眼神对视,两人同时面露尴尬的表情:一个难堪于自己的小儿子得了性病;而另一个则是因为偷窥了这个不该知晓的秘密,彼此之间的隔阂心知肚明。显然,沈暮风已经清楚越家小儿子患上了梅毒。虽然对方暂时还不知道越书华是通过何种途径被感染上的,但越文轩身为当事人的父亲,不免担心沈暮风迟早会察觉到小儿子与大儿媳的**关系。
这几个月,越家老爷子无时无刻不在担惊受怕,更是因经受着心灵上的煎熬和挣扎,时刻操心沈暮风已经将小儿子身染梅毒的丑闻传播了出去。当下,因眼见沈暮风跟其他人走在一起,自是怀疑对方很有可能胡言乱语,多半透露了自家的丑闻。
尽管双方已经擦肩而过,但越文轩还是叫住了对方:“沈医生——”见沈暮风回头望向自己,那眼神是在询问有事吗?于是,越家老爷子连忙微笑道:“谢谢你!”
这句感谢在外人听起来莫名其妙,但在沈暮风的心中却是犹如明镜。他本想问问越书华的病情,但碍于有祁家大儿子在场,只点了个头,便继续赶路。
这一路上闲话家常,祁家大儿子不自觉就谈论起了越书华:“听说越老师的幺儿病了,也不知道得的是什么病,那么严重,说是连今年的高考都没参加。”
“我也不太清楚,似乎是用脑过度。”沈暮风不想多事,更不想搬弄是非,便延续了从外界所听来的那个说法。
越文轩回到了家中,将阿黄放在院子里。他自己坐在门厅的躺椅上,尽管周围浮起了一层灰尘,却是无心打扫房间。随后,越家老爷子从口袋里掏摸出了那支竹签,签头的“下下”两个字镶嵌进竹面的纹理间,扎疼了这位老父亲的眼睛。越文轩连忙闭上了双目,两滴泪水自眼角边沁出。
“必须在另一座庙堂的佛祖面前,将这支签焚化为灰烬。”那个老和尚的话语仿佛一句符咒般,反复回**在越家老爷子的耳边。
高庙村的山上有座观音庙,为避免村人们的盘问与闲言碎语,越文轩决定天黑了再上山。
胡招妹因听说越家老爷子回村,正围着越家的前庭后院直打转,由于看见了趴在院落里的阿黄,便确定越文轩果然回来了,冲向门厅扯开嗓门大声道:“呦!越老师回来了啊!”
越文轩走到门厅的窗户边,朝院子里望去。他知道这龅牙妇不仅长得烦人,更是满嘴喷粪,便不作理会,由她犬吠去。
胡招妹见没人搭理,推开了院门,竟不请自进。当即,阿黄撑起四肢,气势如同警卫,尖利着牙齿汪汪大叫,命令外人禁止入内。但胡招妹不听招呼,非要硬闯,阿黄急了,上前就是一口。
“哎呀!我的妈呀!”幸亏,胡招妹闪躲得及时,捂护着两瓣肥屁股,足底下生风,奔出了院子,关上了房门,才没有被阿黄咬到。
阿黄保家卫国,一脸尽忠职守的严肃表情,威风凛凛地蹲趴在院门口,绝不给对方任何有机可乘的虚幻与妄想。
胡招妹透过了院门的缝隙,望着那只气势汹汹的大土狗,清楚自己讨不到一点好处:“真是只忠心耿耿的狗家伙!”这样,这个龅牙妇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愤然离开。
越文轩靠在窗台边,发呆地坐了一整天,满心思考着家族的未来命数:倘若村民们知晓了自己的小儿子身患梅毒,并且与大儿媳有染,那么,他们老越家的前途和命运必将毁于一旦。另外,他该如何向沈医生探听及警告:不许将书华的病症流传出去。
总之,这一连串祸害与烦恼弄得越家老爷子已是焦头烂额。
(肆)
终于盼到天黑,越文轩给阿黄做好了狗食,倒入一个铝制的小盆里,热气腾腾地端了出来。阿黄因为饿了一天,连忙扑到小铝盆边,兴高采烈地大口吃了起来。
第一次,越家老爷子认为做一只畜生可真好,至少它们的生活无忧无虑,能够吃饱肚子就已经感到很满足了。即便它们违背了人伦常纲,但它们到底是一只畜生啊!拥有自己的动物规则,不必遵循人类的法度。
自从小儿子进城治病,越文轩独自照顾阿黄,这一人一狗便产生了相互依赖的深厚情感。阿黄眼见主人起身朝院子外面走去,也不顾肚子还没吃饱,就要尾随他一起出门。
“阿黄,”越文轩拍了拍那只土狗的脑袋:“你就在这家里面呆着,一定要看好我们的家!”越家老爷子的言下之意分明是在对自己下定了决心:他会守护好这个家的,绝不会让任何人瓦解,甚至是摧毁成废墟或瓦砾。
行走在没有月亮的夜色之中,越文轩穿过树林,涉水过清溪口,一路徒步上山,来到了观音庙。当时,疯女人正将自己抱作一团,躺在地上睡觉。女人的头下正枕着一把小板凳,不清楚哪次举办完香火大会后,便遗留在了这儿,被她当作了枕头。疯女人将小板凳侧放,就将脑袋枕在了上面。
越家老爷子也不理会疯女人,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火柴,点燃了供台上的蜡烛。
疯女人眼见被人打搅,露出一脸不悦的表情,坐直了身子,嘴巴含食着肮脏的手指,不满地嘟噜道:“人家都已经睡觉了!”
越文轩继续无视疯女人的存在,将一块红布铺放在供台上,是为避免留下焚烧竹签的痕迹。供台中间是一只香炉,两侧摆有供盘,供盘内是空的。
就在做好了这些准备工作的同时,由于无意间瞥到站起身的疯女人,越文轩的身体猛地一震,发现疯女人大起的肚子,分明预感到了什么。与此同时,恍惚不定的烛火将背后的女子摇拽得怪异而妖娆。
疯女人愈加一脸的怏怏不乐:“让你睡好了!我去找我的小哥哥去!对啊!我去找小哥哥去!”也不顾挺着的大肚子,女人蹦跳出了观音庙,便兴冲冲地朝往山下跑去。
中午,沈暮风来到了近邻镇,因秦秀珠的娘家跟祁家是门对门,便拜托妻子的姐姐——秦秀珍前去高庙村照料待产的妻子。自然,秦秀珍欣然答应了妹夫的请求。大姨叫秦秀珍,母亲叫秦秀珠,这对姐妹花的名字还真有珠联璧合之意。
在为祁老太爷针灸的过程中,沈暮风因一直惦记着即将临盆的妻子,顺带也回想起了于村头逢见的越文轩,对方那双意味深长的眼神针刺般扎在其要害的穴位上。沈暮风不免心情烦躁,状态竟是有些恍神,几次都扎错了穴位,所幸没有戳到要害。沈暮风抬头,眼见祁家老小正信任地望向他,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失手,他不敢再有任何的差池,专心致志地为病人扎针。一番治疗下来,祁老太爷的气息逐渐平稳,很快便平和地沉入梦乡。
由于过度专注,沈暮风则是满脸的大汗淋淋,接过祁家大儿子递来的毛巾,擦了擦汗水,收拾好药箱,准备起身告辞。
祁家大儿媳连忙好意地礼数道:“沈医生,吃过了晚饭再走吧?”
沈暮风则是摇了摇头:“不了,下次吧!”他只想尽快地回到待产的妻子身边。
“那怎么行啊!”祁家大儿子也帮忙挽留道:“您一来就为老太爷治病,连午饭都没吃,这么远的山路,不吃点东西垫垫底,怎么能走回去呀!”
也是!从近邻镇赶回高庙村大概需要三个小时的步程。如果不吃点东西垫垫底,步行这么远的山路,肯定会体力不支。
晚饭后,沈暮风告别了热情好客的祁家,于傍晚七点钟左右出发,大概十点钟就能赶回家,回到妻子的身边。
与越文轩的心境不同,在沈暮风那天的眼中,这是一个美轮美奂的傍晚,棉白的云絮堆积在天空中,将橘红色的夕阳打碎成迷彩华贵的万道光束,将云朵滚边出幻金幻红幻黄幻白的绚烂色泽。夕阳照耀着层层叠叠的山峦,因置身在环山围绕的自然美景之中,目光所及皆是青翠碧漾的山野风情。然而,沈暮风绝不会想到,这将会是他所看到的最后一抹美丽的夕阳。
在那一道无限悠长且绵绵的转身之后,似乎为了最后看一眼这个美丽的世界,沾湿着泪滴的夕阳逐渐隐灭在翠树蜿蜒的山岭叠嶂之背后。
因山路越走越黑,沈暮风从随身携带的那只便携式医药箱里取出了一把手电筒,加紧步速赶往高庙村。
在这期间——大概九点整,沈暮风在穿过高庙村隔壁的清溪村时,因路过村邻梁大重所承包的那片鱼塘,看到落入水中的王裕贵,沈暮风把他拉上了岸,并为王裕贵包扎好了腿上的伤口。
这王裕贵是高庙村倒插门女婿——王富贵的亲弟弟,那年满十五岁,由于读书无望,便帮梁大重照看鱼塘。又因长夜无聊,便玩起了夜钓,哪曾想,那傻小子以为钓到了大鱼,其实是钩住了水草,反被鱼钩咬进了水塘,正巧被沈暮风拖拽回了岸边。处理完王裕贵的大腿被塘坡边的石片划出的一条伤口,沈暮风继续朝高庙村赶路。
不知不觉,山路上刮起了强劲的夜风,将树枝拍打得“噼啪”作响,很快便下起了小雨。与此同时,耳边幻听着秦秀珠的呻吟,想必爱妻马上就要临盆了,沈暮风加紧着步速,几乎是在一路小跑。不多时,雨势已是越来越大,居然连成了一片,乱眼着汪洋的水光。
一泼泼大雨将沈暮风淋湿得精透。伴随着强势的电闪雷鸣,关于妻子的幻听也是越来越粗重,沈暮风向来相信“心有灵犀”这一说法;更何况,他们夫妻之间如此恩爱,他知道妻子正需要自己。
大雨中,隐约可见村头的那棵大榕树,沈暮风松了口气,总算快要到家了。他平复了一下剧烈的心跳,便加快步速继续朝前赶路。
不想,在距离那棵大榕树六七米左右的位置,隐约可见树下正蹲着一个披裹雨衣的小小身影。当时,沈暮风心想这是哪家的孩子,在这电闪雷鸣的大树下躲雨,实在是太危险了,万一遭到了雷击怎么办?因而,沈暮风正准备走过去提醒那个孩子,突然觉得那个小小的身影十分眼熟,便将手电筒聚光了过去。
“平治?”沈暮风发出了一响惊讶的轻唤。
沈平治正将手电筒冲抵向下巴,慢慢地转过小脑袋瓜,将沈暮风惊吓了一跳,但随即便看清楚那的确是自己的小儿子。大雨淋湿了孩子的脸,在那片清透的雨幕背后,抚平着一张纯澈的笑容,就像是穿过了玻璃上的斑驳水幕,这令孩子的笑脸看起来懵懂无知,更是无忧无虑。
“这么大的雨,你在这儿干吗?”沈暮风在说话的同时,正要去拉孩子的小手,却见小儿子的手上滴下了一道道的血迹。于是,沈暮风惊讶地望向孩子的另一只手,居然正握着一把沾满鲜血的手术刀。
空气中,正弥散开来浓重的土腥气和血腥味,沈暮风感觉耳边传来“隆隆”的马达声,仿佛果汁机将两种味道混合地搅拌在了一起,只剩下血液一般的浆红色。
但沈暮风根本来不及惊讶,便察觉到榕树背后的暗影里似乎藏有什么东西,那里分明正躺靠着一个人。当即,他向那团暗影挪步了过去,用手电筒的光线顺向物体,先是看到暗影处放着一把雨伞,他知道那是家里的一把黑布伞,由此明白小儿子是来接自己的。沈暮风继续将手电筒的光束向那道人形射去,尽管瞧得不太真切,脑袋却是轰然一响。同时,那一小束圆桶状的亮光在他的眼前颓然熄灭。
“她说她肚子疼,让我帮帮她!”沈暮风回头,小儿子露出一脸天使般的笑容,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已闯下大祸。
一个小时前,疯女人从山上的观音庙一路跑下山,再加之浑身浸透了冰凉湿冷的雨水,必是因此而动了胎气。
沈暮风正浑身发抖时,猛然察觉到脚下绵软,低头一看,隐约发现疯女人的身边是团血肉模糊的东西,便将手电筒的光线扫射了过去,发现是一个胎儿,大概五个月左右。
疯女人死了,连同其肚子里的孩子也一并死掉了,死去得那么干脆利落,悄无声息地各得其所。这一切皆是拜自己这个年幼无知、却又充满了好奇心的小儿子所赐。
然而,沈暮风没有心思责备小儿子,从医药箱内取出了一副手套,并迅速查看过尸体的情况,胎儿的状况令他大吃一惊,种种迹象皆表明疯女人被感染上了梅毒。至于被感染的途径,沈暮风最先想到的便是越文轩的小儿子——越书华。无意间,沈暮风就探测到有关越家的两个惊天大秘密。然而,这根本就不是自己的本意。
眼下,沈暮风来不及多做思考,当务之急就是毁尸灭迹,以保全他们老沈家,特别是小儿子——沈平治的名誉。
“平治,把雨衣脱下来。”小儿子听话地照做了。
于是,沈暮风用雨衣包裹住疯女人与胎儿,这样做不光是为了避免会留下痕迹,更重要的是为避免被感染上梅毒。沈暮风穿着一件淡蓝色的短袖衬衫,虽然努力避开尸体上的血迹,却在提起尸体时,因运力有些过猛,衬衣口被蹭到了一块血迹。但他太过专注于尸体的处理环节,根本没注意到自己的这个小失误,将为之后的警方破案留下了最为重要的线索。
当时当刻,沈暮风还没有想好该如何处理疯女人的尸体,但绝不能放在村口这个人来人往的地方弃之,至少也应该藏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作为一名医生,他十分清楚疯女人的尸体越晚发现,警方所能得到的信息和线索就越少。
从村头到清溪口不过二十分钟的步程,沈暮风父子俩却足足拖了四十多分钟。沈暮风将疯女人的尸体抬往山上,准备埋在树林里,将尸体尽可能地深埋,经过一夜大雨的冲刷,相信不会留下任何的线索与痕迹。他没有让小儿子参与,只是让孩子帮忙抱着那只便携式医药箱,这也是事后沈平治的衣服上,没有沾染上血迹的主要原因,以致将案件的所有嫌疑都落在了父亲沈暮风的身上。
(伍)
在树林的山顶上,越文轩在观音庙里坐了会儿,眼见大雨没有要停歇的迹象,便不得不冒雨下山。从山顶来到清溪河附近,雨势渐小,越家老爷子小心探路,以免滑倒。他站在清溪口,从口袋里掏摸出了那块红布,将焚烧成灰的竹签散入溪水,那些粉尘便顺着水流逐渐远去,似乎这样也就带走了他们老越家的一切霉运。
就在越文轩准备穿过清溪口时,突然,溪水对岸的树林里闪过了一道手电筒的光束,被雨水扑闪得有些迷离。越家老爷子因担心被村里人发现自己的行踪,连忙屏住了呼吸,躲在一棵大树后。岂料,之后的发生完全是越文轩想都不敢想的恐怖画面。
空气中,纠结着雨水冲刷枝叶树干,溪水潺潺的流动声,以及浓重起伏的喘息声。沈暮风看起来似乎有些累了,正拖着那件卷裹尸体的雨衣,朝向溪河的方位艰难地走来,其身后跟随着一个矮小的身影,隐约可见正是沈暮风的小儿子——沈平治。
这么晚了,又是大雨倾盆,这对父子俩到底在干嘛呢?那件雨衣里似乎正包裹着什么?他们为什么要来到清溪口?……面前树影横斜,雨光乱迷人眼,越文轩为了能看得更加清楚,便轻轻地挪步朝前探身。
沈暮风拖着尸体来到了清溪河边,疯女人的头发从雨衣里露了出来。越文轩直觉那情景有些诡异,但无奈光线实在是太过幽暗。尽管沈暮风的小儿子正拿着手电筒,不时将光柱扫射在了雨衣上,但真实的情况却是瞧不真切。越家老爷子是想看清楚雨衣内的情况,却不小心脚下一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发出了声响。
由于极度恐慌,沈暮风保持着高度的警觉,时刻感受到四周风声鹤唳,更是草木皆兵。当听闻对面的树林内传来的动静,他完全被吓坏了,抓起小儿子的手,就要提腿作逃。随而,他意识到雨衣万万不能留在案发现场,转身一把抽过了雨衣,疯女人和胎儿的尸体便沿着河坡滚落进了溪水之中。
清溪口对岸的山坡上,越文轩正密切地关注着沈暮风的一举一动,并努力地猜测着雨衣里面到底包裹着什么,此时眼见一个人形的物体滚落进溪水当中,屁股再次跌坐于泥地。这怎么可能?难道,难道——那——那是一具——是一具人的尸体吗?
然而,眼见沈暮风带着小儿子仓皇离去的背影,越家老爷子更加确信那肯定是一具尸体,隐约可以看出是个女人。他坐在泥地里,先是稳定了一下情绪,感觉没有那么害怕了,便站起身,大着胆子,朝河坡下蹑手蹑脚地走去。
站在清溪口的这边,越文轩用手电筒直射向河对岸,辨认出死者正是两个小时前见过的疯女人。当即,越文轩趟过清浅的河床,注视着疯女人的尸体,女人的肚子从中间横着一道,可见肝肠肚肺隐约地迂回。原本,越家老爷子应该感觉到害怕,但他丝毫没有恐惧的实感,目光则是冷冷地盯视着死者。手电筒的光线正落照进了疯女人的腹腔,就是这个深达子宫的裂口要了她的性命。
光束向外侧一晃,尸体旁边滚落着一团畸形的肉块,越文轩的嘴角不自觉地有些抽搐,隐隐感觉这团血肉跟自己的小儿子似乎存有某种血缘上的关联,直觉让他意识到疯女人是因为小儿子被感染上了梅毒。荒唐!这个想法实在是荒唐至极!越家老爷子无法容忍自己竟是会产生出如此恶心的猜疑与念头。
越文轩从口袋里掏出那块包裹过竹签粉尘的红布,轻轻地戳开了那个肉团,果然是一个小小的胎儿。可以看出,畸形胎儿已经成型,指端开始长出指甲;虽然眉毛与眼睑清晰可见,但显然眼球还没成型,所以没办法睁开眼睛。由此,越家老爷子自心底对疯女人表达出了一丝同情。不想,胎儿蓦地睁开了双目,愤恨地瞪视向越文轩,似乎是将他作为了杀人凶手,发出怨灵一般的尖锐啼哭声。越家老爷子吓得一屁股坐在了溪水中,这当然只不过是自己的幻觉罢了,他连忙站起身朝回家的方向跑去。
沈暮风拉着小儿子一口气跑回家,从清溪口到沈家二十分钟的步程,他们却用十分钟就跑回到自家的院门外。父子俩站在门外,并没有急于进屋。沈暮风因为喘气得厉害,脸色显得异常青白。
“爸爸,你怎么了?”
“没什么!”沈暮风却是抓住小儿子的双手翻看道:“平治,你的手划伤了吗?”
“没有!”
尽管小儿子摇了摇头,但沈暮风仍旧不放心,仔细查看着孩子的手心和手背,因为梅毒螺旋体很容易通过破损处的黏膜进入到人体。
“疯女人的血液有没有溅进你的眼睛?”沈暮风摘下手套,是要查看小儿子的双目。
“没有!”
“那么其他地方呢?其他地方有没有碰到疯女人?”沈暮风将小儿子的身体转来转去,生怕会有任何的疏漏。
沈平治见父亲如此紧张,不明白道:“爸爸,你到底怎么了?”
沈暮风似乎也意识到自己恐慌过度,便平复了一下心情,注视着小儿子说道:“平治,如果有人问你今天是在哪儿碰到我的,你一定要说是在家门口,就在这儿,知道吗?”说着,沈暮风还特意跺了跺脚下的地面。
沈平治愈加不明白了:“为什么?”
“平治,你什么都不要问,”沈暮风一把搂抱住了小儿子:“只要按照我说的去做就好了。无论什么人问你,无论问你多少次,你都这么回答,包括你的母亲和哥哥。”
“好的!”那天夜晚,沈平治并不知晓父亲在说这话时,眼中则是闪烁有泪光。
沈暮风似乎很不放心,一再拍着孩子的后背,强调道:“平治,你要听爸爸的话,一定要这么回答,千万不能忘记。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你自己!”大概正是从这一刻开始,沈暮风就已经想清楚了一旦行径败露,便由自己全权包揽小儿子的所有罪责。
沈平治从未见过父亲如此严肃的模样,只是懵懂地点了点头,并不清楚父亲的这番话存有什么深意。在随后的十八年来,父亲的嘱咐一遍遍斩钉截铁地钉在了沈家小儿子的脑海里。当沈平治长大成人,才明白父亲与他的这个约定,正是为了保护自己。
里屋传出秦秀珠压抑而疼痛的呻吟,沈暮风牵着小儿子刚刚走入门厅,两人的身后便斩下了一劈惊雷。
大儿子沈平凡正背冲父亲和弟弟,蹲在背墙的组合柜前翻找着什么,柜子里的便携式医药箱被打开,隐约可见空出了手术刀的位置。与此同时,里屋则是传出姐姐秦秀珍哭腔般的鼓励道:“秀珠,你要加油啊!”
因为雷声,大儿子沈平凡的身体一颤,回头因见到了父亲与弟弟,连忙扑抱向沈暮风道:“爸爸,你总算回来了!”
沈暮风则是一脸惊魂未定的神色,脱掉那件染有血迹的淡蓝色短袖衬衫,而里面白背心的胸口处渍有一片浅红,却是轻浅得几乎看不到痕迹。沈暮风顺手便将衬衣挂放在了长椅的靠背上,这再次为之后警方的破案留下了重要的线索。
第二道闪电划过窗外,仿佛落地降临到人间。伴随着电闪雷鸣,一啼孩子“呱呱”的落地声,炸响在父母们的房间,嗓门之大,惊为天人。
沈家父子三人皆是一愣,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却见秦秀珍端着一盆血洗过的清水,如释重负般地走进了门厅,一眼瞧见了妹夫,便连忙贺喜道:“暮风,你回来了!还不赶紧进屋,问候一下你家媳妇!”
“哎——”沈暮风的神色转忧为喜,赶忙走进了里内的房间。
原本,这应该是沈家最为喜悦的一个晚上,却是无人能料想这份幸福即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