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宛夫嚴選作品集(全十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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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於天青知道,溫正顯自以為聰明,自以為交待了紀委也拿他沒辦法。可是,他看錯人了。這個案子到了於天青手裏,就休想溜走。不論是港商台商還是法商德商,他都有辦法找到他們。上次查南州市一個副市長的案子,也曾經涉及到外商,不也同樣取了證,定了罪了嗎?

於天青一邊聽溫正顯得意的胡吹海聊,一邊想好了取證之道。南州是全國有名的僑鄉,在境外闖出名堂的人比比皆是。這些人的名單,都在南州市政協主席金林奇的手裏。他將繼續按照以往的思路,請金林奇出馬,讓他們為溫正顯的問題舉證。而且,他還想到了更遠的一層。

於天青和王之問等辦案人員繼續給溫正顯施加壓力,最後,甚至直接點到了香港商人何春交待材料中幾句關鍵內容,使溫正顯再也無法掩藏自己的問題了。於是,他便承認了在與何春合資成立香港旗得公司並開發九龍城花園項目中,收受何春總計十幾萬元人民幣的錢物,並違規將巨額資金打入何春賬戶的行為,使國有資產遭到了嚴重損失。由於何春的亞洲公司已經破產,南州國信公司至今仍有三千餘萬元人民幣資金無法追回。

溫正顯可憐巴巴地說:“我在南州市政府工作和省國信公司工作期間,犯下了嚴重的錯誤。在與香港公司合作期間,本來應該按合同付款的,由於何春利用了我,我收受了各種錢物後,沒有嚴格把關,把不應支付的錢提前支付給他了。何春怕我資金不到位,又以購物名義送給我一萬美元。我在收受錢物,包括紀念幣、勞力士手表後,自己如果不替人家辦事,覺得對不起人家。因而放棄了原則,做出錯誤決定。”

溫正顯的案子基本了結後,於天青便立即找到了南州市政協主席金林奇,向他通報了溫正顯交待出關於旅法商人羊女士和台灣商人饒女士向行賄的事。於天青道:“金主席,我也實在沒辦法,隻好再請你出馬了。你要是不幫我,溫正顯的案子就不成功了,至少有一大半是不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