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秋生站了出來。
為首警官看了眼秋生,藝高人膽大,就是太年輕。
“你跟我們回趟警局,有人報警說你當街鬧事傷人。”
“吱吱吱!”
妲己急了,又不敢說話,隻能“吱吱吱”。
警察看了眼妲己,一隻白色毛發的小狐狸,想著道士就是古怪,居然連狐狸都養,他可從未見過普通人養狐狸的。
黃永業也站了出來:“我和他一起去警局。”
警官愣住了。
黃永業,香江十大大狀之一,打贏的官司不計其數,尤受富豪喜歡,隻是收費頗貴,不是他們這種小人物能請得起的,平常想看一眼都不能,要預約的。
就算想谘詢,也要收費。
以分鍾計算。
而且,就算你想給錢谘詢,大狀也未必有這個興趣。
可是現在,著名大狀居然主動要求和道士一起去警局,這未免有些……
“請問黃大狀這是?”
“從這一刻開始,我就是秋生的律師。我跟著去警局,要擔保我的當事人。想來警局不會不給擔保吧。”
警官笑了:“大狀說笑了,論警局的規矩,你比我懂得還多。”
“請!”
見黃永業也跟著去,並作為秋生的代表律師,警官也不敢動粗,反正上頭的命令是讓他把人帶到警局,怎麽帶的,上頭也不會管。
雖然聽上頭的意思,是想趁機教訓教訓,但是現在這種情況,怕是還沒動人一根汗毛,就會被投訴了。
四目道長麵色凝重:“什麽事不要自己做主,聽黃大狀的,他怎麽說,你怎麽聽。”
秋生點頭。
港片這種講律師的片子他看得多了,雖然不知道這個平行世界裏是不是也是一樣的規矩。
尤其現在是香江五十年代,還未有健全的法律製度的時候,難免。
“把這把木劍留下。”
在秋生出門的時候,警官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