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號首長:檢察院一把手

三、變本加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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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蘭公司連軸轉的湯小泉,接到了蘇蘭芳的電話。蘇蘭芳說:“唐叔叔,我有重要的情況向你報告。同時,想請你給我幫個忙。”

“我?給你幫忙?”湯小泉直截了當地問:“不能在電話裏講嗎?”

“不能!”

“那好!”湯小泉說:“你說吧,什麽地方?”

“在你辦案的他方。”

“在我這?……蘇老師,行,我馬上派車去接你!”

湯小泉派自己的專車,把蘇蘭芳拉到了專案組裏。聽完蘇蘭芳講的一切後,湯小泉問了蘇蘭芳兩個問題:一個是你能否保證蘭宗震的清白?二是,王副省長給區委、市委、報社寫的條幅,絕對是錢一中送去的?

蘇蘭芳的回答是肯定的!

這個王迪書是怎麽了?為什麽到處插手、到處寫字呢?或許這一次,就能抓住他的狐狸尾巴。過去的幾起案子中,包括銀池縣發生的“山灣事件”,凡是他寫過條幅的單位,包括公檢法,都程度不同地起到了幹預辦案、包庇壞人的作用,尤其是“山灣事件”中的銀池縣法院營私舞弊案,以及電視台播虛假新聞但事件。雖然結果和條幅沒有證據上的因果關係,但是,在湯小泉心裏,這種因果關係是成立的。現在,又出現了王迪書的條幅,而且,如果蘭宗震通過蘇蘭芳帶給他的信息是正確的,那麽十條山街道,確切地說是錢一中,又通過王迪書的條幅,製造了一起冤案。

證明這是起冤案似乎費不了多大的勁兒,隻要這是一起冤假錯案,他湯小泉就有辦法弄個水落石出。但是,單純地為蘭宗震清洗冤屈,這案子就有點簡單化了。湯小泉的意思是,通過這起冤案,徹底地揪出王迪書這條大魚的尾巴來。他感到,蘭宗震給他傳遞的也是這樣的信息。因為,蘭宗震懷疑,王迪書是十條山街道辦事處的真正後台。這小子,還真有點是檢察人員的材料呢!如果,蘭宗震真是冤枉的話,他打算這件事之後,把蘭宗震調到市檢察院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