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真探赵赶鹅(全3册)

胡同罪恶回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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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组里有个词儿,大家极少提起却又非常在意——“那一起”。这个词,代表未破的血案。

这些年技术进步,这个词儿出现得越来越少。但在过去,由于科技落后,几乎每个警察都会碰到属于自己的“那一起”。

两个前辈曾日夜骑着老式自行车穿梭在破旧的胡同里追捕一个连环杀手。接触这起案件之前,他俩不信命。但很快,受害者的数量不断增加,辖区被闹得天翻地覆,他们的人生也被这个连环杀手拖向了谷底。

最后,这场追捕跨越了十三年,他们唯一的信念就是:凶手跑不出这几条胡同。

十三年后,一个头套纸袋的男人站在酒店的大堂中央,大吊灯悬在他头顶。

这里曾经是一片约三平方公里盘根错节又破旧不堪的老胡同。虽然时过境迁,但嫌疑人执意要辨认现场。警察在程序上不敢有半点马虎。眼前这个嫌疑人,手上攥着1993年到1996年四起连环杀人案。

嫌疑人在酒店大堂门口开出了一个条件——他要把脸蒙上。

嫌疑人过去就住在这片胡同里。后来胡同拆迁,在大队书记要求下,酒店聘用了很多当地的年轻人,酒店员工大都是嫌疑人看着长大的子侄辈。民警半无奈半生气,从旁边的麦当劳讨来了纸袋,掏了两个窟窿,套在嫌疑人头发花白的脑袋上。

在执法记录仪的拍摄下,头戴“M”字样纸袋的嫌疑人挽起两个民警的胳膊,在大堂中间走了一圈。边走边舞动手臂比画出老胡同两侧的四合院、低矮的围墙。嫌疑人摆出各种姿势还原当时的动作,压低了嗓音,嘴中念念有词——

那个深夜,我就蹲在这儿,就是这个胡同角儿;

我冲上去,扑倒那个女孩;

我握着刀子,我划破女孩的喉咙;

“抛尸的地方就在这儿,以前这是两个挨着的院子,中间有个自来水井,尸体就扔在井底。”

当年的抛尸地是如今的酒店大堂正中央。走回大吊灯下,嫌疑人用脚画圈,脚链在方砖上摩擦得当啷作响,他说这个圈代表水井。

“十几年前的事能记得这么清楚吗?”一位民警质疑。

嫌疑人很不耐烦,甚至生气了。突然,他摆出一个拖着尸体往井里扔的动作——“不信你问问经理,这下面以前是不是有个井!”

嫌疑人成了一个“挑剔的导演”,对着民警指指点点,唾沫横飞。民警在他的“安排”下移向不同位置,甚至充当起当年的路牌、街灯。

正午时分,豪华明亮的酒店大堂里客人来往纷纷。在嫌疑人的描述下,民警有了一丝错觉,仿佛置身于20世纪90年代的老胡同中,墙上还贴着××的广告,两边堆放着各家不要的破烂桌椅。

嫌疑人讲着讲着,咳嗽起来。年轻民警拿来纸杯,接了水递给他。他端起水杯就往嘴里送,忘了自己头上还顶着一个袋子,结果弄湿了袋子和衣服。

“然后呢?”民警问。

“然后?”嫌疑人没回答,两只眼睛缓缓地穿过窟窿继续打量四周。

唤起回忆的方式有很多种。

林文科,三十六岁,正是侦查员的黄金年龄,却脱离刑侦一线,在警方后勤部擦了十多年枪油子。嫌疑人被捕的当天下午两点,重案组侦查员敲开了刑警队警务保障室的大门。

警务保障室一室一厅,中间摆着一个大鱼缸,地上散乱地堆着几件落满灰尘的防刺服。当年的小林如今已经成了老林,他沏了壶茶水瘫坐在沙发椅上,眼睛跟着小鱼来回转动。

林文科身上同时呈现出苍老和稚气两种特征,一张娃娃脸,说起话来却老气横秋,很有老警察范儿。当年侦查胡同连环杀人案时的那次“合法”开枪,毙掉了他的侦查员生涯。他从执法岗位被调到警务保障部门。如今他的日常工作就是保养六四枪和防暴枪,只是自从千禧年后,这些枪支的扳机就再也没被扣动过。

重案组侦查员走进警务保障室时神神秘秘的,林文科马上停止观鱼,开起了“贫下中农”那种口气的玩笑:“兄弟,最近又办什么大案子呢?什么时候再上《法治进行时》啊?”

“就是你当年的大案。”侦查员几乎是一字一顿地回答。

林文科没再说话。这些年来,他一直待在后勤,没少对年轻的侦查员冷嘲热讽。前来报信的侦查员也忍不住开了个小玩笑,他只对林文科叙述了抓捕经过,却没讲嫌疑人到底是谁。发现侦查员在卖关子,林文科脸上仍挂着笑,同时弱弱地连应了三声“挺好”。

那天酒店辨认现场后,侦查员翻出1993年到1996年四起连环杀人案的卷宗。整整十五本,半米高,全部是手写的。最开始的两本卷宗,字体不一,有七到八个不同的签名,后面的十三本卷宗就只剩下两个名字——林文科、冉曦。卷宗里的最后一个事件是林文科的那次“合法开枪”。

说完三声“挺好”,老林突然从沙发椅上弹起来,一向“邋遢”的他将上衣下摆整齐地收进裤腰,匆匆下楼,直奔后院“三室”。

“人撂了吗?”“撂得好吗?”不到百米的路程老林絮叨不停,自言自语。

从那些卷宗来看,林文科曾多次与这名连环杀人案嫌疑人打过交道,但限于当时的技术条件,他和真相擦肩而过。

现在,真相就在后院等着他。

林文科越走越慢,步履沉重。终于来到“三室”门口,拧开了门把手。

回忆和尘土味扑面而来,当年的小林热泪盈眶。

时间回到十三年前。

1994年11月19日,下午两时许,林文科在值班室接到电话,“有人跳自来水井自杀了”。

小林连忙把军绿色长袖警服套在背心外头,推上自行车,出了派出所往胡同外急走。一通弯弯绕绕,在一个转弯处还碰上个怯怯的外地大爷,“劳驾,马路在哪边?”林文科脑子里各种思绪纠缠在一起,但还是耐心地给大爷指了路,然后又骑上自行车,骑了一段才回过神来——自杀现场?自来水井?

发现现场的是一个早起买菜的老太太。她路过水井的时候往里多看了一眼,拜贼所赐,这水井井盖没了影儿,一直露着底儿。一个女孩两脚朝天,脑袋贴着井底,身子靠着水管,脸旁有一摊黑色的血。她的**被扒掉,扔在水泥地上。

井边围了五六十号看热闹的人,乌泱乌泱堵住了胡同。小林吆喝半天,大家见他是个唇红齿白的外地后生,谁也没当回事。

不一会儿林文科的师父,冉曦——老冉,来了。老民警一张嘴就把大家伙儿说散了——“唉,怎么好死不死死这来了,前两天还下雨来着,这自来水井里泡着死人,大家伙儿喝那个水还不成汤啦?”

围观的人立即后撤,散去大半,还有的当场就吐了一地。

冉曦是个爱捉弄人的大哥,不到四十岁,高高瘦瘦,浓密的黑发梳成整齐的左偏分。他门路广,开一辆当时价值不菲的达特桑轿车,手里拎个黑皮小手包,包的一侧有个洞,洞里伸出一根短短的天线——为了让包里的大哥大接收信号。

小林注意到老冉下半身穿着的警用军裤是拆掉裤缝红线那一条,和昨天下班时穿的一模一样,看来老冉又在歌厅对付了一宿。

警察把现场围了起来,两名法医蹲在自来水井旁边抓着脚把女孩拽了上来。刑警队几个小年轻抬来了担架,把女孩放上担架,翻了个身,露出脸。

女孩看起来二十岁左右,一头长黑卷发,两腿**,双手弯曲向上,眼睛半开半闭,脖子上有一道菱形的割伤。

小林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他想到一个人。几天前晚上七点多,某个日本手表品牌商在附近的一片空地上搭起舞台,请了几个二流艺人办宣传演出。小林等人被安排去维持秩序,有个傻乎乎的女孩让小林印象深刻。她想跨过封锁线回家,小林向她做了一个禁行手势,告诉她要绕路过去。女孩瞪圆了眼睛,满脸疑惑地思考着,看上去思考对她来说是件麻烦事。小林再次严厉地让她赶紧绕路回家,女孩定定地看了他一眼,走了,黑暗中看不清表情和衣着。

其实他可以通融的。

现在,看着这具水井女尸,小林特别害怕她就是自己维持秩序时遣走的那个女孩。小林逼迫自己用力去想,想得脑仁疼,模模糊糊勾勒出一个大概的模样,可一见到这女孩的尸体,那个轮廓立刻被眼前这张清晰的脸所取代。他再也想不起来那个女孩的样子,也再没见过她。

仿佛这个女孩的死是自己的错。

法医拿出镊子和手电筒检查女孩的下体,然后跳下水井,捡起一个玻璃可乐瓶,嗅了嗅,把瓶子放进了塑料袋。

小林呆呆地看着尸体。

余光里,冉曦正和法医谈笑风生,法医说了一句俏皮话,冉曦哈哈大笑,这笑声几乎惹怒了小林。可当几个联防队小伙子抬起尸体时,冉曦却第一个上去给女孩盖上了白布帘。

很快,几个胡同居民反映,有个摆书摊的男人,他住的地方和案发地就隔了一条胡同,这个男人三十多岁还没结婚,父母天天来和他吵架,逼着他成家生孩子。

刑警立即找男人问话,但没结果。

在小林眼中,对方不过是一个脸色苍白、极力迎合身边所有人并试图隐藏性取向的可怜男人。那一刻,林文科觉得警察的办案思路不过如此——先找人们眼中的异类。

遇害女孩叫刘珂,十八岁,读高三,长相清秀,住在两个街区以外。

前晚九点,她和母亲因为成绩吵了起来,她索性出了家门,准备去纸浆厂和父亲对付一宿。女孩披着深蓝色粗纺棉大衣,大衣兜里还放着一对米黄色的套袖。她到哪里都带着这对套袖,因为她一个季节只有一件衣服,不能磨破了肘部。这个习惯让小林想起了自己一贯节俭的母亲,心里一阵儿扎痛。

走到那个胡同拐角时,刘珂被某个人一刀割断了喉咙。

地面上的血迹分布显示,女孩喉咙被割断后,又被拖行了大约十五米远。当时距她最近的四合院只有二十米远,里面住了十四口人,有六个是二十到五十岁的大老爷儿们,但没人听到任何声音。

法医事后又仔仔细细地在周边和被害人的身体上找了一遍,还是没有精斑。精斑是破案利器,大家本来都抱着很高期望。

“这是雏儿干的。”会议上法医漫不经心地说,“还不知道咋办咧,光着急使不上劲,最后干脆用上玻璃瓶子了。”

死者的母亲被叫到法医鉴定中心。眼前这具尸体昨天还在和自己争吵,现在却“赤身**”地躺在白布单下面,脸色铁青,嘴张得老大。

一个女法医走过来,递过一个纸袋,里面装着刘珂的血衣和随身的几样值钱东西。

“要不要手上的戒指?”女法医问。

那戒指是刘珂为了好看苦苦哀求母亲送给她戴着玩的,母亲还说,小丫头是想嫁人了,不害臊。

“要啊,要。”刘珂的母亲木讷地回答。

没一会儿女法医又回来了。“她手指头太硬了,拿不下来。”

刘珂的母亲脸色变得十分可怕,身子越缩越小。

老冉赶忙说:“那就先放那儿吧。”

刘珂母亲的眼神从此再也没对上焦。

侦破这种案件在20世纪90年代没什么特别好的办法,主要靠周边走访。这片胡同区域不大,骑着自行车三十分钟就能绕个圈。

白天,冉曦和林文科站在一排歪脖子树撒下的树荫当中,询问匆匆而过的居民。

胡同里人声鼎沸,路边的鸟笼里八哥学人说话,大家都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也没人真心愿意配合警察的工作。大家的言谈中透露着夸张,以为事情一定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

小林很纳闷,为什么杀了人,身上沾了那么多血迹的嫌疑人能轻松逃脱?这胡同里不少人家呢,难道就没一个人看见?

那个瞬间,林文科突然觉得嫌疑人也许要的就是这个效果——他散播了恐怖的种子,然后躲藏在人群当中,守护着秘密,还会不时和别人聊聊案件,享受那种扮演与刺激。

小林怯怯地看着纵横交错的胡同,心里打鼓。他来自内蒙古草原,对密集、堵塞的空间感到恐惧。但老冉却对每条胡同如同自己的掌纹一样清楚。老冉自20世纪80年代起就是这一带的片警,这里原先住着一群来城里搞建筑施工的河北人,建过不少曾经的城市地标。后来他们在这里弄了一片工棚和蔬菜大棚,经过多年改造和装饰,逐渐形成了平房居民区。

这些身强体壮的工人拉来亲戚,亲戚又叫来了朋友,胡同面积越变越大。

“小二黑”“张翼德”“疯僧”几个“著名人物”都是从这片地区出来的。老冉那时在落户的事情上帮了不少人,自己又一副仗义劲儿,一直和居民保持着良好关系。

小林与老冉走访到晚上十点多,他们猫着腰穿过胡同里挂着的棉被褥,随意挑选了一户人家吃饭。

敲开门,老寡妇笑着迎他们进去,不一会儿端上热气腾腾的饺子。冉曦和老寡妇聊了半天,扯起了人尽皆知的案子。老寡妇小心翼翼地探听案件的消息,老冉不顾小林的脸色将案情和盘托出。

老寡妇叹了口气:“都是外地人闹的,以前咱这儿哪有这事儿。”

但也不能说不是个思路,后来民警们不约而同地把侦查方向定在了前科人员和外地人身上。

刑警队侦查员首先将目标锁定在居民区的一个无赖身上。这个无赖是个下岗的外地工人,经常犯事,手头拮据,曾经多次向死者刘珂的父亲借钱,他的不在场证据也很不足。民警扯了好几张传唤证,正儿八经地关了他几天。

死者刘珂的指甲里有一些上皮细胞,应该是嫌疑人的。后来法医的鉴定结果出来了,嫌疑人是B型血,而这个无赖是AB型血,线索又断了。尽管如此,胡同居民仍然认为这个案子和这个无赖有关,可能是这个无赖和别人一起干的。

这个案件技术上的支撑太少,那个可乐瓶经手的人太多,指纹混乱,提取不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

刑警队排查了所有的关系人,一无所获。两个礼拜后,他们去办另一起流氓火拼、四死三重伤的专案。案卷被留在了小林与老冉的派出所。

谁也没想到,接下来“协助侦查”的居然是小二黑这帮人。

1995年春节期间的一天夜里,数十个手握镐把的绿色人影在街头飞驰。

一天前,冉曦找小二黑谈了谈,小二黑同意配合警察工作。很快,小二黑的手下纷纷披了军大衣,骑上自行车,穿街走巷,开始寻觅长相不祥、年龄不祥的嫌疑人。

小二黑是河北唐山人,曾因一桩抢劫案被判十一年,服刑八年后出狱。

有人说,原本小二黑是个“三好学生”,只因流氓哥哥有家小,所以自愿背了锅。出狱后小二黑好像和哥哥换了身份,他买下几辆好车,让哥哥老老实实组建出租车队,而自己“打拼”成了南城“著名人物”。

与此同时,警方也有了新的怀疑对象。

这种侮辱妇女、不掺杂明显动机的杀人手法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女孩的家庭——她的父母是否有生活作风问题,才酿就了这场悲剧?

持有这种看法的人不在少数,民警们当时的第一个走访对象就是距离现场最近的四合院主人——一个年过六旬的寡妇老太太。她一头白发理成板寸,说案发当天睡得比谁都香,啥也没听着。“没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谁要弄死我老太太就来吧,谁知道那女孩家人得罪谁了。”话虽如此,两天后寡妇老太太拆掉了老旧的门,换了扇崭新的全金属防盗门。

冉曦单独找来女孩的父亲刘帅。

他是个瘦小结实的中年人,常年的辛劳生活在他脸上刻下深深的皱纹。民警诘问不停,他小心翼翼地作答。两个多小时后他才明白,警察怀疑他或者他媳妇有不轨行为,造成了女儿的惨死。

刘帅嗫嚅一会儿,哭了。“我就这么一个女儿。”

经调查,刘帅这人老实巴交,不抽烟不喝酒,没跟人结仇;他媳妇也没有风流韵事,确实不存在什么犯罪诱因。

渐渐地没人再提起这桩案子了。这种不为财、未强奸的纯杀人案件,破解很难。只有小林始终盯着卷宗,闲暇之余继续不停查找线索。

警察可能是世界上最孤独的职业。被害人的亲友也许会经历绝望,但大约六个月后,多数人的血清素就会恢复到正常水平,于是他们又回到原来的生活状态。可如果凶案未破,就会有人一直夜以继日地想着死者,那就是警察。

不知是对之前那个被他指挥绕行回家的女孩的愧疚,还是因为如此惨烈的案件就发生在眼皮底下,或者是一种警察的使命感,对于“胡同凶手”,小林着了魔。

确切地说,每一个警察都有自己未解的“那个谜团”。那种调查时的无望感会在他的脑子里挥之不去,以至多年后想起依旧焦躁不安。

年轻的小林,遇到了属于自己警察生涯的“那一起”了。小林如此,看似玩世不恭的老冉也有属于他自己的“那一起”。

1988年,有个粗心大意的父亲,把七岁的儿子交给看上去和蔼的邻居家老头照看,自个儿出门钓鱼。谁料到这老头先把男孩捆起来揍了一顿,喝了白酒后竟然侵犯了男孩,最后将男孩吊死了。老头半聋半瞎的老婆始终在旁边织毛线,平静如常。

男孩的父亲回家后,敲邻居房门,没人应答,报警叫来了冉曦——当时的小冉。小冉踹开老头家的门,眼前的一幕让他终生难忘——煤炉上方飘散出略显黄色的气体,男孩尸体被吊在烟雾中,屋子里安静到诡异。

按照半瞎老太太的说法,男孩在临死前苦苦哀求,但老头对求饶置若罔闻,最后吊死了男孩。杀害男孩的老头自此消失无踪,冉曦一直怀疑他跳河自杀了。

这一年,冉曦自己的儿子刚刚十一岁。从那时候开始,冉曦魔怔了,时常沿着河道来回溜达,好几年都改不了这毛病。

“我就想问问那老头子,到底为什么?”

小冉变成老冉,这个问题一直没有等到答案。

冉曦也在漫长的等待中变了,酒精成了老冉精神的依赖。有一天,老冉带家人和哥们儿吃饭,喝高了,嘴上没把门,讲了个小学老师撩女人裙子看的“逸事”。结果儿子第二天在学校有样学样,撩了数学老师的裙子,当父亲的被班主任约谈。面对儿子,他一个字也没说,拉上两箱水果到老师家赔礼道歉。

现在的老冉似乎已经对胡同杀手“脱敏”了。女孩刘珂被害已经个把月了,老冉睡醒就翻翻“四知”笔记本(知晓家庭、个人、前科、现实表现等情况),再抄下几个名字,骑自行车载林文科出门取证。胡同走访了一条又一条,案卷查看了一遍又一遍,可两人离案件的核心似乎越来越远。

开了春,林文科终于在如海的卷宗里找到一点亮光。

两年前,附近辖区破获了一起系列入室抢劫、强奸的案件。作案人孟晓星,三十九岁,下岗工人。打开卷宗,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公告,上面盖着公检法三院的大红章,此人名字上被画了一个大大的红叉——作案人罪大恶极,民愤极大,抓捕四个多月就被枪决了。

孟晓星是通过报纸上《手拉手》栏目,找到那些对外出租或合租平房的女子,用公共电话约好见面时间,再潜入对方家中强奸、抢劫,在**掐死对方。短短六个多月,孟晓星一连作案八起。

失手的那一次,对方是个体格壮健的护士。孟晓星掐了半天,一直到对方两眼紧闭,大小便失禁,臭味让他失去了**的打算。他拿起毛巾擦了擦手,盖在对方脸上,转身走了,却没想到护士晕了一会儿又醒了过来。

民警带着护士到电话亭旁边蹲守半个多月。一天中午,护士捂着脸蹲到警车底下,一边哭一边说“就是他,就是他”。正在拨打电话,准备再次作案的孟晓星被当场抓获。

其中一起1993年年初的室外杀人案也算在了孟晓星头上:一个二十三岁的歌厅小姐在下班回家路上被人杀害,随身的挎包却完好无损。但是这起案件的侵害手法和其他七起完全不同。

小林很是疑惑,这起案件的事发地点,距离自己手头的刘珂案,直线路程不超过三公里,骑自行车十几分钟就能抵达,走路最多一个小时。也就是说,刘珂案背后的真凶与1993年室外杀人案极有可能是同一个人。

小林始终相信一句话:一件事儿如果只发生一次,那不一定会出现第二次;但假如发生两次,就一定会有第三次。

他拿着卷宗找到所长、政委,告诉他们,这片胡同里一定潜藏着一个伺机而动的杀手。

大多数犯下多起命案的杀人犯都可以归结于连环抢劫犯,或者连环强暴犯。杀人仅仅是一种灭证手段。但这个杀手不一样,他不见得为外地人,也不一定有前科,甚至不是一个传统的杀人犯。他不仅对女性下体有异乎寻常的兴趣,杀人似乎也是他的乐趣之一。为了满足内心变态的欲望,他会不断杀人。

“他一定还会再出手的。”小林十分笃定。

两位领导在会议室认真听完小林的汇报,鼓励过后,却没有任何实际行动。谁也不愿意相信,平日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老街坊里有这种人存在。

那天晚上苦苦翻阅卷宗后身心俱疲的小林带着手枪回了家。所谓的家,就是单身宿舍,一间屋,上下铺四张床。各种现场和被害人的照片在他脑海里搅成一团,他迷迷糊糊睡着了。

午夜时分,他满身大汗地在上铺清醒过来,满嘴发苦,浑身僵硬。他感觉那个人就在屋里,不禁从枕头下拿出了手枪,捂在胸口,感受金属的坚硬、冰冷。

过了很久小林才彻底清醒,他拿起手枪走到窗边,望向熟睡的城市、不设防的胡同。他用手枪轻轻擦过玻璃,希望夜晚尽快结束。

这片胡同有两千多户,六千七百多人,前科人员七十三个。

林文科查阅了失踪人口的卷宗。南城地区走失人口并不多,其中妇女和儿童更少,多数掺杂着私奔、和父母吵架、逃避家庭等私事。他挨家挨户找到失踪者的家属进行调查。为了让对方加强配合,小林还有意无意散播出消息:“这些失踪的女孩很可能遇害了,只是尸体还没找到。”

当时林文科还是小林,他没想到这样做会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社区内掀起多大的波澜。恐怖,可以最大程度强化一个群体的想象力。随后胡同里居然流传出这样一个阴谋论:为了方便拆迁工作尽快开展,黑社会故意弄死几个女孩逼迫拆迁户离开,而公安局包庇了凶手。

此时,正值本市老城区改造方案出台,涉及十万居民,案发的胡同区域也在其中。有些年轻人盼望搬出乱哄哄的大杂院,住进城市远郊的现代公寓;但有些人不愿被放逐,离开“接地气”的生活。谣言越传越广。

房地产商与拆迁户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而那个南城的“著名人物”——小二黑,也参与了拆迁。老百姓把小二黑那些人看守大街和限时搬迁的公告联系在一起。

1995年3月的一天早上,冉曦和林文科来到街坊小梅的烧饼店吃早饭。店里只有四张桌子,但生意兴隆。小梅是店里的老板娘,四十岁上下,外形美艳。她记得住每个顾客的名字,也不吝惜自己的春光,和男客人谈笑风生;老板叫刘浩,长了一张铁面,不苟言笑。

他们家有两个孩子,男孩刚十一岁,女孩十九岁。女孩本该在上高中,但据说因为刘浩管得太严,他女儿和邻校一个男孩私奔去深圳淘金了。当然,这是学校里几个孩子的说法。小梅一直没放弃寻找女儿,经常缠住老冉问能不能把女儿从深圳逮回来。冉曦总是说:“天要下雨,女儿要嫁人,随她去吧。”那年头这种事儿确实也多。

这天老板娘居然没搭理冉曦,反倒是老板刘浩热情地擦桌、倒茶、填羊汤,一边还冲着面无表情的小梅使眼色。小梅端来两个烧饼夹肉,老冉一口下去——满嘴是沙子和玻璃碴子。

还没等老冉发作,小梅掐着腰,在满店的邻里面前指着老冉的鼻子先大骂了起来,她说自己女儿就是被老冉害死的,骂完一边抹眼泪,一边劝其他客人接着吃。

冉曦慢慢挑出烧饼里的脏东西,一口一口吃饼,一口一口喝汤。他在满屋人静静的注视下掏出一百元塞到汤碗下,带着小林走了。

冉曦是个靠群众爱戴过日子的主儿,那两天他和林文科闷在派出所,抽着闷烟没怎么敢出门。

小二黑的情况比老冉也好不到哪儿去。他是从这片胡同混出来的,这里住的全是亲戚朋友,原来他一溜达,到处都是留他吃饭的人,现在连狗都躲他远远的。他跑来派出所大院向冉曦诉苦。老冉心情也不好,满院子逗弄自己养的几条大狗,让他滚蛋。小二黑蹲在狗旁边,从下往上看着冉曦的眼睛,说他有线索了。

就在女孩刘珂出事的两天前,南城著名的大哥“疯僧”正带着兄弟们在南城的歌厅唱歌。那天疯僧去得晚,小姐们都在上钟,经理没安排明白,老板又躲着不敢出来,疯僧一气之下砸烂背投电视,带着兄弟们去别处找场子了。

“没准就是他干的啊,你想想,他那天没泡到妞,嗅不了蜜,肯定搓火啊!溜达溜达,正好碰到一小姑娘,啧!”

老冉带着小二黑回到办公室,也不说话,就那么斜眼看他。过了半晌,小二黑又蹲下了。“大哥,我说的都是真的!不信你问歌厅老板!”

疯僧的大名,在南城无人不知。有流氓说曾亲眼看见他在一个砖棚子旁挖坑埋尸体。还说疯僧亲口说,那人把自己的兄弟点炮送进监狱,所以就手把他办了。

但冉曦对小二黑的话只信六七分,因为老冉知道他和疯僧一向有过节。

那时候全城最暴利的行业大概就是卖废钢铁。小二黑和疯僧都跟钢厂的人有关系,弄几十辆大车给厂子送废铁渣滓,只有持票的人才能往里拉,这一张票就值五百元,还不准别人送。他俩都是河北施工队的后代,原本关系不错,就因为这个买卖结下了仇。

疯僧人霸道,不到早上就弄来五十辆混合废渣、沙土的大卡车排在钢厂门口。小二黑排了一天一夜,人家还没送完。小二黑直接把大哥大关机,叫兄弟们都撤了,自个儿跑到河北洗浴享受。一会儿,钢厂门口来了帮手持宽背大砍刀的人,把疯僧手下的卡车司机砍了个遍。小二黑及“兄弟们”因此被拘留了三十七天。事后疯僧也没找小二黑,两人公开在江湖上宣布掰了,再也没见面。但他们私底下暗暗较劲,小二黑买个加长林肯,疯僧就必须弄辆九点七米的凯迪拉克;小二黑生儿子摆三十桌,疯僧就要摆五十桌。

听完小二黑的线索,冉曦掏出大哥大,把歌厅老板叫了过来,老板说的确有这事。

当晚,冉曦带上林文科在全市娱乐场所找疯僧,林文科还想佩上枪,多带几个联防队员。冉曦告诉他不用,“真动手了,你带十个、二十个都是一回事儿,枪也使不上。”

凌晨四点,冉曦在北城一家大场子找到了疯僧。几十个男男女女挤在沙发上,衣衫不整耍得正欢,看冉曦来了,疯僧一愣,就要上来敬酒。林文科的手一直揣在兜里,握着警棍。

疯僧之所以叫疯僧,是因为他常年带着巨大的一串珠子,还剃了个秃脑袋。冉曦看着旋转灯下闪闪发光的头皮和满身的文身,和疯僧干了一个,撂下杯子要他去派出所协助调查。

话一出口,整个屋子的“小弟”都站起来了。

疯僧倒好说话,客客气气地问:“那我能不能坐自己的凯迪拉克去派出所?”

老冉板起脸,盯着他,一字一顿地说:“绝对不行。”

凌晨的审讯室白炽灯与“疯僧”的光头同时亮起。与此同时,三十多辆轿车停在派出所门口,一大帮“混混”要往里闯。他们对警察都很客气,只是提溜着塑料袋,说必须进去见“大哥”。

另一边疯僧坐在铁椅子上,“找我什么事?”

还不会抽烟的林文科从师父烟盒里叼出一根烟,反问疯僧,“女孩刘珂被害的那天,你人在哪儿?”

“我问你找我什么事儿!”疯僧挺不耐烦。小林一口气哽在脖子里。

冉曦接下话茬,问疯僧:“你那天是不是砸歌厅了?”

“但我砸了之后给钱了啊!”疯僧大方承认。

问话到此进行不下去了,歌厅老板也承认疯僧确实甩了两千块钱。

疯僧拿起珠子,用牙蹭了两下,细细闻着,垂头说:“冉警官,今天什么茬儿啊?”

没过一会儿,派出所外头传来惊天动地的吵闹声,疯僧也怕把事情闹大,他主动请缨,来到派出所门口吼了一嗓子——

“找抽呢?我一会儿在二楼看着,谁不走,回头我大嘴巴子抽他!”

不一会儿,外面的几十辆车就作鸟兽散,回办公室的时候,疯僧暗暗咧开了嘴角。疯僧他们这类人都很通晓人情世故,占尽势头之后反倒是愈发客气,点头哈腰。老冉拿他也没辙,开门见山聊起了女孩那桩命案。

疯僧一愣神,连忙说:“不可能是我干的,沾人命的事我肯定不干,这最近刑警总队还盯着我呢,我哪儿敢啊?”

冉曦拿以前“埋人”那件事问了疯僧半天。疯僧挠挠秃脑袋,说那次是一个流浪汉死在他家门口。他实在嫌晦气,就花了几十块钱找来盲流子把人埋旁边了,他自己手里真没人命。

过了一会儿小林再问,他又加了一句:“就算我弄人,也都是当着面,从背后抹脖子弄小姑娘的事儿我不干。”

问询一直进行到第二天中午,小林和老冉才放人,让人沮丧的是胡同女孩命案的线索到这儿又断了。

四个月后,两人来到辖区最北边的荒地,钻进一个人工掏出来的“洞穴。”

一条新线索将他们引至这里——猥亵案。

这片荒地附近有一所学校,一伙十五六岁的小崽子常年在这一带抠井盖,骚扰女生——井盖与女孩同样是胡同命案的关键词。

抓捕当晚,冉曦领着林文科找到那堵被掏开的破墙,里面睡着五个小贼。冉曦上前一通乱捶:“醒醒,警察找你们呢!”

一个民警问一个小贼,小林仔细盘问了一个小时,说透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道理。他面前是个十七八岁的孩子,一脸畏惧,大冬天连双鞋都没有,没一会儿就撂了。

这小贼自称“小宝”,来城里找母亲,随身带的几块钱花完了,只能跟几个老乡去偷井盖。小林写满了七张纸,当晚开会第一个做汇报。冉曦坐在一旁听着。汇报结束,所有人都忍不住对着小林笑出声。

原来,另外三名年龄较大的贼全部指认小宝才是他们真正的头。小宝虽然年纪小,但已经干这行好几年了,北城有个老太太晚上掉进井里摔死,就是拜他所赐,所有细节分毫不差。

坐在一旁的老冉起身,面无表情地把小林的笔录撕得粉碎。

“重做去。”老冉说。

这次小贼小宝不仅交代出自己的罪行,还“点炮”:荒地上有个收垃圾废品的老头,经常晚上躲在学校门口,碰到女孩就扑上去,脱下对方上衣进行猥亵。

老冉打了个激灵,立即想到了那个玻璃瓶:“什么人能顺手找到玻璃瓶?可不就收废品的吗!”

当晚,突袭废品站成功。

老头是个典型的老捡儿,他用塑料布搭了个半透明的窝棚,旁边堆积着破衣破鞋。老冉与小林走近才看清,这是个六十来岁的老头,枯黄的脸上布满皱纹,身体还很健壮。此时他正拿着根一米多长的木棍,坐在破破烂烂的太师椅上抽烟。

“怎么样,老哥,生意好做吗?”

老头抬起头瞥了眼身穿制服的冉曦,嘟囔一句:“别那么客气,哪有生意,我就是个捡破烂的老头子。”

“平时都在哪儿待着啊?”老冉笑着,右手藏在背后,手指动了几下。

小林看清了那个手势,随时准备动手。

“你希望我在哪儿待着啊?”老头摆正身子,面无表情地看向别处。

老冉蹲下身,挑衅地盯着他。

老头深吸一口气,没忍住,一连串的话爆发了出来:“我平时累得半死,一个月挣几百块钱,每一分都是我弯腰捡出来的。不信自己去翻,都是你们扔掉不要的!”

他不知道这句话会带来多严重的后果。林文科、冉曦正在寻找的那个杀人犯,从来都不贪图死者的财物。

冉曦捡起一根木棍,在老头身旁的一堆衣物里敲敲打打。衣山跌落一角,竟然漏出许多粉色的女士内衣裤和尼龙袜。

“那可都是我捡来的。”老头看都不看一眼。

老冉挑起一条玻璃丝袜——这在当时很少见,慢慢凑近老头。“这能是捡来的?你在哪儿捡的,带我看看去呗!”这条所谓“捡来”的丝袜居然完好无损。

派出所办公室里,老头坐在铁凳子上一言不发,或许是受到曾经老人奸杀男孩案件的影响,冉曦对老头是一点好印象都没有。他冷冷地对老头说:“你好好交代。”

过了半晌,老人浑身发抖,抬起头大吼:“我什么坏事都没干,你们肯定是那帮兔崽子叫来的!”林文科问他怎么知道,老头说自己经常看到那帮小贼在校门口调戏女学生。

自从被带回派出所,老头情绪就很不稳定,不是破口大骂,就是闷不作声,问起行踪,他只字不语。

老冉的焦点在那几条女性贴身衣物的来源上。他和小林想法一致,这些东西一定是老头从被猥亵的女孩身上扒来的。小林有点着急,劝老人实话实说,猥亵就是猥亵,把事儿说明白就好。老冉则笃定老头就是凶手,“这要是好人早该大叫我的妈了!”

小林却觉得这老头和心目中的连环杀手不太一样。他曾查过很多资料,国内的犯罪心理学体系还没成型,但在1980年到1990年之间,广东、陕西、山西等地发生了多起类似的“无因杀人案件”。一些和国外接轨较早的学者模糊地意识到这种变态杀人一般都是性欲受阻后的宣泄,作案者多半是性无能。

但是,据小贼供述,老头的行为停留在抚摩、抠咬身体,并没有进行下一步。小林不认为老头是凶手,小林与老冉争执不下,最终求助一位大学教授。

老教授过来,口若悬河,说起案件来如数家珍,好像无所不知。“这种对妇女下手狠的,肯定是已婚的,单身男人没那么狠。”老教授对冉曦眨眨眼,“兄弟你岁数大点,肯定懂得。”可过了一会儿,教授看完案卷里关于可乐瓶的细节,又说此案凶手一定是个性无能,不然怎么会这样羞辱女性。

捡破烂的老头打了一辈子光棍,据说曾和智障老太太搭伙过日子,性能力不得而知。

老冉走到老头面前问:“你有性能力吗?”

老头气急败坏地反问:“你爷爷有性能力不?你爸爸有性能力不?你老舅有性能力不?”

小林赶忙打圆场,如果鉴定他有性能力就放人。经证实老人仍然具备性能力。

老冉没再搭理老头,而是把人丢到派出所的关押室,他也实在找不出什么证据,老头家里也没有搜出被害人相关的东西。

小林趁着老冉去喝酒的工夫偷偷把老人放了。

其实小林的预感没错,这事有第一次、第二次,就有第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