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连旭办公室墙上挂着一个钟,钟盘的字大得足以让瞎子看清。
刘连旭盯着那个钟看了几天,钟能证明时间在流动,一切都会过去。这几天,身边的同事们逐渐不再提起小许,但刘连旭无论做什么事儿,都会想起小许。
更严重的是,他的失忆越来越频繁了。几次讯问犯人的过程里,他突然就卡顿了,这个二十年的老警察居然忘了往下应该问什么。
他大脑一片空白,说不出话。直到另一名同事过来,接下了这个活。
47岁的他,第一次感到自己被燃尽了。
他曾经是个厉害的民警,那时候,北京市更紧凑、更渺小,他掌控着城市的大多数区域。如果你说凶手叫小黑子,他立刻会反问你,你说的是西城区小黑子,还是大兴区的小黑子。
无论你说哪个都无所谓,地址都在他脑子里。
他曾经爱上一个的女孩,长得特别像现在的女明星杨幂。他花半个月工资带人家去餐厅吃饭,饭桌上大谈特谈自己的光荣事迹。
女孩只是淡淡一笑。
后来他带女孩去了小树林散步,恰巧碰上色狼。对方突然窜出来开始暴露。女孩转过身,捂着眼睛尖叫。
他刚拿出工作证,色狼就腿软了,跑都不敢跑。这对情侣的约会,从一顿浪漫的西餐开始,以一起送被拷住的流氓去派出所结束。
也是在那天夜里,那个女孩以“警察工作太危险了”为名义拒绝了他,但给了他一个悠长的吻。
那个血脉贲张,荷尔蒙爆炸的夜晚,很好地代表了他最初的警察生涯。
年轻的他相信,这是一个光荣的职业,一个能让自己施展勇气,被所有人敬仰的职业。
直到2001年,他遭遇了那场“刀疤事件”,职业生涯才急转直下。
在火车站厕所那一刻,刘连旭耻辱地发现,在那身警服之下,自己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一个懦弱的、下意识不敢直面危险的警察。
他任由那个家伙拿着刀扑向队长李成林,直到两具身躯跌倒在一起,才敢冲上去。
调到机动车队后,他总爱拿“体制亏欠自己”说事儿,而内心里,他都看不起那份迟来的勇敢。
他更无法接受的是,9年过去后,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了。
那天他和小许挨揍的时候,他躲闪的行为无异于跪地求饶。他本应该冲过去,保护好那个孩子的。
这让他难以释怀。
诚然,那并不完全是他的错。他和小许是同事关系,是平等地承受了磨难。但他越是拿这样的话安慰自己,越是恼怒。
那段时间,他活得像个一沾就爆炸的火药桶。
同事们在白天时不太敢接近他,等到晚上,几个要好的哥们还是会拉他去喝酒。他们想借着友谊的名义,把他重新带回正常的生活圈子。
刘连旭知道自己不能一直拒绝。
那天连队长也赶来了,他一边把酒举到嘴边,一边开始说醉话:“小许那孩子,我不是不喜欢,我是太喜欢了,但是他还没准备好!”
队长醉眼惺忪,已经看不到其他人的眼色:“那孩子没白跟你,你有情有义,以前真没看出来。”
队长酒量就一杯,今天已经喝了半瓶:“我得说,以后要是我家人出事,或者我出事,”他对周围的同事起誓,“操,比如我死了,我想让刘连旭来查我的案子。”
对于警察来说,这是最高的评价。
“你喝多了。”刘连旭冷冷地说。
“你以前不是重案队的吗……”几个同事捂住了队长的嘴,但来不及了,他成功提起了小许的一切,以及刘连旭的刀疤往事。
刘连旭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回家了。
临走前他说:“我可能破不了你的命案,但我会做一些事,给你加一点班。”
那几天开始,刘连旭从办公室回家,会随身带一个牛皮纸袋。没人知道里面装了什么。
他的复仇就要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