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下班,記者小A突然接到匿名爆料電話。
經過一番暢談,大概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
記者小A:請問當時簽約前公司是怎麽遊說的呢?
爆料人1:他們說公司會提供一切聲樂、舞蹈和演藝的培訓,不收取任何費用,包吃包住,且保證一出道馬上有曝光。
每周錄製自製綜藝,每個季度一次自製打歌舞台,一年出兩張專輯,10首新歌,還包括各種上節目、演戲和商業代言活動等。
記者小A:那後來公司有履行承諾嗎?
爆料人1:沒有。
記者小A:那出道後真實的情況是怎麽樣的呢?
爆料人1:剛開始每周會錄一個VCR,後麵叫我們自己開賬號在某音某手宣傳。
還有經常被安排跑通告,接商務推廣,但到手的收入很少,因為跑通告耽誤學業,公司也沒有提供解決方案。
至於各種培訓就更不用說,根本擠不出時間訓練,沒有經過係統訓練,粉絲罵我們實力拉跨,跑粉越來越多,公司給的資源也變少,進入死循環。
記者小A:那你們有和公司反饋過嗎?
爆料人1:反饋了沒用,因為公司的資源主要集中在某成員身上,我們得到的照顧很少。
記者小A:你的意思是說組合內部存在不公平資源傾斜?
爆料人1:是的。
記者小A:能否大概透漏一下嗎?
爆料人1:比如錄VCR的劇本給他挑,我們無權過問,如果中途說錯話惹他不高興,我們需要接受“懲罰”,再來就是刪減鏡頭。
無論錄歌和排練舞蹈,最核心最簡單的部分一定是他的,難的會給到我們,加上沒時間排練,每一次演出我們的壓力非常大。
盡管這樣他還不滿意,經常欺負和帶頭霸淩我們,公司總是偏袒他。
記者小A:組合內部成員不和?能具體描述一下怎麽不和,公司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