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的名片,後麵有需要或者是找出社會工作我都可以幫你,畢竟你是夏子朋友...”
“要知道跟我幹,一年可賺不少!”
時階遞出名片,擋著譚傑離開的路,譚傑愣了一晌接下了。
【是人都貪錢,今天我倒看看,你譚傑有何不同?】
譚傑收了名片,口裏敷衍兩句,去推開局長室門。
時階看著門被關上,摸了摸袖章,譏嘲一聲走了。
這一進局長室少不說,竟然花了二個小時,期間他還吃了編製內盒飯,等他出來時已經到了下午二點。
外麵的時夏已經走了,隻有南風一個人站在停車場內。
沒有手機,沒有錢,虧南風站得住!
“走了。”
譚傑用手機打了車,剛走到南風麵前,旁邊躥出來兩個人影,就在要撲倒他那刻,被衝上來的南風一手一個甩出兩米遠了。
“靠!牛逼啊!”
論,養個大力士是種什麽感覺?
譚傑不想誇,但忍不住讚歎啊!
“是你!就是你!你就是我女兒的男朋友!”
“你幫我女兒藏到哪兒了!是你把她綁架的對不對!”
“警察同誌,就是他!就是他幹的,快抓他!快抓他啊!”
“哎呦!他們還打我!我們這把年紀還被打,臉都丟幹淨了!”
陰天的午後,安靜的停車場被兩個嘴裏叫囂的中年人打破寂靜。
兩人死乞白賴躺地上耍賴,叫來值班的警察和過路人評評理斷斷案,仰著指向譚傑不停大罵。
聽了個半天,譚傑終於聽出地上兩個鬧哪出。
第一:說他是自己女兒的男朋友,女兒失蹤48小時,連個音信都沒有,就像是憑空消失了一樣。
第二:指證他打人,說他目無王法敢在警局裏打他們兩老。
這兩條罪名譚傑表示很意外,最意外的是在學校好好讀書的王雨然為什麽會失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