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明傳

“大禮議”事件的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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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厚熜登基繼位第五天,就提出要給自己親生父母適當的稱號和相應的禮製。

這也是與張太後和楊廷和等人發生衝突的引爆點:他不是孝宗朱佑樘的兒子,他有自己的親生父母。既然他做了皇帝,那按常理,他的親生父母必然是太上皇和皇太後。

這顯然與張太後和楊廷和事先的約定有了衝突。楊廷和認為:當今聖上的親生父母不能是太上皇和皇太後,因為他的帝位是從孝宗朱祐樘、武宗朱厚照那裏繼承來的,而不是從親爹那裏,就應當“繼統須繼嗣”。無論是講飲水思源,還是知恩圖報,都應如此。

朱熹說過,繼承別人的皇位後,就要稱此人為父,這是天理。而對於親生父親可以稱皇伯、叔父。如此一來就可名正言順、令天下鹹服。程頤也說過:“為人後者謂所後為父母,而謂所生為伯叔父母。”以程朱理學為據,朱厚熜就應當以孝宗為“皇考”,興獻王為“皇叔考”。

於是,來自禮部的一道奏折便呈放在朱厚熜麵前:“宜尊孝宗曰‘皇考’,稱獻王為‘皇叔考興國大王’,母妃為‘皇叔母興國太妃’,自稱‘侄皇帝’名,別立益王次子崇仁王為興王,奉獻王祀。有異議者即奸邪,當斬。”

朱厚熜內心對此極度抗拒:“父母也是可以隨便更換的嗎?”

這楊廷和和其他大臣一共六十多人,多次上書力諫,望這位嘉靖皇帝認孝宗朱祐樘為父親,兼顧天理人情,如此才符合體統。但是,興獻王隻有朱厚熜這一個兒子,奉親至孝的朱厚熜認為,自己為了當皇帝不認親爹會遭天下人恥笑,良心上也實在過不去。

這時,一個關鍵性的人物出現了:張璁。張璁,字秉用,號羅峰,浙江溫州府永嘉(今溫州市龍灣區)三都普門村人。少好經學,博學多才。但張璁運氣不佳,七次進京參加科舉都名落孫山,此時他中舉人已經差不多二十年了。在正德十六年(1521年)第八次會試考上中了進士,這一年他已四十六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