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明傳

附錄:王陽明年譜簡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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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2年,生於浙江餘姚縣龍泉山瑞雲樓。

1482年,十一歲,隨父親王華(新狀元)居住京師。

1488年,十七歲,與諸氏完婚於江西南昌。諸氏,餘姚人。

1489年,十八歲,偕夫人回餘姚,識婁諒,信聖人必可學而致之。一改活潑性格,嚴肅求成聖人,格竹失敗。

1492年,二十一歲,舉浙江鄉試。明年會試下第,歸餘姚,結龍泉詩社,對弈聯詩。

1497年,二十六歲,寓京師,苦學諸家兵法。想借雄成聖。

1499年,二十八歲,舉進士出身,二甲第七,觀政工部。與七子唱和,是所謂泛濫辭章時期。

1500年,二十九歲,在京師,授刑部雲南清吏司主事。第二年到直隸、淮安審決積案重囚。遊九華山,出入佛寺道觀。

1502年,三十一歲,告病歸餘姚,築室陽明洞天,靜坐行導引術,能先知,後因其簸弄精神,不能成聖,摒去。

1504年,三十三歲,在京師,秋季主考山東鄉試。九月改兵部武選清吏司主事。

1505年,三十四歲,開門授徒,與湛若水定交。

1506年,三十五歲,上封事,下詔獄,謫貴州龍場驛驛丞。

1507年,三十六歲,赴謫至錢塘,過五夷山,回越城。

1508年,三十七歲,至龍場。大悟格物致知之旨。

1509年,三十八歲,在貴陽,受聘請主講文明書院,始揭知行合一之旨。

1510年,三十九歲,三月任廬陵知縣,十二月升南京刑部四川清吏司主事。路過辰州、常州時教人靜坐補小學功夫。

1511年,四十歲,在京師,正月調吏部驗封司清司主事。二月為會試同考官。十月升文選清吏司員外郎。

1512年,四十一歲,在京師,三月升考功清吏司郎中,黃綰、徐愛等幾十人同受業。十二月升南京太仆寺少卿。據《大學》古本立誠意格物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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